维基旅行讨论:删除策略/存档 200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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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程序中添加了一个注释,关于在列于Project:Votes for deletion上的页面添加{{msg:vfd}}。我认为这对阅读或编辑页面的人来说是有礼貌的——不是每个人都经常检查v.f.d.。欢迎评论、建议或修改。当然,对MediaWiki:vfd的任何修改,使其更清晰、更有帮助,都将是有用的。--(WT-en) Evan 15:01, 2004年6月21日 (EDT)
7天?以及更具体的程序?
“7天”这个时间似乎在这个页面上根本没有提及。而且,我认为7天对于维基旅行来说太短了。对于英文维基百科来说是可以的,因为那里有很多活跃的用户,但例如荷兰语维基百科,有近3万篇文章,要等两个星期才开始删除……这里的活动量稍低,而且很多人不是每两周来一次。
另一件事是,没有提到需要多少票数才能删除一篇文章…… (WT-en) Guaka 07:26, 2004年6月22日 (EDT)
文章和图片被假定有罪,直到证明无罪。这太严厉了!尤其是只有7天的讨论时间!这样任何文章都可以被删除,如果只有几个人恶意为之的话!
此外,没有提及不同的命名空间。另外,维基旅行: 命名空间中的文章应该区别对待:为什么删除一个不会阻止任何人改进旅行指南的页面,而有些人认为它可以实际改进这个过程呢?
- 一些回应:我完全同意将输入时间延长到14天。但我不想超过太久。
- 其次,我认为有一个恢复删除政策——见下文——可能会帮助缓解任何短期投票周期可能引起的问题。
- “投票”不需要明确的多数,因为我们试图达成共识。投票会产生赢家和输家,我认为我们不需要那样。我宁愿一起达成创造性的解决方案。
- 文章和图片在被证明无罪之前就假定有罪的规则,是编辑这个指南的一个哲学选择。这是我们的主要政策之一——不符合我们目标的内容不应该出现在维基旅行上。我认为这帮助我们专注于工作,而不是有很多冗余的东西。
- 至于恶意:我们在这里假定善意。我认为如果我们普遍尊重其他维基旅行者,并相信他们会尽力为项目做到最好,我们就能很好地合作并取得好结果。人们不应该恶意地将页面列入VfD,如果他们这样做,共识将反对它。到目前为止,这效果很好。当页面被错误列入时——那些不理解维基旅行布局的人——这些情况也得到了很好的处理。
- 最后,我认为没有充分的理由对不同命名空间中的页面进行区别对待。我认为每个页面都应该单独考虑。--(WT-en) Evan 19:45, 2004年6月23日 (EDT)
- “有罪推定(在证明无罪之前)”与“假定善意”不兼容。
维基旅行: 命名空间中的页面不会出现在维基旅行的印刷版本中。这些页面的目标不同,因此我们应该允许它们不那么关注直接目标。 (WT-en) Guaka 05:50, 2004年6月24日 (EDT)
- “有罪推定(在证明无罪之前)”与“假定善意”不兼容。
- 我认为我们不必为文章和图片本身赋予任何意图、情感或想法。我认为如果我们拟人化文字和图片,我们将很难进行任何编辑!
- 文章和文本在被证明无罪之前就假定有罪的目的是,我们对保留页面的标准要高于“有人想要它”或“它无害”。
- 我认为维基旅行: 页面的目标与其他网站不同。它们只是基础。它们帮助我们完成工作并相互沟通。我认为所有命名空间的规则都是公平的。--(WT-en) Evan 12:07, 2004年6月24日 (EDT)
- 我同意文章命名空间中的文本没有任何意图或情感。但讨论页和其他页面上的文本,常常是为了表达某种观点或情感而写的。而且这很好。去看看维基百科……目标是创建一个百科全书,但人们用它做很多其他事情,甚至是为了见面。所有这些都有助于创建百科全书,尽管乍一看并不清楚。例如,按宠物分类的维基百科用户列表。你可以嘲笑它。但这些人倾向于社交,并一起写出好的百科全书式的文章……
- 在我看来,“高标准”和“有人想要它”或“它无害”之间有巨大的空间…… (WT-en) Guaka 12:41, 2004年6月24日 (EDT)
- 所以,你在争论一个非常具体的问题,而我更普遍的观点是,我认为我们不需要为不同的命名空间制定特殊的删除规则。
- 如果我们想区别对待这些命名空间,我们可以逐案处理,而不是将它们写入规则。例如,在删除策略中,我们不对用户: 页面有任何特殊处理——我们只是明白,决定是否删除用户: 页面的指标与主命名空间中的页面不同。我认为这在维基旅行: 命名空间中也可以这样做。--(WT-en) Evan 13:05, 2004年6月24日 (EDT)
缩短时间
我实际上认为,图片VFD的审议时间应该缩短至七天,图片版权盗窃的潜在后果非常严重,而且某些用户最近一直在从商业旅行网站直接发布图片!我认为有些图片不能快速删除,但出于明显的原因仍需要快速删除,因此投票期应该缩短--(WT-en) MiddleEastern 11:42, 2007年3月9日 (EST)
恢复删除程序
因此,我们有了第一个真正有争议的删除页面,以及一些恢复删除的请求。我们没有这方面的流程,我想提议一个。这是建议的文本
- 有时可能会发生我们错误地删除文章的情况——也就是说,文章实际上并不符合上方列出的删除文章的标准。在这种情况下,维基旅行者应该将页面链接到[[Project:votes for undeletion]],并解释为什么删除不符合删除策略。文章和图片仍然被认为是“有罪,直到证明无罪”。经过14天的讨论,如果形成共识认为页面被不必要地删除,那么管理员应恢复该页面。否则,该页面将保持删除状态。
这将放在删除策略末尾的“恢复删除程序”部分,以及Project:Votes for undeletion的顶部。
我意识到将这些争论开放很长时间会很有争议,但我也认为有一个页面删除的安全阀是个好主意。有任何评论吗?--(WT-en) Evan 19:45, 2004年6月23日 (EDT)
另外:请随意编辑建议的段落,而不是一遍又一遍地复制。--(WT-en) Evan 19:57, 2004年6月23日 (EDT)
- 我建议,如果恢复删除“投票”失败,必须经过一段特定的时间才能再次提议恢复删除。三个月?还是更短?-- (WT-en) Colin 20:17, 2004年6月23日 (EDT)
- 有必要创建一个关于这个的规则吗? (WT-en) Guaka 05:47, 2004年6月24日 (EDT)
- 我们并没有真正为你需要投票的其他事情设定重新提名的时限。我想我们可以指望贡献者避免不必要的冲突。最坏的情况下,我们会有一个人一遍又一遍地在投票页面上重新提交相同的文章……这可能无助于文章的重新添加。--(WT-en) Evan 13:00, 2004年6月24日 (EDT)
有罪推定(在证明无罪之前)
我还要问的一件事是,我们是否应该改变“有罪推定(在证明无罪之前)”的措辞。我不想改变程序,因为我认为它相当不错,但也许这些措辞过于倾向。
它们确实清楚地表明了编辑政策和VfD的工作方式,熟悉英语和美国及英联邦法院系统的人可以很快理解这个想法。所以它们在清晰度方面占优势。
但我们也明白,“有罪推定(在证明无罪之前)”对人来说是不公平的,所以我们可能会误以为对文章和图片也是不公平的。大多数人明白,数字对象不像人那样需要非同寻常的考虑,但这个词似乎留下了不好的印象。--(WT-en) Evan 14:52, 2004年6月24日 (EDT)
维基旅行上的共识
作为可能引起这场“混乱”的人,我想简要发表一下我的看法。我本已离开这里,但Evan的这句评论(见上文):“投票”不需要明确的多数,因为我们试图达成共识。投票会产生赢家和输家,我认为我们不需要那样。我宁愿一起达成创造性的解决方案。”让我又留下来分享了一点意见。我认为,虽然像这样的项目需要一些指导方针和规则,但过度管理和官僚程序会扼杀它。我认为HC-Wikivoyageer页面的情况就是如此。但不仅如此。正如我之前所说,基本上我在WT上所做的一切都被删除了或移动了,或者其他什么,而且绝大多数是由Evan做的。所以我担心,这是一个个人问题。你必须退后,Evan,并切实遵守你的诺言。在我们的情况下,你没有尝试达成共识,也没有尝试找到创造性的解决方案。事实上,一旦你无法或不愿再回答我关于讨论页的论点,你就直接出大招,在没有讨论的情况下删除了那些页面或贡献。
这一切与删除策略有什么关系?很简单:放轻松!不要在有大量用户反对并且3个月内有50人投票删除之前就删除页面。为什么在这里会有这么多删除?有趣的页面?有用的页面?你为什么要扼杀你自己的社区?总之,请将其视为批评性的、但充满同情的忠告。我第一次说我受够了在这里玩小孩子的游戏时,你没有听我的。也许你现在听到了。而且,不要删除此贡献从删除策略页面。祝你好运! (WT-en) Veit 01:34, 2004年6月25日 (EDT)
变更
基于以上讨论,我在删除策略页面添加了恢复删除程序。我还将讨论期从7天延长到14天。我创建了一个恢复删除投票页面,以便人们可以提名要恢复删除的页面。欢迎评论、批评或修正。--(WT-en) Evan 12:04, 2004年6月30日 (EDT)
删除用户空间中的页面
Nils请求删除他自己的用户空间中的一个页面。这样的页面可以立即删除吗? -(WT-en) phma 17:33, 2004年7月19日 (EDT)
这是一个如此细致的问题,我不确定它是否需要被写进政策,但姑且—所以一个用户的自己的命名空间(User:Foobar/MyPage)应该被排除在删除政策之外,管理员因此可以应用户要求立即删除用户的子页面。在用户空间页面被除所有者以外的人列入VfD的极少数情况下,应遵循正常政策。 (WT-en) Jpatokal 09:23, 2005年7月19日 (EDT)
- 哎呀,我在注意到phma抢先一步之前就写了上面的内容! (WT-en) Jpatokal 09:25, 2005年7月19日 (EDT)
- 我认为它没有被“排除”在政策之外,但为什么你不把它加到政策里呢?在我看来这听起来很安全明智。我唯一的要求是,人们不要创建大量的页面然后要求我全部删除。--(WT-en) Evan 09:29, 2005年7月19日 (EDT)
页面未能通过VFD或VFD提案被撤回时的政策。
Project:Deletion policy对于如果删除被反对或原提案者撤回删除提案时会发生什么情况不明确。以下是我关于“页面存活”的看法。
- 页面存活
- 如果页面通过了删除投票;也就是说
- 删除被反对,
- 找到了替代删除的解决方案,
- 提案者撤回删除提案(例如,误提议),
- 不再需要删除,
- 未达成共识且讨论至少14天不活跃。
那么应该发生以下情况。
- 将关于删除的讨论移动(复制)到文章讨论页。
- 解释根据讨论采取了什么行动,如果有的话。
- 在VFD页面上简要总结事实(不超过10个字),以及在哪里讨论,采取了什么行动,执行用户和发生日期。
- 在VFD页面上留下摘要说明至少14天。
- 至少14天后,任何人都可以删除摘要说明。(或者所有通过VFD的页面都被复制到一个列出VFD幸存者及其讨论的页面上。)
- 进一步的讨论将在文章讨论页继续。
- 如果将来决定删除这些幸存的文章,那么就需要找到一种方法来保存关于删除该文章的讨论,这样讨论页要么需要被保存(违背删除的目的),要么当文章再次被提议删除时,讨论需要被总结在VFD页面上。
-- (WT-en) Huttite 07:24, 2005年6月19日 (EDT)
快速删除
随着我们的发展,破坏行为也在增加,坦白说,对某些项目进行投票让我感到厌烦。我认为我们需要对以破坏性方式命名的文章进行快速删除:Bite me, I am 313T3, explicative deletive。如果我们这样做,我们需要非常清楚,一个名称奇怪的、可能是一个真实地点但名称不寻常的文章不应该被删除。第51和第52个美国州的文章(Boynave)将是名称(但内容不是)看似合理的事物的良好范例,因此必须对其进行投票。-- (WT-en) Colin 15:36, 2005年7月7日 (EDT)
- 在“删除程序”下有如下内容:“管理员还可以自行决定删除明显违规的文章和图片,例如被破坏的页面。如果文章或图片有任何可能被视为有用的可能性,则应通过删除投票程序。” 我认为这已经涵盖了。-- (WT-en) Wrh2 15:40, 2005年7月7日 (EDT)
- 嗯,是的。我总是忘记它的存在,因为我们从来没有用过它。可惜我认为我们有一个会不断创建新页面的家伙,除非我们使用它。如果我认为这只会是半打左右的新页面,我会投票给它。
- 另外,所有管理员都有删除能力……只是由于CPU效率的原因,Evan禁用了按钮。只需点击“历史”标签,然后编辑URL将action=delete而不是action=history。图片不要这样做,只针对普通文章。-- (WT-en) Colin 15:53, 2005年7月7日 (EDT)
- 另一个需要这种操作的案例是,似乎有一种方法可以移动一个页面(见今天的趣闻),以至于在删除原始页面并重命名被破坏的页面为原始文章相同的名称之前,无法将其移回。我今天在两个案例中这样做了,可能违反了政策,但这是我能看到的恢复原始文章内容和历史的唯一方法。需要更改政策吗?还是这属于管理员自行决定的条款?或者,是否有其他方法可以恢复Project:About文章?-- (WT-en) Wrh2 18:45, 2005年7月7日 (EDT)
- Colin,所有管理员都应该看到每篇文章顶部的“删除”和“保护”标签。这里有一些复杂的技巧,它是在客户端使用JavaScript完成的,但如果你看不到它们,请告诉我。--(WT-en) Evan 09:52, 2006年5月10日 (EDT)
- 我的评论是在去年7月做出的,当时删除标签不存在很长时间。幸运的是,删除标签已经重新出现。-- (WT-en) Colin 13:58, 2006年5月10日 (EDT)
因此,我最近一直在更多地使用它来减少VfD的积压。我们是否应该制定更严格的指南,说明何时可以快速删除?到目前为止,我的经验法则是,如果从名称上就显而易见该页面永远不可能成为文章(例如,“Superman is teh r0xx0r”或“Port Hope Simpson clues”),那么它就是可以的。 (WT-en) Jpatokal 04:27, 2006年5月1日 (EDT)
- 我主动向前,起草了一些准则。欢迎评论,现在只有两个要点,但我认为它们应该足够了? (WT-en) Jpatokal 08:54, 2006年5月10日 (EDT)
- 你认为如果删除的页面没有经过恢复删除程序就重新创建,应该被快速删除吗?我 undecided,但我认为我们应该将其视为恢复删除的请求并进行讨论。 — (WT-en) Ravikiran 10:07, 2006年5月10日 (EDT)
- 我认为这些标准很好,而且是很好的建议。 但是,我认为将非正式规则正式化可能会有价值,即管理员可以也应该删除他们认为需要删除的东西,但他们应该准备好为自己的行为辩护。这原本的措辞的重点就在于此。也许它应该保持默许,而不是明确?--(WT-en) Evan 14:26, 2006年5月10日 (EDT)
在我看来,还有一种情况也需要快速删除:当页面的创建者(该页面没有被其他人编辑过)请求时。这可能是由于搞砸了、测试、作者在添加内容之前就已经完全过时了等等。我擅作主张,批准了(WT-en) Andrew删除他创建的测试页面的请求,无论是否符合政策,但将其编码化并非坏事。在这样的情况下,还有什么理由不进行快速删除呢?-- (WT-en) Bill-on-the-Hill 10:26, 2006年6月3日 (EDT)
孤立的文章/图片 - 如何恢复链接?
删除政策规定,当将文章或图片列入vfd时,所有指向它的链接都应被删除(“维基旅行者应做好任何准备工作(例如孤立图片,或将文章与重复的文章合并)……”)。然而,在决定保留文章/图片的情况下,是否有任何简单的方法可以找出以前链接到该文章/图片的链接并恢复它们?我只在vfd相当明显的情况下孤立文章/图片,但在角落案例(例如,上传者可能有权限上传图片,但未明确说明)中,我一直保留链接,直到实际删除前才移除它们。
如果删除政策至少提到如何取消孤立已保留的文章/图片,或者如果这不容易做到,那么最好更改政策。-- (WT-en) Ryan 10:42, 2006年4月6日 (EDT)
- 评论已从Project:Votes for deletion复制:
- 也许在图片讨论: 页面上做个笔记?或者,如果你要做批量删除,在一个用户页的草稿子页面上做?我不知道。也许我们也应该想办法列出需要调查的潜在侵权图片,而不必将它们放在v.f.d.上并开始14天的计时。例如,我仍然不确定这些照片。--(WT-en) Evan 11:08, 2006年4月6日 (EDT)
- 目前的“未成文”流程似乎是,对于有疑问的内容,会在用户页面上留下评论,只有当用户无响应或响应表明侵权时,图片才会被列入vfd。我认为这达到了你“潜在侵权图片列表”的相同目标,而且这样做不需要处理另一个列表页的额外开销。
- 此外,自从我在这里贡献以来(现在一年多了),任何时候(WT-en) Colin或我(以及可能大多数其他管理员,但我们似乎处理了大部分删除)删除任何东西,我们总是检查链接到该内容的内容,并且很可能在三分之一的时间里清理掉任何剩余的链接。这似乎效果很好,并且避免了创建“以前链接到这里的东西”列表的额外工作,我认为这会产生问题。诚然,这会给处理删除的管理员增加更多工作,但它的优点是出错的可能性更小。有没有理由不继续这种做法?-- (WT-en) Ryan 11:30, 2006年4月6日 (EDT)
- 我真的很喜欢“待删除候选”的文章“准备好删除”的想法。与上传者核对版权,确保文章或图片真的不需要,等等。我认为这让v.f.d.上的讨论更容易,并简化了流程。我不喜欢在删除时做很多决定或使用我的判断,因为它在那时应该是一个确定的、几乎是机械的事情。当然,正如你所说,在最后一步需要判断,进行最终检查。但我希望在可能的情况下,将这种判断前置。--(WT-en) Evan 12:18, 2006年4月6日 (EDT)
- 待调查的潜在侵权图片列表很容易维护。只要在发现时用{{copyvio}}标记它们,只需查看Special:Whatlinkshere/Template:Copyvio。利用MediaWiki的分类和“链接到此”功能,“维护列表”这个短语就不必使用了。- (WT-en) Todd VerBeek 10:39, 2006年6月3日 (EDT)
用户页面上的垃圾信息
显然,User:(WT-en) Testwiki的创建目的只是为了提高链接页面的谷歌排名。我们应该将其视为合法的用户页面,清空它还是删除它?--(WT-en) Ricardo (Rmx) 14:01, 2006年5月2日 (EDT)
页面创建破坏
我真希望我们能快速删除页面,其中a)页面未被链接,b)没有内容,c)页面没有表明它在哪里。目前我不得不去维基百科扮演研究图书管理员来处理我们的页面创建的捣乱者。他喜欢创建名为“Foo”的文章,内容是“Foo是一个地方”,而且他经常只是猜测这个地方可能存在于地球上的某个地方(例如,“Red”)。如果这是一个真实的地方,我不介意给他的页面模板化,但我希望去掉研究部分。-- (WT-en) Colin 14:04, 2006年5月10日 (EDT)
- a)、b)和c)在我看来是不错的、定义明确的标准。我将b)修改为“无可用内容”(以涵盖因版权侵权等原因需要清空内容的情况),然后这看起来像一个快速删除的特殊情况,可以写成政策。如果事实证明这是一个真实的地方,那么让人重新创建有什么坏处呢?-- (WT-en) Jonboy 15:12, 2006年5月10日 (EDT)
- 如果我拿不准,又觉得懒惰或没时间,我只是把它提交给VFD,然后让别人为我做研究。我认为这是更好的方式。 — (WT-en) Ravikiran 15:17, 2006年5月10日 (EDT)
- 我不这么认为。你所做的只是浪费别人的时间,而不是你自己的时间。- (WT-en) Todd VerBeek 10:46, 2006年6月3日 (EDT)
缅因州联合镇和海洋公园
这个镇有超过2200人。我不认为它应该被删除。我可以理解来自缅因州那个人的沮丧,但一些添加的内容可以被制作成文章并进行扩展。我不认为这个应该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 (WT-en) Tom Holland (xltel) 14:17, 2006年12月17日 (EST)
- 我不反对有人用内容重新创建这篇文章,但那位用户长期以来一直在该网站上捣乱,创建空文章,目前我一直在删除他创建的任何空文章。我找不到所有讨论的记录,但Project:Deletion policy#Page creation vandalism,User talk:74.69.245.148,User talk:169.244.99.10,User talk:64.222.199.130和User talk:(WT-en) Mainer2006涵盖了其中一部分。如果需要,我可以停止删除他空洞的贡献,但我确实觉得如果有人创建页面只是为了捣乱,那么我们就不应该区别对待他的贡献,就好像他是普通的回滚按钮使用者一样。-- (WT-en) Ryan 14:45, 2006年12月17日 (EST)
- 别忘了User talk:(WT-en) Traveler2006。-- (WT-en) Andrew H. (Sapphire) 14:47, 2006年12月17日 (EST)
- 删除该用户创建的有效文章是上了他的当。我乐于为该用户(们)添加的小地方添加内容,并且将继续这样做。我在这里的观点是删除不符合政策。政策规定“管理员还可以自行决定删除明显不恰当的文章和图片:”。此人正在删除的文章不符合这些标准,应该通过VFD并按照正常程序投票。文章没有内容这个论点无效,因为它确实有一个模板,并表明它是一个位于缅因州的城镇。维基旅行上的许多文章也是如此。我对另外两篇进行了研究,并且会支持对它们进行“投票”删除。-- (WT-en) Tom Holland (xltel) 15:16, 2006年12月17日 (EST)
- 我个人认为,该用户已经不受欢迎了,他已经得到了足够多的关于如何做出建设性贡献的信息,并且在他开始遵循这些建议之前,他的任何贡献都应该被视为破坏行为——我可能没有足够的耐心对待那些捣乱的人。尽管如此,这个讨论应该被移到Project:Deletion policy,以便其他人也能参与进来。在此期间,我将停止监督User:74.69.245.148的编辑,尽管每次出现另一个空文章时,我都想按下删除按钮,这真的很难 ;) -- (WT-en) Ryan 15:34, 2006年12月17日 (EST)
- 我也受够了这个捣乱者,并且采取了比较强硬的立场删除他的所谓贡献。也许应该把讨论移到Project:Deletion policy,以确保大家在这个问题上达成一致。-- (WT-en) Colin 16:04, 2006年12月17日 (EST)
- 既然我们正在讨论政策,我想在那里表达我的观点。我相信政策是清晰的,不需要更改。如果一篇文章“明显不恰当”,那么就删除;否则就自行判断。如果这个人“那么”糟糕,那为什么还要浪费我们的时间去删除“所有”他的贡献……直接封禁他们出现的IP就行了。我的建议是保留政策并自行判断。如果这个人惹恼了你,那就忽略他和他创作的东西,别人会清理的。如果你觉得加入VFD讨论浪费时间,那就别加入……别人会做的。做你喜欢的事情,远离你觉得浪费时间的事情。这里有很多人会帮忙清理。-- (WT-en) Tom Holland (xltel) 19:15, 2006年12月17日 (EST)
需要什么政策变更?我们都对这个捣乱者失去了耐心,而且我们不想封禁任何人,这违背了维基方式。我们已经决定,我们只会立即撤销他的修改,并且删除他创建的所有文章。显然,他的一些修改会是有效的—这是他风格的一部分。所以我们只是逐案处理这些修改,然后继续生活。我们是想因为不喜欢创建它的第一个人而保留一篇文章的删除吗?还是我们想让管理员因为善意删除而受到审判?如果这两个选项都不在考虑范围内,那么我认为不需要任何政策变更。 — (WT-en) Ravikiran 19:56, 2006年12月17日 (EST)
- 我意识到这是一个不愉快的局面,我希望避免给那些为创建这个指南做出巨大贡献的人增加额外的工作。然而,我有两点要说明:1)因为这个人使用不同的用户名和匿名IP,我们需要非常、非常小心,不要怀疑或指责每一个添加小城市大纲的用户或匿名IP是捣乱者。会有很多人这样做,并且是出于善意和良好的意图。所以我们要小心。2)删除这些文章、将它们扩展成真正的文章,或者恢复过去被删除的文章都是可以的。我认为我这三者都做过。无论哪种回应方式适合你想要在这些文章上投入的精力,都是可以的。
- 再次感谢大家,在面对明显的挑衅时,在有如此多其他工作要做的情况下,仍然保持冷静和镇定。--(WT-en) Evan 20:15, 2006年12月17日 (EST)
- 这事情被夸大了!我们能不能都冷静一下?我已经告诉Tom我的立场了,我认为双方都有合理的论点,但我认为这件事已经到了我们因为争吵而对社区和项目造成的伤害比一个惹人恼的捣乱者(他有时创建随机有时有价值的文章)更大的程度了。
- 那个捣乱者(曾经使用过这个IP User talk:216.220.231.226)创建了一些有用的页面,比如“Swift Current”(由上述IP创建)。他没有提供任何信息,但我能够找到关于这个目的地的相当多的信息。
- 我支持快速删除,如果内容除了模板之外没有任何其他东西,但如果有一个有用的贡献(比如一个住宿列表),那么就不应该立即删除。我不明白VFD一篇文章有什么害处,让社区决定它是否应该被快速删除。
- 人们一直在说他们想要采取强硬态度来对待这个捣乱者,因为他的行为,但又不想封禁他,因为这违背了维基的方式。我告诉你,否认这个捣乱者给予我们的所有贡献比封禁他更糟糕。事实上,封禁他会更合适,因为如果你不希望他在这里,那就确保他无法贡献。社区绝对不应该对他有任何敌意,即使他可能会通过故意创建大量无用的文章来惹恼我们。如果允许我,我想向大家做一个个人恳求,停止为此惊慌失措。不需要改变政策,但可能需要改变一些态度。-- (WT-en) Andrew H. (Sapphire) 20:19, 2006年12月17日 (EST)
- 重读我写的内容,我发现我的语气似乎过于严厉,但我并非有意如此……我只是不想让人们为此小事而争吵。 — (WT-en) Ravikiran 20:29, 2006年12月17日 (EST)
- 顺便说一句,我一点也不觉得受到攻击,我也认识到Tom的批评是完全合理且善意的。而且我同情他曾经花一两个小时每天给贡献者编辑做模板和定位的日子。问题是他只想做最少的事情。这是我看到的历史
- 他随机添加地点,包括他认为是地名的词。
- 我们的vfd很快就充满了被证明是非地名的词。
- 我们开始快速删除非地名。
- 他改变了方向,只添加实际的地名。包括当时按字母顺序浏览一些地理索引。
- 我们厌倦了定位地点,开始快速删除没有指定位置的地点。
- 他开始写地点。
- 我们厌倦了添加模板,开始快速删除没有模板的地点。
- 他开始添加空模板。
- 我们中的一些人厌倦了这件事,开始快速删除,即使有空模板。
- 他开始从一个在线评论网站剪切粘贴,但没有格式化。
- 我决定,由于存在维基百科: Mountweazel的风险,因此内容过于危险。
- 我相信,处理这个人的唯一方法是坚持要求他的贡献至少达到一定的有用程度。但同时,如果有人想恢复一个快速删除的文章并继续写下去——包括这个贡献者——那么我完全支持。
- 我想强调的是,我欢迎Tom的批评,因为这真的应该是社区的共同努力。-- (WT-en) Colin 20:54, 2006年12月17日 (EST)
- 首先,我相信每个管理员和大多数网站用户都以他们认为有助于改善旅行指南的方式做出贡献,即使这些方式有时有所不同。Tom、Colin、Andrew、我和其他人都在以我们认为最好的方式处理当前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有充分的论据表明任何新文章都应该经过研究、清理,然后朝着明星地位迈进。然而,同样有充分的论据认为并非所有地方都应该有自己的文章,随机为人口很少的地方创建文章简直就是破坏行为。目前的政策是破坏行为可以快速删除,尽管也有政策规定如果一个地方可能是有效的目的地,就应该保留它。
- 这引出了我的第二个评论:在过去两天里,这位用户回来了,创建了许多更多有疑问的文章。Tom编辑了不少,这很好,但看看Special:Contributions/74.69.245.148和Special:Contributions/169.244.143.119,仍然有几处剩余,包括一些被编辑过现在是“存废歧义”页面,链接到可能值得写文章也可能不值得的地方。我们很可能会继续定期看到这些文章被添加。考虑到我们都在努力创建一个更好的旅行指南,是否可以允许每个管理员根据自己的判断来处理这些文章?如果第一个看到他们的人研究并编辑它们,那就太好了;如果第一个看到他们的人将它们视为破坏行为并快速删除它们,那么网站就不会比贡献发生之前更糟。这两种方法对我来说都属于既定政策,所以我们是否可以同意,无论处理这些贡献的人选择给它们模板化还是快速删除,他或她都是在以他们认为最好的方式行事?-- (WT-en) Ryan 23:10, 2006年12月19日 (EST)
- 我认为这些都是极好的评论和建议。谢谢Ryan提出。我只想补充一点,如果一篇文章因为垃圾信息创建而被删除,而另一位管理员发现它可以变成一篇有价值的文章,那么他们可以恢复它并为其模板化以保留历史记录。那时如果有什么分歧,我们将通过正常的vfd流程处理。这将使管理员能够打击“文章垃圾信息创建”,而无需进行大量研究。而那些想这样做的人,仍然可以选择把它变成一篇文章。非管理员也可以选择将其列入Votes for undeletion,管理员可以快速恢复删除,如果文章被作为垃圾信息创建攻击的一部分被删除。我真的很喜欢Ryan的评论,即使我的建议没有被采纳。我知道有无数的创作我可能会放在垃圾桶里,但能恢复一篇也好。我们也可以在政策中添加一条关于这个的说明,如果大家都同意的话。所以,我投票赞成Ryan的建议,并根据我的评论进行了修改。我也同意Ryan的观点,即管理员一直在以他们认为最好的方式处理这个问题,我希望我提出这个问题没有被视为人身攻击。我们都有自己对事情应该如何做的想法和观点。但是,我相信我们都在以维基旅行的最佳利益行事。我很高兴大家都能忍受我。-- (WT-en) Tom Holland (xltel) 11:34, 2006年12月20日 (EST)
- 我同意——我特别希望快速恢复删除被认为是合理和可接受的。我甚至可以更进一步说,如果原创建者想在上面做更多工作,我们应该假定善意并快速恢复删除,看看他们是否能有所进展。-- (WT-en) Colin 14:45, 2006年12月20日 (EST)
- 同意以上所有观点——我认为在Project:Deletion policy#Speedy deletion中添加一个说明,说明任何被快速删除的文章都可以由另一位管理员快速恢复删除,或者非管理员请求的被快速删除的文章可以被快速恢复删除,但仍然可以将其列入Project:Votes for deletion。-- (WT-en) Ryan 15:56, 2006年12月20日 (EST)
此故事的详细历史直到2009年底(仍在进行中),请参阅User talk:(WT-en) Peterfitzgerald/Archives 2009#pcv?的讨论。--(WT-en) Peter Talk 19:10, 2010年1月12日 (EST)
- 这个关于为微小地点创建空大纲的问题仍在继续,显然相关用户(或用户群)在维基百科上也很活跃。最近对空大纲的清理消除了大量此类文章,但由于这个问题似乎仍在继续,我想提请注意这个帖子,以便其他编辑者能够留意潜在问题,并在这些文章被删除时理解发生了什么。-- Ryan • (talk) • 17:05, 2013年10月8日 (UTC)
- 此用户或模仿者仍在维基旅行和其他维基百科网站上活跃。 User talk:Peterfitzgerald/Archives 2009#pcv? 提供了一个有用的概述,以识别该用户的编辑模式,供对此特定用户不熟悉的人参考。-- Ryan • (talk) • 15:51, 2015年3月9日 (UTC)
近期账户
对于任何新加入这个帖子的用户,这里列出了一些近期账户的部分名单
- User:DonLandry2
- User:DonaldFrederickLandry
- User:Fdena
- User:Gol929
- User:Kontukiao2
- User:Softstarrs23
- User:Thahouseusers2015
- User:DumfriesNative
以上账户创建的新文章已被删除,但被撤销的贡献、留在讨论页上的评论以及在其他维基上的贡献,可能有助于他人今后识别该用户。-- Ryan • (talk) • 20:16, 2015年11月23日 (UTC)
- 2019年秋季: User:Cactusflies22 --Ypsilon (talk) 18:57, 2020年6月1日 (UTC)
两周到十天,也许更短?
由(WT-en) Evan从Project:Votes for deletion移至。
在我看来,管理员可以删除文章或图片的14天等待期在VFD页面上占用了太多空间。应该将其改为十天或一周吗?显然,在有持续讨论的文章或图片的情况下,我们将暂停删除。例如,当有十个人已经投票删除而没有人反对删除时,为什么我们真的要等14天? - (WT-en) Andrew Haggard (Sapphire) 23:56, 2006年5月19日 (EDT)
- 我非常同意。10天用于无反对意见的删除?-- (WT-en) Jonboy 20:23, 2006年5月20日 (EDT)
- 同意。 (WT-en) SHC 20:28, 2006年5月20日 (EDT)
- 支持,甚至十天也相当慷慨。-- (WT-en) Bill-on-the-Hill 14:23, 2006年5月28日 (EDT)
- 等待时间越长,越有可能一些必要的删除不会完成。在明显的版权侵犯、赤裸裸的垃圾信息或误放的页面(例如,酒店或餐厅的独立页面)的情况下,没有理由拖延过程。既然维基旅行的宗旨是提供最新信息,并由用户实时修正,那么显然有问题文章或图片就不应该被拖延。至少不应该晚于10天。尽快清除问题。 (WT-en) SHC 15:32, 2006年5月28日 (EDT)
- 支持,甚至十天也相当慷慨。-- (WT-en) Bill-on-the-Hill 14:23, 2006年5月28日 (EDT)
- 同意。 (WT-en) SHC 20:28, 2006年5月20日 (EDT)
- 目前的欧洲廉价航空公司文章的情况似乎是另一个表明缩短等待时间可能很有用的例子。也许可以用这样的语言:“经过14天(14)的讨论,如果达成保留文章的共识,它将不会被删除。否则,它将被管理员删除。或者,如果在此之前达成了明确的保留或删除文章的共识,则过程可以缩短。”
- 在这种情况下,“明确”可以作为一个例外,类似于当前的“快速删除”程序,并且应该注明它只能在共识明确的情况下使用。这样就可以防止我们以后出现文章因不当原因(如报复)被VFD的情况,并通过提供一种删除明显违规者的方法来缩短列表。想法?-- (WT-en) Ryan 13:54, 2006年5月31日 (EDT)
- 我同意Ryan的观点,并完全支持在这种情况下更快地做出决定。我甚至可以说,对于无反对意见的删除,一周就足够了。 (WT-en) Ricardo (Rmx) 14:07, 2006年5月31日 (EDT)
- 我有点担心我们可能太快地普遍删除内容,并且担心缩短讨论时间可能会劝退新贡献者。想想看,一个新手在一个周末创建了一篇文章,然后下个周末回来,却发现在他不在的时候,他的东西已经被尝试和执行了。不是每个人每天都花12个小时在网站上 ;-) 如果担心的是删除页面的长度,我认为上面有建议,即 a) 将图片单独放到一个页面,b) 将初步讨论更多地放在相关的讨论页上,而不是直接启动删除程序。有时候,一个温和的建议(“也许这个内容作为这个的一部分会更好”或“你能解释一下你这个想法的思路吗……”)就足够了。(WT-en) Majnoona 14:26, 2006年5月31日 (EDT)
- 那么,只在明显无异议的决定是保留文章时缩短所需时间如何?这适用于像上面“折扣航空公司”的例子,并且仍然为那些想为文章免遭淘汰而辩护的人留出14天时间。(WT-en) Ricardo (Rmx) 14:31, 2006年5月31日 (EDT)
- 我没意见。(WT-en) Majnoona 14:35, 2006年5月31日 (EDT)
- 几个“快速删除”或“快速保留”的投票,如果几天内没有反对意见,就足以解决明显的问题。只要人们不滥用这些短语来处理真正主观的判断情况,那么就会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来讨论灰色地带。- (WT-en) Todd VerBeek 15:32, 2006年5月31日 (EDT)
- 我不同意这个主意。我认为过去曾有一些抱怨说较短的删除时间是不公平的。不是每个人每天或每周都会登录 Wikivoyage。我们的删除程序对页面和图片有点不利,而且删除是一件很永久的事情,所以我认为我们需要花一些时间来讨论。对于我们都清楚应该在一两天内删除的5篇文章,可能会有一篇文章在第14天有人进来,给出了一个保留的好理由。
- 总之,有什么好赶的?我不认为有任何紧迫的需要删除文章。如果删除页面变得太拥挤,让我们考虑重新设计该页面,或将图片与文章分开,或使用其他工具。快速删除似乎会将更随意的 Wikivoyage 用户排除在讨论之外。--(WT-en) Evan 16:56, 2006年5月31日 (EDT)
- 我添加了这个建议,这是因为在User talk:(WT-en) Evan上 Jonboy 的评论,以及我几次添加到长列表的已有很多比一个月天数还多的提议删除项!话虽如此,我喜欢缩短保留文章/图片等待期到获得明确保留共识后一周左右的想法。我仍然不确定对于两个人想保留一篇文章而十五个人想删除这篇文章的情况,哪种是最佳解决方案。我认为这是压倒性的多数,但 Wikivoyage 不按多数工作。谢天谢地,Wikivoyage 按共识工作,所以我认为保留14天用于删除,除非到第10天只有一票赞成保留。对于只有三四个投票的提议删除,我必须为上述解决方案添加免责声明。即:1人-保留,3人-删除。等待14天,以便其他人可以发表意见和想法。- (WT-en) Andrew Haggard (Sapphire) 23:13, 2006年5月31日 (EDT)
我认为我们在犹豫不决方面做得有点过头了。在报复性删除的情况下,很多人担心我们将要删除Discount airlines in Europe,或者有人上传大量侵权图片,就没有必要让事情悬而未决两周。更迅速地执行政策将有助于教育用户了解这些政策。Shalom Alechem 在我设法从页面上移除他上传的一张侵权图片后,就停止上传可疑来源的图片了……我承认这是一个极端例子,但如果我们让文章带着“他”的图片坐等几周,他可能会继续忽略讨论页消息并上传侵权内容,认为他在“贡献”。- (WT-en) Todd VerBeek 10:42, 2006年6月1日 (EDT)
- 我同意 Todd 的观点——对于那些不能迅速达成共识的文章,14天是没问题的,但目前的流程对于明显的情况没有快速的解决方案。长删除时间是有用的教育工具的论点有些可疑——当用户上传可疑图片或创建非文章(例如博物馆)时,应该(并且几乎总是)在用户的讨论页上留下评论,并且可以轻松制定一项政策,在文章可以被删除之前,必须在创建者的讨论页上留下评论。我不确定保留明显将要被保留的页面的删除通知,或延迟删除侵权内容对网站是否是好事。-- (WT-en) Ryan 12:55, 2006年6月1日 (EDT)
那么,让我看看以下总结是否准确
- 对于大多数情况,我们只是让流程正常完成14天。
- 仍然存在一些内容会根据删除政策被“快速删除”(例如,垃圾信息等),但它们是少数。
- 似乎有一种感觉,即一些文章被迅速且普遍地发现值得保留(例如,在报复性删除的情况下),通过共识,并且在这些情况下加速流程可能是合适的。
- 在共识似乎倾向于删除的情况下,应允许流程按其过程进行,因为有可能某人会在后期出现,并给出文章应被保留的理由。这一点尚未完全得到所有各方的同意,但似乎是趋势。
- 我们仍然不确定是否通过快速删除来处理侵权内容,但有一些好理由可以快速处理这类事情。
这是否准确?如果是,那么政策页面可能需要进行修改。如果我遗漏了什么,请纠正我,但让我们不要无限期地悬而未决——删除队列中有太多东西,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队列会越来越长。-- (WT-en) Bill-on-the-Hill 13:05, 2006年6月17日 (EDT)
- 由于似乎没有人反对在有“保留共识”的情况下提前结束删除,我们是否至少修改政策以反映这种情绪?让一个页面在删除页面上停留两周(甚至几天),而该页面显然将被保留,这是令人困惑的、难看的,而且与删除页面存在的目的不符。-- (WT-en) Ryan 14:01, 2006年6月17日 (EDT)
- 听起来不错。如果有人晚来给了个很好的删除理由,他们可以再次删除。反过来则难得多。Ryan,你能编辑一下政策吗?--(WT-en) Evan 14:23, 2006年6月17日 (EDT)
自我提议的删除是否加速?
最近有几个提交到删除页面上的内容基本上是说,“糟糕,我搞砸了,错误地创建了这个页面,请删除它。”有人能看到为什么这些页面不应该在请求提出后立即删除吗?前提是没有其他人在上面写过内容。-- (WT-en) Bill-on-the-Hill 09:58, 2006年6月11日 (EDT)
- 在我看来这非常合理。- (WT-en) Todd VerBeek 12:27, 2006年6月11日 (EDT)
- 同意,这似乎是一个例外,类似于请求删除用户命名空间中的页面。唯一的警告是,有效的文章标题仍不应被删除。-- (WT-en) Ryan 13:43, 2006年6月11日 (EDT)
- 同意。这对我创建的芭提雅/?... 文章会很有用。我没有地图,并且试图使用文章中的上下文线索来创建地区文章。真麻烦。- Sapphire
图片移至共享
我添加了一项政策,允许快速删除已移至共享的图片。在我看来,这是一个明显的案例。— (WT-en) Ravikiran 02:19, 2006年6月13日 (EDT)
- 这当然是合理的,但有一个小技术问题:我们如何知道这种移动何时发生?我自己也做过几次,User:(WT-en) Hypatia 在她的一些图片上非常积极地提醒我们,但对于一般情况呢?如果有一种系统地追踪这些移动的方法,我不知道。— (WT-en) Ravikiran 02:19, 2006年6月13日 (EDT)
- 我真不知道。我最近发现我的(实验性的、业余的)Image:India Map.png 被德国 Wikivoyagers 上传到共享,并用于德国的印度文章。这是合理的做法,但语言和组合太多,追踪起来很困难。(我没有清理它,因为我得到了一个更好的 SVG 版本,我可以随时用它来制作地图。)— (WT-en) Ravikiran 14:37, 2006年6月17日 (EDT)
稍后修复
我想分享一些 Wiki 的智慧,或者说是 Wiki 的实际建议,但我不知道放在哪里。
在 Wiki 圈中有一个长期存在的原则,就是让新手创建的问题页面和错误内容稍微放一段时间,直到就问题进行一些讨论。其想法是让新用户通过尝试来学习。他们通常会回来纠正自己的错误;如果没有,就有足够的时间以后再纠正。
Wikivoyage 长期以来一直遵循这一原则,这就是为什么你会看到讨论页上有许多评论,例如:
- 我认为这个页面应该被删除。它似乎不符合我们的风格手册或目标。有什么理由不把它去掉吗?我已经将大部分相关数据复制到另一个页面。我会给创建者留言,以获得他们的意见。--SomeUser, 2004年3月13日
- 哦,我以为这将是一个好页面。感谢您将内容移到另一个页面。我真的很喜欢 Wikivoyage。--Creator, 2004年3月18日
- 没问题。我已经将页面添加到删除投票中。--SomeUser 2004年3月20日
- 哦,我以为这将是一个好页面。感谢您将内容移到另一个页面。我真的很喜欢 Wikivoyage。--Creator, 2004年3月18日
特别是当一个文章只有一个贡献者,而这个贡献者是一个全新的贡献者时,这种包容性的讨论可以带来丰厚的回报。大多数新贡献者都是按页面级别思考贡献的。例如,“我在 Wikivoyage 上创建了我的目的地 X 指南。”当我们过早地删除他们唯一的贡献而没有讨论时,这极具冒犯性。他们看到自己的工作被社区拒绝,然后永远消失,或者感到恼火。
早期删除内容是否官方允许?是的,当然。我们希望“坏”页面永远存在吗?不,它们会起坏榜样作用,而且FixBrokenWindows(修复破窗)很重要。但是……处理不当内容比找回一位曾经热情满满的贡献者要容易得多,这位贡献者刚刚看到他数小时的工作被删除模板打上了“不想要”的大大印记。
在我成长的加州干旱时期,有一个不幸的粪便类比浮现在脑海中。我只使用相对干净的第二段:让它发酵。有时,允许相对无害的不想要的编辑放一放是没问题的。有时,看似不相关或糟糕的页面可能会变成另一种看待旅行的方式,帮助我们制作更好的指南。
所以,我想这长消息的重点是:虽然及时处理不想要的文章非常值得称赞,但同样重要的是要平衡这一点与社区建设的要求,即缓慢、审慎、包容的讨论。衡量合适的时机和讨论的水平,正是让最有技巧的 Wikivoyage 社区建设者如此出色的原因。--(WT-en) Evan 15:11, 2006年6月17日 (EDT)
重定向,不要删除
所以,Yoyogi Park 的案例让我想知道是否可以推断出一个普遍原则。我的观点是:如果有人尝试创建一个非文章页面(Project:What is an article?),并且信息有合适的去处,那么重定向是一种温和地指出正确贡献方向的方式。另外,如果只有一个人创建了文章,那么别人尝试再次创建(尤其是对于大型或知名的景点)并非不可能。如果那样的话,重定向会将他们带到正确的地方,我们将获得他们的输入,而不是另一个要删除的页面。
这个原则是否正确?如果是,是否值得在某处进行编码?--(WT-en) Evan 15:22, 2006年7月9日 (EDT)
- 我在这方面有些犹豫,正如你给的例子,我们经常看到这种情况……我来这里是为了问关于完全无意义的页面,这些页面也经常被重定向……Slovakian Treats (内容: 斯洛伐克美食很美味!) 刚刚发生,并被重定向到了斯洛伐克。有没有理由保留而不是删除这些页面?我们应该通过减少页面来保持网站的清洁,还是根本不重要?这个政策页面列出了无意义的内容作为删除页面的理由……但有人真的在意吗?(WT-en) - Cacahuate 20:50, 2007年2月18日 (EST)
我想重新讨论一下,鉴于我们越来越多地收到并非真正目的地的文章(例如,目前正在删除的Golden Temple)。对我来说,关键原则是:如果 Wikivoyage 读者可以合理地使用地名作为导航方式,那么文章就应该被重定向而不是删除;如果不能,就应该删除。这与 TTCF 原则一致。在上述例子中,金庙和代代木公园是读者完全有可能输入到“搜索”框中的内容,而没有人会搜索“斯洛伐克美食”,除非是写“文章”的那个人。第一,这是否说得通?第二,应该在政策中包含什么样的语言?-- (WT-en) Bill-on-the-Hill 10:12, 2007年11月15日 (EST)
- 同意:保留一个重定向页面的成本很小。我认为应该运用常识,而不是试图将具体规定到最后一个例外。不过,我建议一个经验法则,只有景点和地理区域才符合条件:酒店、餐厅、旅行社,是的,斯洛伐克美食也不应该得到重定向。 (WT-en) Jpatokal 10:53, 2007年11月15日 (EST)
- 在我看来是这样,只要允许餐厅、酒店等实际上是景点的可能性。如果有人创建了一个“Big Texan”页面,我不会犹豫将其重定向到Amarillo而不是删除,即使 Big Texan 是一家餐厅/酒店。关键是,它也是美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有一些遵循66号公路行程的人比对他们所在的城市更了解这家餐厅——也许是理所当然的,因为阿马里洛并不是一个旅游热点……-- (WT-en) Bill-on-the-Hill 12:53, 2007年11月15日 (EST)
包含广告的图片
我偶尔会看到这些,图片中包含特定酒店、网站等的徽标或联系信息……我建议在删除政策中添加一条,表明这些图片可以被快速删除,这样我们就可以避免浪费额外的时间和空间来删除它们。它们显然不能保留,那么为什么还要拖延呢?今天的例子:Image:Flores from the South East.jpg – (WT-en) cacahuate talk 04:21, 2007年5月26日 (EDT)
- 这种类型的图片可以有理由包含在企业主的个人页面中,所以我不认为我们应该一概删除。- (WT-en) Todd VerBeek 09:11, 2007年5月26日 (EDT)
- 快速删除的一个缺点是,虽然删除的原因对 Wikivoyage 的长期贡献者来说很明显,但对新用户来说通常并不明显。允许一篇文章或图片在网站上停留至少几天并贴上删除标签,会增加原始上传者返回、看到删除通知并阅读删除页面的理由的可能性。仅仅立即删除违规内容不允许有这个教育机会。请注意,我并不是建议所有东西都应该在几天内保留在网站上,但我认为允许善意贡献的内容保留一段时间并没有坏处。-- (WT-en) Ryan • (talk) • 13:46, 2007年5月26日 (EDT)
- 是的,观点很好……那么同意,不快速删除那类内容– (WT-en) cacahuate talk 15:13, 2007年5月26日 (EDT)
删除程序修订
在“删除程序”下,我们建议
要删除文章或图片,Wikivoyager 应该进行任何准备工作(例如,孤立图片,或将文章与重复的文章合并),然后将文章或图片的链接放在删除投票页面上。
我想修改一下……我不认为图片应该在删除(或接近删除时)之前从页面中移除……如果一张图片在删除投票后得以保留,我认为几乎没有人会确保它被放回原先所在的页面,除非原始贡献者恰好在关注。 – (WT-en) cacahuate talk 19:52, 2007年9月8日 (EDT)
隐私权
我之前已经陈述过我反对当前隐私权政策的意见,但越来越多的解释认为任何任何地方的人都不行,这违背了政策本身。这正是Wikivoyage:Image policy所说的:
- 在 Wikivoyage,这通常被保守地解释为图片中可识别的人应该处于图片内容的边缘。例如,你可以上传一张拥挤的市场或广场的照片,只要你可以移除或替换其中的任何人而不会对照片产生实质性影响。
所以,不,我们不需要删除像Image:Crowded.JPG或Image:La Rambla.JPG这样的图片。(WT-en) Jpatokal 02:28, 2008年4月7日 (EDT)
- 顺便说一下,Wikimedia Commons 现在已经开始为包含可识别人物的图片打上此模板的标签。
- 此作品包含可能描绘一个可识别的活着的或最近去世的人的材料。在某些司法管辖区,使用在世或最近去世的个人的图像,可能受到有关人格权的法律限制,独立于其版权状态。在使用此内容之前,请确保您有权在您打算使用的环境的法律下使用它。您有责任确保您不侵犯他人的个人权利。请参阅我们的总免责声明。
- 我认为这对 WT 来说也是正确的做法。目前,我们的隐私政策似乎暗示我们正在审核所有图片以供无限制地重新使用,这可能在法律上更危险……!(WT-en) Jpatokal 02:31, 2008年4月7日 (EDT)
- 听起来合理– (WT-en) cacahuate talk 23:47, 2008年10月6日 (EDT)
- 这个模板会取代当前“删除包含可识别人物的图片(如上述引用块中所定义)的政策”吗?如果是,那么我不认为这是一个好主意——我理解不可能审查所有图片,我们也不应该声称这样做,但在图片包含可识别人物且没有模型发布证明的情况下,我认为应该删除该图片。这样做的好处与隐私问题、确保(尽可能) Wikivoyage 内容可自由分发的问题有关,以及在较小程度上处理识别人物的照片很少能用于说明旅行目的地这一事实。-- (WT-en) Ryan • (talk) • 00:50, 2008年10月7日 (EDT)
个人命名空间删除策略
我们可以将政策扩展两项吗?
- 普通用户如果需要删除自己个人命名空间中的页面该怎么做?
- 如果该用户拥有管理员权限并拥有删除自己页面的按钮该怎么办?
--(WT-en) DenisYurkin 17:15, 2008年10月5日 (EDT)
- 我的理解是,用户可以随意处理自己的用户空间。所以根据用户请求快速删除似乎没问题。而且我认为管理员甚至不需要通知别人就可以删除自己的用户空间页面。--(WT-en) Peter Talk 01:33, 2008年10月6日 (EDT)
- 我们可以把这个纳入政策文章吗?--(WT-en) DenisYurkin 02:05, 2008年10月6日 (EDT)
- 听起来对我来说没问题。--(WT-en) Peter Talk 13:03, 2008年10月6日 (EDT)
- 这是我的初稿:。欢迎改进/评论。--(WT-en) DenisYurkin 15:35, 2008年10月22日 (EDT)
- 实际上,我漏了些东西—讨论/评论通常不应该被删除,除非它们是垃圾信息、破坏性行为或辱骂性内容。--(WT-en) Peter Talk 15:44, 2008年10月22日 (EDT)
- 尝试考虑了这一点——改进和评论仍然受欢迎。--(WT-en) DenisYurkin 17:22, 2008年10月22日 (EDT)
哎呀,编辑冲突 :) 这是我的重写尝试,如果你觉得是改进,可以替换整个部分
- 你用户空间中的文章可以根据你的要求被管理员快速删除。你可以在Project:Votes for deletion进行,或者通过其讨论页联系一位活跃的管理员。
- 管理员可以随意删除自己的页面。
- 一个显著的例外是讨论页……我们通常不会删除讨论,即使是在用户讨论页上,所以如果除了用户本人之外还有其他人评论过,这些通常会保留。
– (WT-en) cacahuate talk 17:29, 2008年10月22日 (EDT)
- 已按原样实施。谢谢,Cacahuate!--(WT-en) DenisYurkin 04:33, 2008年10月23日 (EDT)
- ) – (WT-en) cacahuate talk 17:42, 2008年10月23日 (EDT)
我告诉 EE 他可以随意处理他的用户讨论页。显然,这与十月份在此页面引入的编辑相冲突——我从那时起就没有检查过这个页面了。我们允许像User:(WT-en) Kleinzach 这样的人清空自己的讨论页(但不能移除他们在文章讨论页上的评论)。我们也确定人们可以添加任何他们想要的废话到他们的用户页,就像那个夏天把他的旅行日记放在用户页上的家伙一样。无论如何,“通常”和“一般”在这种政策中是模糊不清的。我宁愿看到更清晰的东西,比如用户被鼓励保留用户讨论页上的讨论,但如果他们愿意,可以删除评论。然而, Wikivoyage 管理员的正式纪律通知不得删除,除非获得管理员的明确许可。 (WT-en) Gorilla Jones 00:42, 2009年1月7日 (EST)
- 嗯。我看到了两种问题。第一,我认为我们不应该鼓励用户删除评论。第二,在 EE 的案例中,“辱骂、垃圾信息或破坏性行为”部分还不够。他通过发送无关或无意义的评论造成了大量麻烦,我认为有必要加以控制。但我不希望将此载入政策,因为对其他人来说,这绝对不是必要的。
- 我猜我很难在理论上划清用户删除讨论页评论何时不再可以的界限。在这个案例中,被删除的信息似乎与社区息息相关。而 Kleinzach 页面上的消息只是普通的讨论页对话。你关于试图让用户停止做某事的评论,特别是对活跃用户提出的,是有道理的。--(WT-en) Peter Talk 02:57, 2009年1月7日 (EST)
- 我非常不喜欢“ Wikivoyage 管理员的正式纪律通知不得删除,除非获得管理员的明确许可”的措辞和想法。我们是清洁工,该死的,而不是分发正式纪律和明确许可的人。
- 如果一个用户行为如此恶劣以至于被封锁,临时或永久,我认为管理员可以在讨论页上插入一个说明(被封锁用户显然无法移除)说明这一点。但这就是我愿意在限制用户个人页面方面走多远,即使是极其官僚的 Wikipedia 也不会阻止人们做他们想做的事情。 (WT-en) Jpatokal 10:39, 2009年1月7日 (EST)
- 另外,当前的措辞很含糊。我认为我们都同意用户讨论页不应被删除,因为这将丢失历史记录。然而,我们谈论的不是删除,而是清空,这保留了历史记录。 (WT-en) Jpatokal 10:45, 2009年1月7日 (EST)
清空讨论页
已从Project:Using talk pages移动,以便在一个地方讨论:
最近关于User:(WT-en) Edmontonenthusiast清空其讨论页的事情引起了一些小小的骚动。当前的指南建议“一般来说”,评论会被存档而不是删除,但(在我看来)这不是一条铁律,我认为社区无权通过封锁和保护来强制执行这一点。
在我看来,这是用户的页面,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对待它;历史记录仍然在那里,如果你想挖的话。 (WT-en) Jpatokal 01:41, 2009年1月7日 (EST)
- 我同意 Jani 的看法——虽然我认为保留所有已提供给用户的警告、指导等记录非常有价值,并且我认为用户单方面擦除这些信息是非常不尊重的,但如果这是用户的页面,那么他们就有这个权利。还值得注意的是,我认为没有任何管理员采取了不当行为,因为 Wikivoyage 在Project:How to handle unwanted edits政策中故意留下了个人解释的空间,但我确实怀疑共识是让用户的个人页面保持原样,除非它们明显不合适(垃圾信息、仇恨言论等)。-- (WT-en) Ryan • (talk) • 02:08, 2009年1月7日 (EST)
- 嗯,这确实与之前的一些做法相矛盾,我们曾经管制过用户讨论页,当用户清空它们时。删除政策中的指导(我们通常不删除讨论,即使是在用户讨论页上,所以如果除了用户本人之外还有其他人评论过,这些通常会保留)也与此有所不同。所以我要提出异议—我认为重要的是,麻烦的用户不能删除与社区其他成员相关的讨论。不过,我们正在两个地方讨论这个问题→ Project:Deletion_policy#Deleting_articles_in_personal_namespaces --(WT-en) Peter Talk 03:02, 2009年1月7日 (EST)
- 在这方面,我倾向于存档他的讨论页到我自己的用户空间,并在我的用户页上链接它。--(WT-en) Peter Talk 03:04, 2009年1月7日 (EST)
- 嗯,我不同意各位的看法。我通常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怎么在意,如果没有什么有趣的内容被删除。但是对于一个不断制造事端的用户,我认为新用户或者不熟悉他行为模式的用户能够轻易看到他点击他讨论页上的对话是很重要的。是的,历史记录在那里,但不太可能被注意到。我们对这个用户的一些编辑有时采取强硬态度,对于不熟悉情况的人来说看起来很奇怪,不友好,可能不合理,而他们最快了解情况的方式就是看到他讨论页上的对话。我认为至少应该存档这些对话,并在用户讨论页顶部链接。我真的看不到有什么理由不执行这一点,我认为用户讨论页,其中有多个贡献者,与仅仅是用户页– (WT-en) cacahuate talk 11:24, 2009年1月7日 (EST)
简单地说——这是我的讨论页,它不是文章,也不会劝退旅行者,所以我应该能够随意处理它。感谢你们中一些人的同意。总之,我完全理解你们的另一方观点——你们希望新用户看到我做了什么/被谈论了什么。但我的观点仍然是。我只是不想让所有那些负面情绪如此公开地暴露在互联网上——我仍然会将其用作参考,因为它很重要,并且会在历史记录中存在,只是更难找到。希望你们能理解我的想法。 (WT-en) edmontonenthusiast [ee] .T.A.L.K. 12:04, 2009年1月7日 (EST)。
- 我鼓励你存档它而不是删除它。我意识到这仍然会暴露信息,但我认为这最好地服务于透明度的目标。 (WT-en) LtPowers 14:46, 2009年1月7日 (EDT)
- 我会思考几天,让大家继续讨论。 (WT-en) edmontonenthusiast [ee] .T.A.L.K. 21:22, 2009年1月7日 (EST)。
- 我也加入 Peter 和其他人一边。我认为保留这些东西并易于访问而无需深入挖掘历史记录很重要。如果你删除了它,它就无法再被搜索到,因此更难找到某个对话发生在哪里。有许多善意进行的讨论,可以在不深入挖掘“墓地”的情况下,指出给未来的用户,他们有类似的问题。 (WT-en) Texugo 06:06, 2009年1月8日 (EST)
- 我会思考几天,让大家继续讨论。 (WT-en) edmontonenthusiast [ee] .T.A.L.K. 21:22, 2009年1月7日 (EST)。
如果共识是用户不能控制自己的讨论页,那么这将是一个相当大的政策变化,我并不完全赞同。是否有可能想出一种方法,让用户的讨论页仍然是他们自己的,但我们可以修改政策,规定当对话被删除而不是存档时,任何参与该对话的人都可以(选择性地)在讨论页上添加一个模板,该模板不应被移除,其形式为“要查看从该页面移除的对话存档,请参阅:xxx”,指向清空前的历史记录点或存档页?这是否是一个合理的妥协?这种方法可以让我们从评判何时可以恢复用户对其讨论页所做更改的业务中解脱出来,而不必剥夺用户对这些页面的控制权。-- (WT-en) Ryan • (talk) • 11:08, 2009年1月8日 (EST)
- 我真的不认为这是政策的改变。没有任何政策赞同用户可以随意处理自己的讨论页。在用户页和用户子域名方面,我们已经有过几次对话,最后达成共识,允许除重大垃圾信息、宣传非法服务或违反我们Project:Sex tourism policy的服务广告之外的一切。
- 此外,我们过去曾恢复过用户讨论页上被删除的评论,当它们与违反社区政策明显相关时(我找不到例子,因为这很难搜索,但我相信我的记忆是准确的)。据我理解,当前政策是故意模糊的,尽管我们明确表示删除评论是不恰当的,除非它们是辱骂性、破坏性或垃圾信息。此外,我们赋予管理员很大的自由裁量权来实施临时封锁和页面保护,时间为一天或更短。我们很少管理用户讨论页,我认为这是件好事。但这是史上最严重的案例。我认为不需要改变政策,因为它不是一个好主意来推广管理用户讨论页的想法,但我们政策文章中当前显示的自由裁量权似乎是保留极端情况的好方法,当大规模移除评论实际上会影响网站时。
- 另外,我认为将“在用户页和用户子域名方面,我们已经有过几次对话,最后达成共识,允许除重大垃圾信息、宣传非法服务或违反我们Project:Sex tourism policy的服务广告之外的一切”添加到政策页面是个好主意。--(WT-en) Peter Talk 15:43, 2009年1月8日 (EST)
在我看来,一些传统已经悄然形成,超出了实际写下的政策之外。虽然我对允许或不允许删除用户讨论页上的评论这个问题持中立态度,但我想说的是,我只看到双方都有好的意图。-- (WT-en) Colin 15:55, 2009年1月8日 (EST)
- 我认为 Peter 刚才说的恰好概括了我的感受。不确定冗长的政策附加内容,但其他都 :) – (WT-en) cacahuate talk 16:11, 2009年1月8日 (EST)
根据我的其他地方的经验(在 Wikipedia 上作为管理员),我发现恢复用户移除其讨论页评论的行为,很可能是将小争执升级为大争执的最简单方法之一。虽然我明白你在这里谈论的是一个特定的案例,但我强烈建议一般来说不要恢复用户的讨论页。如果有人移除了评论,他们显然已经读过了,所以它已经完成了它的目的。用户讨论页的目的是与其他用户交流,而不是作为过去不当行为的记录。祝好, (WT-en) JYolkowski 17:25, 2009年1月8日 (EST)
- 我同意对讨论页目的的这种解释。如果我们试图建立某个用户滥用行为的历史记录,我们可以通过链接到具体的编辑历史记录来做到这一点—我们已经这样做了。(我上面提出的妥协政策确实有偏向官僚主义的风险,我绝对希望看到这个网站避免这种疾病。) (WT-en) Gorilla Jones 01:38, 2009年1月9日 (EST)
坦白说,各位,这一切都开始失控了……我确实认为用户应该可以随意使用他们的讨论页;前提是上面写的内容符合常识——没有非法内容、无根据的指控/人身攻击等。如果有人真的认为他们说的话很重要,为什么不能把它放在他们自己的讨论页上?这样它仍然是一个“第一层”页面,可以说。好的,这意味着它不再直接在“受过教育”的用户讨论页上可用,但我们真的想公开我们的丑闻吗?如果我是一个新用户,看到编辑/争吵/生闷气的战争,我可能会认为我卷入了一场充斥着小恩小怨和小圈子的事情,然后转身离开(我参与过足够多的组织委员会,能一眼认出这种事情!)。当然,如果一个用户的违规行为如此严重,以至于我们需要让他们感到不受欢迎或不断地告诫他们,那么礼貌的停止通知,然后是最后的警告,然后是禁止提名(附有详细原因),不就可以了?我确实必须同意 JYolkowski 关于这种事情会加剧小争端。 (WT-en) Nrms 17:35, 2009年1月8日 (EST)
- Nrms,这是本次讨论中最好的评论,我很高兴看到越来越多的人看到了我这边的观点,而不仅仅是 Peter。(WT-en) edmontonenthusiast [ee] .T.A.L.K. 17:56, 2009年1月8日 (EST)。
- 我一直在努力关注此事,但我还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对情况或政策提案完全了解。不过,我提出一个折衷方案:我们赋予用户对其用户讨论页的完全控制权,但是,将相关的社区讨论移至政策讨论页。这可能会破坏用户对其用户页上发布内容的控制权的想法,但这些材料在 CC-by-SA 1.0 下发布,可以被世界上的任何人使用,所以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们不能或不应该移动相关的讨论,至少是这样。-- (WT-en) Sapphire • (Talk) • 18:39, 2009年1月8日 (EST)
- 我们有讨论用户行为的页面吗?我看到Project:Vandalism in progress和Project:User ban nominations,但两者通常都不适合讨论用户行为,因为发布到这些页面意味着用户的行为是破坏性行为和/或值得被禁止,这可能毫无必要地煽动性。如果我们没有其他地方,也许我们需要创建一个(或者将Project:User ban nominations移到一个不那么煽动性的标题)。 (WT-en) JYolkowski 21:55, 2009年1月8日 (EST)
我倾向于同意 Nrms 的观点。 (WT-en) LtPowers 18:55, 2009年1月8日 (EST)
- 有趣的是,最初清空讨论页的声明意图是将过去的事情抛诸脑后,但最快的做法是存档讨论页,就像建议的那样……相反,一场关于这个用户有多麻烦的漫长对话已经展开,吸引了比存档的讨论页更多的关注– (WT-en) cacahuate talk 22:13, 2009年1月8日 (EST)
- 那不会丢掉历史记录——只会多一次点击。 (WT-en) edmontonenthusiast [ee] .T.A.L.K. 22:27, 2009年1月8日 (EST)。
我也同意 Nrms 的观点。我宁愿 EE(或其他用户)不要清空他们的讨论页,但如果他们真的想这样做,我认为我们不应该阻碍。 (WT-en) Shaund 02:25, 2009年1月9日 (EST)
- 补充我之前所说的,虽然我认为用户有权随意使用他们的讨论页,但我宁愿用户存档讨论;但我不愿意强迫任何人这样做,因为 IMHO,这感觉像是侵犯了用户个人权利。 (WT-en) Nrms 03:50, 2009年1月9日 (EST)
如果我真的想,我还可以进入历史记录并将其删除,那样它就会永远消失 :) 就像那样简单。无论哪种方式,我都很乐意把讨论页上的所有东西都恢复回来,我只是因为对 Peter 的沮丧而做的。 (WT-en) edmontonenthusiast [ee] .T.A.L.K. 13:33, 2009年1月9日 (EST)。
无罪推定,以及隐私权
我在一个讨论页上发表了一篇关于文章需要注明图片版权持有者的文章,以便人们在打印文章时不会侵犯版权。回过头来看,我的建议是个错误。正如许多人正确指出的那样,举证责任肯定在于打印者,以避免侵权。然而,这同样适用于隐私权和无罪推定概念。这两个概念携手合作,产生了令人费解的结果。如果有人以侵犯他人隐私权的方式使用 wikivoyage 的图片,他们肯定要负责。至于 wikivoyage,图片应该逐例查看是否侵犯隐私权,而不是成为一个过于严厉和粗暴的政策的受害者。还有其他人有同感吗?如果你不赞同我,我不会介意。如果你不同意我,我建议你提名Image:BlueMosqueMazariSharif.jpg(来自阿富汗文章)和Image:CattleHerderSudan.jpg(来自苏丹文章)进行删除。如果七天内无法提供模型发布证明,根据删除政策,由于图片是“有罪待证”,它们应该被删除。显然,我不认为它们应该被删除。它们很好地服务于文章。我只是说明了政策的荒谬结果。 (WT-en) Arpitt 18:20, 2009年1月8日 (EST)
- 当前的官方政策在wts:Privacy rights上进行了阐述,并且说“这不适用于人群场景或古迹附近的旁观者”,所以蓝清真寺的照片是没问题的。
- 话虽如此,我同意你的观点——我们目前的隐私政策是错误的,而且不必要地严格,我已经在wts:Talk:Privacy rights上争论过。人格权都与图片的商业用途有关,而 Wikivoyage 上一个普通人站在蓝清真寺旁边的照片是编辑性的,而不是商业用途。如果有人另外要将这张照片用于商业用途(“这个普通人说:购买蓝清真寺品牌的古兰经!”),那是他们的问题。 (WT-en) Jpatokal 22:08, 2009年1月8日 (EST)
文章历史中的侵权内容-2013-05-07T21:01:00.000Z
从Project:Votes for deletion#Ria formosa复制
侵权内容来自,否则无内容。重定向到Algarve是另一个选择。- (WT-en) Dguillaime 20:25, 2009年3月6日 (EST)
- 保留 - 版权侵权不是删除页面的充分理由。将其标记为版权侵权,并且/或者如果它不能成为一篇完整的文章,则重定向到该景点最佳列出的页面。(WT-en) Huttite 09:29, 2009年3月7日 (EST)
- 删除。我们不能将侵权文本保留在文章历史记录中。最好直接删除它,如果需要重定向,之后可以创建一个。 (WT-en) LtPowers 15:49, 2009年3月7日 (EST)
- 在哪里有政策规定我们不能将侵权文本保留在文章历史记录中?此外,匿名用户可能有权利并且已获得发布许可,只是忘了告诉任何人。我认为将版权文本保留在历史记录中,并标识为侵权,并要求许可,表明我们公开透明地处理版权。此外,不是有合理使用豁免吗?是的,你可以在历史记录中看到侵权行为,但它是一个未发布的历史版本。你必须去寻找它。此外,历史记录不被搜索引擎索引,因为 robots.txt 不允许。所有正常的 wiki 页面都不应被机器人访问,只有缓存版本才应被索引。因此,指向历史页面的链接不会出现在搜索引擎中。如果以及何时版权材料的所有者要求将其版权材料从历史记录中删除,那么就请删除。但据我所知,没有法律义务可以预emptive删除版权材料。你是在遵循哪个国家的法律要求这样做?- (WT-en) Huttite 07:43, 2009年3月8日 (EDT)
- 你是否严重建议,只要搜索引擎不注意到并且没有人投诉,侵犯版权就是可以的?项目:社区政策中的第一条政策规定:“所有 Wikivoyage 内容均为 100% 免费。 未经版权持有者明确许可以知识共享署名-相同方式共享许可协议 1.0 许可,不得将任何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包含在 Wikivoyage 中。” 句号。毫不含糊。如果我们有不 100% 免费的内容,我们就违反了该政策。至于合理使用,你自己已经说明了为什么我们不能这样做。(WT-en) LtPowers 10:47, 2009年3月8日 (EDT)
- 在哪里有政策规定我们不能将侵权文本保留在文章历史记录中?此外,匿名用户可能有权利并且已获得发布许可,只是忘了告诉任何人。我认为将版权文本保留在历史记录中,并标识为侵权,并要求许可,表明我们公开透明地处理版权。此外,不是有合理使用豁免吗?是的,你可以在历史记录中看到侵权行为,但它是一个未发布的历史版本。你必须去寻找它。此外,历史记录不被搜索引擎索引,因为 robots.txt 不允许。所有正常的 wiki 页面都不应被机器人访问,只有缓存版本才应被索引。因此,指向历史页面的链接不会出现在搜索引擎中。如果以及何时版权材料的所有者要求将其版权材料从历史记录中删除,那么就请删除。但据我所知,没有法律义务可以预emptive删除版权材料。你是在遵循哪个国家的法律要求这样做?- (WT-en) Huttite 07:43, 2009年3月8日 (EDT)
- 使用删除来清除文章历史记录中的版权侵权行为,这与当前的做法背道而驰,并且会产生远远超出此次 VFD 的影响;因此,这是一个适合讨论的主题,而不是删除理由。--(WT-en) Peter Talk 17:38, 2009年3月8日 (EDT)
- 删除政策对我来说很清楚:“版权侵权应通过删除冒犯性材料来处理。”这正是我所建议的。删除这篇文章并将其重新创建为重定向有什么坏处?(WT-en) LtPowers 21:00, 2009年3月8日 (EDT)
- 使用删除来清除文章历史记录中的版权侵权行为,这与当前的做法背道而驰,并且会产生远远超出此次 VFD 的影响;因此,这是一个适合讨论的主题,而不是删除理由。--(WT-en) Peter Talk 17:38, 2009年3月8日 (EDT)
- 我认为这没有什么坏处,但是我们从未有过从文章历史记录中删除版权侵权行为的政策,所以如果我们将其作为先例,也许应该首先进行讨论并建立共识,然后再将其写入政策。供参考,删除文章并恢复除版权侵权编辑之外的所有编辑并不困难,但我个人认为这没有必要– (WT-en) cacahuate talk 22:48, 2009年3月8日 (EDT)
- 有人反对将此讨论移至项目:删除政策,因为它涉及一个比当前 VFD 提名更广泛的问题吗?我对版权法的理解有限,但据我所知,处理版权侵权的第一种选择是删除冒犯性材料——在我看来,通过维护文章历史记录(包括版权侵权),我们正在履行这一义务,因为历史记录表明我们已识别出问题并将其从主要文章中删除。话虽如此,最好还是看看像维基百科这样有法律代表的网站如何处理这种情况,然后效仿。-- (WT-en) Ryan • (talk) • 08:55, 2009年3月10日 (EDT)
- 不--(WT-en) Stefan (sertmann) Talk 09:23, 2009年3月10日 (EDT)
- 抹掉并重定向到 Algarve,除非有人想争论它值得拥有自己的文章。在许多情况下,版权侵权文本已与我们的原创内容一起插入到现有文章中,并且已通过删除版权侵权文本来处理。历史记录在那里显示我们履行了我们的义务。说真的,仔细想想后果。作为一个破坏者,我可以抹掉 Paris 的内容,方法是在第二段中插入版权侵权文本。然后 Wikivoyage 将不得不删除文章的整个历史记录才能摆脱该版权侵权。在重新创建后,所有有效的修订历史记录(和贡献者)都将丢失。不顾一切。另一方面,我们需要贡献者明确表示他或她有权重新许可该文本。我们绝对不应该假设他们做过。(WT-en) Gorilla Jones 13:56, 2009年3月8日 (EDT)
- 删除整个历史记录以摆脱一次编辑是怎么回事?(WT-en) LtPowers 09:18, 2009年3月9日 (EDT)
- 你的意思是,根据你的定义,我们必须删除 Ria formosa 以摆脱受版权保护的文本。仅仅编辑 Ria formosa 以删除受版权保护的文本是不够的,因为受版权保护的文本仍然存在于文章的历史记录中。因此,根据你提出的定义,编辑 Paris 以删除受版权保护的文本是不够的,因为受版权保护的文本仍然存在于文章的历史记录中。我们将不得不删除 Paris 以摆脱受版权保护的文本。(WT-en) Gorilla Jones 18:36, 2009年3月9日 (EDT)
- 你误解了。在这种情况下,Ria formosa 的历史记录中的所有修订(因为只有两次编辑)都包含版权侵权。在 Paris 的案例中,我们可以删除文章,然后恢复所有编辑,除了包含版权侵权的那一次。贡献历史记录绝对不会丢失。我保证。对于 Ria formosa,没有其他编辑可以恢复,所以我们只能删除它并重新创建它。(WT-en) LtPowers 08:46, 2009年3月10日 (EDT)
- 你是否严重建议,每次遇到维基百科文本或用户插入来自列表网站的文本时,都要经过删除和恢复过程?再说一次,我认为这需要一次单独的政策讨论,如果撤销或恢复不再足够,我个人将停止对版权侵权进行监督。--(WT-en) Stefan (sertmann) Talk 09:21, 2009年3月10日 (EDT)
- 那是理想情况,但我没有准备好将其作为强制性的。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当文章完全没有免费内容时,我认为没有理由不删除它并以重定向的形式重新开始。如果删除非免费文本很简单,我认为我们应该这样做。如果很复杂,那又是另一个讨论了。(WT-en) LtPowers 12:54, 2009年3月10日 (EDT)
- 在这个特定的例子中,如果它将被以某种方式抹掉,那么我们最好用正确的资本化来重新创建重定向。移动它仍然会留下原来的名字。(好吧,在整体大局中这并不重要,但它很难看!)- (WT-en) Dguillaime 13:34, 2009年3月9日 (EDT)
- 保留,无论是作为文章还是重定向(如果需要)。版权文本和图像已被删除,我们从未为此删除过历史记录。我还删除了删除政策中令人困惑的一行– (WT-en) cacahuate talk 16:09, 2009年3月8日 (EDT)
- 重定向到 Ria Formosa 或 Algarve—虽然知识非常有限,但我推荐后者。--(WT-en) Peter Talk 22:25, 2009年3月9日 (EDT)
维基百科关于此问题的政策
相关的维基百科政策是 WikiPedia:Wikipedia:Copyright violations on history pages 和 WikiPedia:Wikipedia:Copyright violations
- 讨论得出的结论是,之前没有受版权保护的文章的历史页面中的版权侵权行为,不需要删除该文章或历史记录中的受版权保护的版本。但是,如果收到版权持有者的投诉,受版权保护的版本将被选择性地从页面历史记录中删除。
我建议效仿他们的做法。-- (WT-en) Ryan • (talk) • 09:33, 2009年3月10日 (EDT)
- 更正:我和 Ryan 所做的同样的事情,在同一时间,并且得出了略有不同的结论?
- 正如在每次历史修订结束时,在 MediaWiki:history copyright 的文本中指出的那样,页面历史记录可能包含受版权限制的材料。虽然我们试图从当前版本中删除此类材料(参见版权问题),但它会保留在历史记录中以供研究和作者署名。由于 Wikimedia 是一个非营利性公司,这被认为是合理使用。
- 这给我们效仿维基百科的做法带来了麻烦,因为 Wikivoyage 是一家营利性公司。--(WT-en) Stefan (sertmann) Talk 09:38, 2009年3月10日 (EDT)
- 吹毛求疵地说,我们的服务器托管公司 Internet Brands 是一家营利性公司; Wikivoyage 本身并不是一家公司。我不是律师,但我们的文章历史记录与维基百科的作用相同。要求删除/恢复页面以处理版权侵权,因为这很麻烦,而且非管理员无法执行,因此是不可取的。它将允许破坏者一次性将相同的版权侵权行为粘贴到 100 篇文章中,然后要求我们执行多个步骤,而只有管理员才能执行,以删除每一篇。如果有投诉,很容易从文章历史记录中删除。但将其作为一项政策对我来说似乎过于保守,并且会造成糟糕的网站架构。--(WT-en) Peter Talk 15:18, 2009年3月10日 (EDT)
一般来说,处理版权侵权文本的方法是将其从文章中删除。如果它保留在历史记录中,那是可以的,这是我们正在处理问题的证据。它甚至可能成为对贡献者提起诉讼的证据。从法律上讲,我不确定我们可能需要保存此类证据的义务是否会超过我们消除版权侵权材料的义务。无论如何,我们不想费力地尝试手动删除具有任何非版权侵权历史的文章的历史记录中的版权侵权行为。
但是,应该在历史页面上添加标签,以阻止搜索引擎查找那里。我们希望它们搜索我们当前的实时文本,而不是包含版权侵权、兜售、破坏、过时信息……的历史记录。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对于一篇标题错误且文本完全是版权侵权(或完全是兜售、破坏等)的文章,我会说直接删除它。这些甚至可以被快速删除。我们不想要那个标题的文章。移动或重定向而不是删除的唯一原因是保留历史记录,而没有什么值得保留的。直接销毁它!(WT-en) Pashley 10:00, 2009年3月12日 (EDT)
- 我完全支持这个想法。不过,澄清一下,历史页面上已经有标签可以阻止搜索引擎索引,所有过去和现在的讨论页面也有。- (WT-en) Dguillaime 14:23, 2009年3月12日 (EDT)
- 尽管有这次讨论,当前政策仍然规定如下:
- 版权侵权。仅仅因为有人滥用版权创建文章,并不意味着该主题不属于 Wikivoyage。版权侵权应通过删除冒犯性材料来处理。
- 我们可以更新政策,指出当文章的唯一贡献是版权侵权时,文章将被快速删除吗?如果有人将版权侵权文本添加到现有文章中,那么仅删除该版权侵权文本似乎是可以的,但当文章一开始就是版权侵权时,我们不妨删除该内容,以免不必要地在文章历史记录中维护版权侵权文本。-- Ryan • (talk) • 21:01, 2013年5月7日 (UTC)
- 已完成。--Peter Talk 21:18, 2013年5月7日 (UTC)
- 尽管有这次讨论,当前政策仍然规定如下:
Wikivoyage 内容的未署名副本
显然,我们的版权规定不适用于用户空间。如果真是这样,用户空间页面底部的文本需要修改。
以 User:(WT-en) Maj/Sandbox/Lausanne 为例。底部的页脚文本是“此页面最后于 2009 年 3 月 5 日 16:00 由 Ryan Holliday 编辑。基于 Wikivoyage 用户 W66LinkBot 和 Wikivoyage 的匿名用户的工作。内容可根据知识共享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1.0 协议使用。”事实证明这是错误的;它实际上是基于 W66LinkBot、匿名用户,加上 Maj、Evan、Karen Johnson、Mark、Allegra、Jani 以及在 Maj 复制之前编辑它的许多其他人的工作。内容被指定为 CC-by-SA 协议下可用,该协议要求在使用时注明出处,但任何重用它的人都无法准确列出贡献者——而且那个人也不知道他们违反了许可的署名要求。
这在我看来是个严重的问题。
-- (WT-en) LtPowers 11:20, 2009年3月6日 (EST)
- 我认为没有人说版权规定不适用于用户空间,而是说复制到用户沙盒的文章被暗示为(已署名的)主文章的副本。我试图查找维基百科关于此问题的政策,但只找到了 Wikipedia:Wikipedia:User page#How do I create a user subpage?,所以希望有人能确定他们如何处理这个问题;由于我们大多数人没有资格对此问题提供法律意见,最好还是确定拥有一些法律代表的网站(如 Mediawiki)如何处理该问题,然后效仿。请注意,LtPowers 提出的问题不仅适用于用户沙盒页面,还适用于合并的文章以及任何未使用“移动”按钮重命名的文章(包括我们许多消歧页)。-- (WT-en) Ryan • (talk) • 11:29, 2009年3月6日 (EST)
- 我认为我找到了一个相关的段落,在 Wikipedia:Wikipedia:Userfication#Cut and paste userfication:“如果文本被复制到用户空间,而不是通过页面移动工具移动,则必须保留原始文本的所有贡献者列表(从原始页面的页面历史记录中获取),以满足 GFDL 的要求。”我认为 CC-by-sa 要求类似的措施。(WT-en) LtPowers 17:24, 2009年3月6日 (EST)
- 将署名信息复制到讨论页似乎是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因此无需删除这些页面。感谢调查。-- (WT-en) Ryan • (talk) • 20:39, 2009年3月6日 (EST)
- 听起来像是一场有趣的探险!– (WT-en) cacahuate talk 20:40, 2009年3月6日 (EST)
- 嗯,这大概是复制文本的人的责任,以确保保持正确的署名,所以我不确定是否需要一次探险。(WT-en) LtPowers 23:12, 2009年3月6日 (EST)
- 这看起来都像是“杯水风波”,对于像沙盒这样无害的东西——不过,如果有人能想出更技术性的解决方案来解决这个问题,我将全力支持,因为它也将减轻 Wikivoyage 分叉的技术障碍(我越看 world66 我就越担心——那个链接的页面使用了超过 50% 的屏幕空间用于广告)。--(WT-en) Stefan (sertmann) Talk 18:05, 2009年3月8日 (EDT)
- 太糟糕了。我总是忘记没有 AdBlock Plus 的时候它们看起来是什么样子……(WT-en) Gorilla Jones 18:11, 2009年3月8日 (EDT)
考虑到我们对确保所有图像都获得正确许可有多严格,我们对文本却显得格外随意。(WT-en) LtPowers 20:58, 2009年3月8日 (EDT)
- 嗯,部分原因在于执行严格政策的后果,令人难以置信,例如,这也意味着我们再也不能像扫除酒吧一样简单地进行操作,或者说,将任何内容从一个页面存档到另一个页面。同样也不能将内容移动到不同的讨论页,或者只是有一个临时沙盒。正如 Ryan 所说,人们可以通过粘贴一段受版权保护的段落来强迫我们删除页面的整个历史记录。这对于尚未成为实际问题的事情来说,后果非常深远。强制执行图像版权要简单得多--(WT-en) Stefan (sertmann) Talk 21:55, 2009年3月8日 (EDT)
- 等等,为什么我们要删除整个历史记录来处理一段插入的文字?(WT-en) LtPowers 09:15, 2009年3月9日 (EDT)
在 en: 上传的图片
我几乎可以肯定还有其他关于这个主题的讨论,但目前在 Special:Upload 上有一个非常不显眼的提示,表明所有图片都应上传到共享库,但我们每天仍有大量图片上传到 en:。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有人未能阅读巨大的“请勿在此上传”消息,那么他们也可能没有阅读许可或其他政策,因此假设这些图片符合准则、非版权侵权等是有些危险的。我提议以下两种行动之一
- 修改 Project:Deletion policy,规定从现在起,所有上传到 en: 且不在用户空间使用的图片都将被快速删除。此外,在 Special:Upload 页面添加一条说明,说明在此上传的任何内容如果未使用在用户页面上将被删除。这很严厉,但再次说明,鉴于巨大的警告框,没有人应该上传,而且上传到 en: 的大多数图片似乎都可能违反政策或属于版权侵权。
- 如果可能,禁用 en: 的上传。我猜 IB 可以做到这一点,但他们过去的回应并不积极,所以选项 #1 可能更容易。此外,我们还需要有人开始将用于用户页面的图片上传到共享库,这可能不理想。
想法?这个话题是否已经在别处讨论过?-- (WT-en) Ryan • (talk) • 11:47, 2009年3月13日 (EDT)
- 我同意你的第一个提议,但要求在上传用户的个人资料页面上至少通知一次,说明图片应上传到共享库。(WT-en) LtPowers 13:50, 2009年3月13日 (EDT)
- 我同意第二个提议——用户图片放在共享库有什么问题?在这一点实现之前(或者如果其他人反对),第一个提议听起来不错。--(WT-en) Jonboy 14:26, 2009年3月13日 (EDT)
- 将“上传文件”链接更改为共享库是否需要 IB 的参与?如果我们只是改变了这一点,我认为我们就不会犯太多错误。--(WT-en) Stefan (sertmann) Talk 15:50, 2009年3月13日 (EDT)
- 我认为工具箱链接是 Mediawiki 的配置变量,但也许其他人可以验证它们不是可编辑的消息……如果链接可以轻松更改,那么修改导航对我来说是有意义的。-- (WT-en) Ryan • (talk) • 16:14, 2009年3月13日 (EDT)
- 将“上传文件”链接更改为共享库是否需要 IB 的参与?如果我们只是改变了这一点,我认为我们就不会犯太多错误。--(WT-en) Stefan (sertmann) Talk 15:50, 2009年3月13日 (EDT)
- 我同意第二个提议——用户图片放在共享库有什么问题?在这一点实现之前(或者如果其他人反对),第一个提议听起来不错。--(WT-en) Jonboy 14:26, 2009年3月13日 (EDT)
- 我找不到完全移除“上传文件”条目的方法(工具箱似乎不可编辑,除非可以编辑 MediaWiki:monobook.css 来更改皮肤以隐藏该链接),但你可以将“上传文件”的文本更改为你想要的任何内容,但不能是空白行。我将其更改为“不要上传文件”,但我并不认为这能传达信息。如果有人能想出一种方法来更改 MediaWiki:Upload,使其链接变得隐藏或难以点击,那会更好。无论如何,我支持 Ryan 的提议。--(WT-en) Peter Talk 16:45, 2009年3月13日 (EDT)
- 好吧!将 en:special:upload 视为过去式,因为我已经(在 ja:User:(WT-ja) Tatata 的帮助下)弄清楚如何将其从工具箱中移除。希望我们不会再看到此网站上的上传。--Peter 12:52, 2009年5月22日 (EDT)
- 有没有可能做一个通往共享库的普通链接?新人将无法弄清楚在哪里上传,就像现在一样(不过,我更喜欢它而不是之前的选项)。--(WT-en) Stefan (sertmann) Talk 13:02, 2009年5月22日 (EDT)
- 你说的普通链接是什么意思?我认为将导航栏中的“共享”链接标记为“上传和错误报告”将使新来者更容易找到我们的图片库。--(WT-en) Peter Talk 15:45, 2009年5月22日 (EDT)
- 我们可以重新讨论这个问题吗?目前,考虑到在 en: 上传时有极其醒目的“请勿在此上传”警告以及从左侧导航栏到 shared: 的链接,任何在这里上传图片的人都没有阅读我们的自由版权政策,因此图片的许可和有效性必须受到质疑。我们可以修改删除政策,规定任何上传到 en: 的图片,如果没有明确说明为什么没有上传到 shared:(因为有时有人会上传示例图片以供讨论),则可以快速删除,并在上传者的用户页面上留下一个注释?以下是建议的措辞
- Wikivoyage shared 现在是 Wikivoyage 上所有图片的存储库。任何上传到 English Wikivoyage 的图片都可能被快速删除,除非有清晰的解释说明为什么没有将其上传到 shared(这些情况应该非常罕见)。在快速删除上传到 English Wikivoyage 的图片时,应该在上传者的讨论页上留下一个消息解释,图片必须上传到 Wikivoyage shared。
- 此提案解决了 (WT-en) Jonboy 的观点,即用户图片也可以放入共享库,以及 (WT-en) LtPowers 关于通知用户的担忧。-- (WT-en) Ryan • (talk) • 14:06, 2010年1月30日 (EST)
- 我认为这有道理。任何在这里上传图片并忽视上传页面上(明确且大体上)陈述的政策的用户,其上传文件的其他相关政策也可能被忽略。--(WT-en) Peter Talk 14:18, 2010年1月30日 (EST)
- 是的。(WT-en) LtPowers 15:02, 2010年1月30日 (EST)
- 听到,支持,支持--(WT-en) Stefan (sertmann) talk 15:17, 2010年1月30日 (EST)
- *顶* 听起来这个想法得到了支持,但这是一个相当大的政策变化,所以我们再给几天时间让大家发表意见。-- (WT-en) Ryan • (talk) • 14:36, 2010年1月31日 (EST)
- 我完全支持。我们应该确保也修改上传页面本身的文本——尽管做了所有尝试,用户仍然能找到它,而且在罕见且无法重现的情况下(包括昨天的一次),我仍然在工具箱中看到了“不要上传文件”链接。- (WT-en) D. Guillaime 15:16, 2010年1月31日 (EST)
- 支持。 (WT-en) Gorilla Jones 15:37, 2010年1月31日 (EST)
- 完全支持。--(WT-en) Burmesedays 21:45, 2010年1月31日 (EST)
- 鉴于无人反对,我已更新删除政策页面。-- (WT-en) Ryan • (talk) • 13:13, 2010年2月2日 (EST)
关于非贡献者页面的更多信息
既然我们已经就删除纯粹包含非旅游相关垃圾内容的非贡献者用户页面达成了共识,我想看看是否能就一项更严格的政策达成支持。具体来说,将政策扩展到涵盖非贡献者用户空间的旅游相关垃圾页面。User:(WT-en) Visitstaugustine 是我想删除的一个很好的例子。这是一个旨在提高其搜索引擎排名的庞大页面,而该用户从未在 Wikivoyage 上进行过任何非垃圾编辑。所以我的提议是更改
为非旅行相关垃圾信息或破坏而创建的不贡献用户页面。
to
为垃圾或破坏而创建的非贡献者用户页面。
想法?--(WT-en) Peter Talk 13:11, 2009年6月3日 (EDT)
就我而言,我宁愿就这样放着那些页面……监督文章已经够费事了,更别说追究用户页面了。如果我们突然有十个用户都在他们的用户页面上宣传圣奥古斯丁,我想会很快达成共识,有人滥用了 Wikivoyage,但单个用户页面似乎没有造成任何伤害,而且还能快速识别旅游专业人士。见下文 -- (WT-en) Ryan • (talk) • 13:44, 2009年6月3日 (EDT)
- 嗯,之前的讨论中的理由是
- 1) 在我们的网站上存在大量不相关的垃圾内容可能会降低 Wikivoyage 的搜索引擎排名(实际上,我认为它应该会);2)在数百甚至数千个用户页面上存在大量不相关的广告,会让随意访问这些页面并从搜索结果中看到它们的普通用户认为 Wikivoyage 是一个不专业、未经审核且不可靠的网站。
- 我认为我们大约每隔一天就会遇到一个这样的情况,所以这既不是单个用户页面,也不是很大的巡逻负担。而且由于它只适用于非贡献者用户,所以它不会妨碍识别旅游专业人士。--(WT-en) Peter Talk 14:22, 2009年6月3日 (EDT)
- 我敢打赌,肯定有一些酒店业主论坛,他们已经弄清楚了我们的政策,并建议创建用户页面是提高谷歌排名的好方法。如果不是因为它们实际上是正确的——这也是我越来越对 Wikivoyage 和缺乏控制感到沮丧的原因——我不会介意。更容易解决 robots.txt 的问题,以排除用户页面。--(WT-en) Stefan (sertmann) Talk 15:00, 2009年6月3日 (EDT)
- 是的,虽然这现在可能是一个相对小的问题,但并不难想象它会更频繁地发生。一年前,酒店兜售机器人几乎不存在,而现在它们每天都在这里。 (WT-en) Gorilla Jones 19:48, 2009年6月3日 (EDT)
- (WT-en) For example... (WT-en) Gorilla Jones 09:15, 2009年6月11日 (EDT)
- 我支持修改措辞,垃圾就是垃圾– (WT-en) cacahuate talk 11:05, 2009年6月11日 (EDT)
- 在我上次评论八个月后,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有所改变——鉴于 IB 拒绝/无法实施 nofollow 标签以及 Wikivoyage 作为提高页面排名的一种方式越来越受欢迎,我支持 Peter 提出的修改措辞,允许删除非贡献者用户页面上的明显垃圾信息,即使它与旅游相关。但是,关键点是垃圾信息应该是明显的——页面上的十个垃圾链接或一个包含维基百科快速删除模板的用户页面是明显的,但“我在 Foo Bar Baz Travel 工作”则不是。-- (WT-en) Ryan • (talk) • 23:43, 2009年12月29日 (EST)
不完整的旅行主题和行程
从酒吧扫入
构思一个旅行主题或行程很容易。四天徒步穿越 XYZ 公园、国家、城市或大陆。创建文章,放入模板,写一两天,或写一些信息,然后放下。添加到旅行主题中,然后它就停滞了。不要试图发布 VFD,因为有人会(理所当然地)反对,理由是如果有人在此基础上工作它可能成为一篇非常有价值的文章。只有两个问题,可能没人会这样做,因此它可能不会。我可以处理内容严重不完整的目的地指南。总有一天会有人来填写信息。每个地方最终都会有人访问。我担心行程和旅行主题永远不会是这样。通常选择一个新不同的主题名称比回去处理现有的主题或模板更容易。通常只有一小群旅行者能够考虑完成该主题。通常处理该主题的方法非常离谱,难以更新(在亚洲旅行一个月,但行程只包含两个国家,并且在它们之间飞行)我正在考虑一个命名空间或其他位置,用于培育初期的旅行主题或行程。这将鼓励创建它们的人或团体至少在将它们移至主命名空间或链接到文章等之前,能够使其可用。如果它们失败了,就失败了,我们欣然接受并继续前进。另一个选择是倾向于避免那些几个月、几年都没有基本信息的旅行主题。--(WT-en) inas 02:45, 2009年6月3日 (EDT)
- 我的建议是:行程应该像其他文章一样进行质量标记,并且那些被标记为大纲或以下(即:不可用)的文章,如果一年内没有进行任何工作,可以删除。(WT-en) Jpatokal 03:58, 2009年6月3日 (EDT)
- 我喜欢这个想法。此外,我们可以写信给创建者的讨论页或发邮件给他们让他们修改或删除。我们最终会删除 Visit United States in 30 days 吗?对不起,但这确实显得很荒谬。删除的问题已经在其讨论页和删除投票页面上提出过。(WT-en) AHeneen 04:32, 2009年6月3日 (EDT)
- 我之所以没有关闭那个 VfD,只是因为我参与了讨论。(WT-en) LtPowers 09:35, 2009年6月3日 (EDT)
- 我喜欢这个想法。此外,我们可以写信给创建者的讨论页或发邮件给他们让他们修改或删除。我们最终会删除 Visit United States in 30 days 吗?对不起,但这确实显得很荒谬。删除的问题已经在其讨论页和删除投票页面上提出过。(WT-en) AHeneen 04:32, 2009年6月3日 (EDT)
- 这可能应该移到 Project:Deletion policy。但我认为 Jani 的建议是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案。(WT-en) Gorilla Jones 19:49, 2009年6月3日 (EDT)
- 最初的讨论点不是关于删除。简单删除不符合标准的做法是处理这个问题的其中一种方法。我更倾向于“育苗”方法,在那里我们可以尝试在初期制作更多这些文章,确保它们的命名正确,确保没有类似的作品应该在此基础上改进或合并,并鼓励更全面的报道,然后再将它们主流化。实际上,建立一个创建新的行程或旅行主题的程序。正如我所说,目的地文章有一天会得到关注。有人会去那里,想去那里,或者住在那里。对于旅行主题或行程,则没有这种保证。但是,如果所有这些听起来都不切实际、管理工作量太大等等,并且共识只是将其作为删除过程的一部分,那也比什么都没有好,我想。--(WT-en) inas 20:23, 2009年6月3日 (EDT)
- 这可能应该移到 Project:Deletion policy。但我认为 Jani 的建议是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案。(WT-en) Gorilla Jones 19:49, 2009年6月3日 (EDT)
- “育苗”想法对我来说确实过于复杂。我通常怀疑,在最初的贡献者离开后,那些粗略的行程是否会写完。旅行主题也是如此,尽管有些主题可能足够通用,可以自然发展。但一年足以客观地判断文章是否可能永远停滞不前,所以我喜欢 Jani 的想法。--(WT-en) Peter Talk 21:09, 2009年6月3日 (EDT)
关于“育苗”,最简单的方法是将一个分类添加到行程大纲/草稿模板中,然后将其从行程中链接出来。这是我第一次尝试大纲行程模板,带有粉色边框以突出即将到来的灾难,并显示最后修订日期——你觉得呢?
| 这个 行程 是一个大纲,还需要更多内容。它有一个模板,但信息太少,无法真正使用。最后编辑日期是 2024-08-20,并且如果一年内没有修改,将被删除。请勇敢地投入并拯救它! |
标记为此的条目列在 Category:Outline itineraries 中。(WT-en) Jpatokal 22:10, 2009年6月3日 (EDT)
- 看起来不错!--(WT-en) Peter Talk 22:39, 2009年6月3日 (EDT)
- 自动修订时间/日期会起作用吗?有多少文章一年内没有被随机编辑命中?也许一年后仍然是大纲就足够了,而不是一年内没有被编辑?如果这对大纲来说是公平的,你觉得呢?此外,我想自愿撰写“rescue it”下链接的文章。我认为那里可以有一个比“如何编辑页面”更好的链接,但这是我们可以稍后更改的。--(WT-en) inas 22:47, 2009年6月3日 (EDT)
- 那么,我们是否应该将“如果一年内没有改进到可用或更好”改为“如果一年内没有进行重大编辑”?不幸的是,没有创建时间戳,但如果它真的晦涩难懂且值得删除,它可能不会有太大变化:垃圾邮件发送者和破坏者会针对高流量的文章,而且如果没有任何需要清理/链接的东西,清理/跨语言机器人什么都不会做。 (WT-en) Jpatokal 06:14, 2009年6月8日 (EDT)
- 添加 VFD 的人有足够的动力手动设置一个最终日期,之后如果文章没有改进,就应该删除它。当最终日期到来时,考虑实施删除的人可以手动检查是否有任何实质性更改。因此,它可以在没有自动化或额外编程的情况下工作。--(WT-en) DenisYurkin 15:42, 2009年6月8日 (EDT)
在相关方面:关于特定目的地的旅行主题呢?重复我在 Talk:Travelling with children 上的问题
我想知道 (WT-en) 这个草稿 是否可以像现在这样成为一篇独立的文章——并希望其增长受益于目标明确,而不是“分散”在 Barcelona 文章中。有什么意见?
--(WT-en) DenisYurkin 13:17, 2009年6月4日 (EDT)
- 我的观点是,与特定目的地相关的旅行主题应该从目的地文章内部开始。在 Barcelona 文章中应该有一个“带孩子”的部分,可能是“做”的一个子部分。这回到了我的“育苗”理念。只有当它内容丰富,成长为超越其母文章时,才应该将其拆分。这给了它最好的发展机会。同样的原则也适用于地区内的行程。它们应该在地区文章中发展,然后在它们可以证明这一点时再拆分。说真的,现在那里内容不多,它会比拆分到某处更能受益于被广泛访问的 Barcelona 文章。--(WT-en) inas 01:22, 2009年6月5日 (EDT)
- 谢谢,我遵循了建议。--(WT-en) DenisYurkin 17:15, 2009年6月6日 (EDT)
回到最初的提议,我唯一的反对意见是:请不要将行程和旅行主题视为同义词,它们差别很大。我支持行程应该与今天不同地管理;但我对旅行主题不确定。与目的地文章类似,“在 Y 地区做 X”或“什么是活动 X 以及体验它的世界最佳地点”有一天会吸引更多贡献者(当然,前提是该主题相当受欢迎,正如我迄今为止看到的大多数主题一样)。--(WT-en) DenisYurkin 17:15, 2009年6月6日 (EDT)
- 我同意我们应该将此实验仅限于行程。(WT-en) Jpatokal 06:14, 2009年6月8日 (EDT)
- 或者可能是行程风格的旅行主题——如果这说得通的话。特定活动在特定目的地。(WT-en) inas 21:45, 2009年6月8日 (EDT)
- 我将根据我能从这里提炼出的共识更新删除政策。--(WT-en) inas 23:06, 2009年8月18日 (EDT)
再次考虑达到可用想法的截止日期,我认为这会阻止创建新的行程,除非(a)它是一个有很多贡献者的地区,或者(b)开始行程的人能够自己将其写成可用状态。这意味着世界上大部分地区将根本没有行程。撰写一个好的行程并不比撰写一个好的地区指南容易多少——所以为什么我们要为前者设定截止日期,而后者却没有?
我可以看到的另一种选择是使用与我们用于城市/目的地数量相同的“每个地区 7+/-2”规则。也就是说,只要行程太多,我们可以讨论列出哪些行程——但仍然允许其他主题在后台发展,直到它们变得比该区域层级中任何其他行程都好,才给予它们“官方提及”。--(WT-en) DenisYurkin 04:52, 2009年8月19日 (EDT)
- 我认为可用行程的门槛并不高,你可以用一个要点列表来完成。“截止日期”的想法只是为了清理几乎没有信息的无用大纲。 (WT-en) Jpatokal 07:10, 2009年8月19日 (EDT)
- 你可能是对的。但是,我们应该修改可用旅行主题/行程的要求:据我理解,它们目前比仅仅一个要点列表要多一些。--(WT-en) DenisYurkin 21:26, 2009年9月2日 (EDT)
- 如果我们不要求可用状态,而是说“重大更改”怎么样?“重大”是相对的,但它很不错,因为这样我们就可以逐个案例地评估每个删除提名。例如,熟悉日本88 Temple Pilgrimage 的人(我猜)会强烈反对删除它,即使它没有达到可用状态。目前,它基本上只是一个列表,包含一些有用但过于含糊而无法使用的技巧和睡眠信息,以及关于如何到达任何寺庙的信息(许多城市文章尚未创建)。如果文章需要可用,那么我们就必须删除这篇文章,我认为这实际上不会得到支持。同样的情况可能适用于我开始的Chugoku 33 Kannon Temple Pilgrimage。不过,这些都是官方朝圣路线,所以我有时会质疑它们是否真的是行程。它们真的是旅行主题吗?不管怎样,你觉得“重大更改”会更好吗?(WT-en) ChubbyWimbus 21:49, 2009年9月2日 (EDT)
- 你可能想刷新一下你对 Project:Itinerary_status 的记忆。正如其他人所说,它是相当宽松的。88 Temple Pilgrimage 符合可用标准,而 Chugoku 33 Kannon Temple Pilgrimage 也相差不远。你最近也开始编辑它了,所以在这里不会受到审查。(WT-en) Gorilla Jones 22:47, 2009年9月2日 (EDT)
- 所以,要达到可用状态,基本上有三个标准,首先,有办法到达第一个点并离开最后一个点,其次,行程中的景点列表,第三,对行程的理解或存在的理由。我认为这些真的是作者在创建行程时应该放入的基本内容。一年后,它很可能被放弃了,没有人能保证会再回来。
- 然而,有没有一个折衷方案,我们排除那些众所周知的行程?这个政策实际上不是针对丝绸之路或66号公路,而是针对那些极有可能不会再受关注的临时行程。--(WT-en) inas 23:15, 2009年9月2日 (EDT)
- 啊,我应该读一下实际要求。我只是在想,“如果我将此作为唯一的资源来完成朝圣,我称之为可用吗?”,但这是一次很长的跋涉,所以我猜它需要很长时间才能使其全面。不管怎样,我喜欢 Inas 的想法。“官方”或知名的路线应该被豁免,无论文章的状况或年龄如何,因为这类行程肯定会被旅行者使用,而任意的“曼谷一夜”类型的文章就会受到审查。听起来很公平。(WT-en) ChubbyWimbus 23:21, 2009年9月2日 (EDT)
- 你可能想刷新一下你对 Project:Itinerary_status 的记忆。正如其他人所说,它是相当宽松的。88 Temple Pilgrimage 符合可用标准,而 Chugoku 33 Kannon Temple Pilgrimage 也相差不远。你最近也开始编辑它了,所以在这里不会受到审查。(WT-en) Gorilla Jones 22:47, 2009年9月2日 (EDT)
鉴于 Template:Outlineitinerary 已添加到多个行程中,并且似乎存在对此事的共识,删除政策是否应该提到,在大纲状态下未进行实质性编辑一年以上的行程将被删除?我建议在“删除文章的原因”下添加以下内容
- 处于大纲状态但一年内未进行实质性编辑的行程。由于几乎任何主题都可以成为行程,因此行程必须积极进行工作或达到一定的完成水平才能保留。Template:Outlineitinerary 应用于标记大纲级别的行程。
-- (WT-en) Ryan • (talk) • 12:19, 2010年5月2日 (EDT)
- 对我来说看起来不错。--(WT-en) Peter Talk 13:52, 2010年5月2日 (EDT)
- 政策页面已更新。-- (WT-en) Ryan • (talk) • 23:44, 2010年5月20日 (EDT)
旅行主题
虽然上述讨论为行程确立了“一年内没有重大编辑”的标准,但旅行主题并未达成类似共识。我一直认为,旅行主题应该遵循与地理内容相同的规则,即主题应该始终从更大的文章开始,只有在有足够的内容可以证明时才将其拆分。然而,Wikivoyage 的现实是,我们倾向于允许几乎任何主题的新主题文章被创建,所以我建议,任何新主题文章如果没有迅速超越“大纲”状态,将被标记为合并。这将解决允许几乎任何旅行相关主题的主题文章这一事实,同时也能让我们保持 Wikivoyage 的这一部分更有条理。-- (WT-en) Ryan • (talk) • 17:01, 2010年9月4日 (EDT)
- 合并通常是不可行的——我不知道我们应该将 literary travel 合并到哪里。为了简单和一致起见,我建议对旅行主题也采用与行程相同的“一年”标准。它们是相似的,因为可能存在的主题文章没有数量限制,而且我们不需要无穷无尽的漫无目的且基本上无用的文章充斥在网站上。而且,与行程一样,希望这种政策会鼓励好的工作,因为贡献者会试图“拯救”他们看到潜力的文章。--(WT-en) Peter Talk 17:49, 2010年9月4日 (EDT)
- 如何改为“合并,或者如果不存在合适的合并目标,则文章在一年内未获得任何实质性编辑即可删除”?这将解决你关于 literary travel 的担忧,同时也明确主题的优先事项是尽可能将它们融入更广泛的文章中。-- (WT-en) Ryan • (talk) • 18:13, 2010年9月4日 (EDT)
- 听起来不错。--(WT-en) Peter Talk 18:23, 2010年9月4日 (EDT)
- *顶* 还有没有人愿意发表评论? 解决这个问题能让我们感到欣慰。 -- (WT-en) Ryan • (讨论) • 11:28, 2010年9月5日 (EDT)
- 到目前为止,我们有两位一致同意更改删除策略。我不确定是否缺乏进一步评论意味着沉默的同意,还是人们根本没看到这个讨论,所以这是最后一次请求评论——关于如上所述更改旅行话题删除策略,大家还有什么进一步的想法吗? -- (WT-en) Ryan • (讨论) • 11:18, 2010年9月7日 (EDT)
- 我真的没什么意见,无论哪种方式。 (WT-en) LtPowers 16:24, 2010年9月7日 (EDT)
- 策略已更新。 -- (WT-en) Ryan • (讨论) • 18:08, 2010年9月11日 (EDT)
抱歉这么晚回复。
1. 我不同意最近对策略的更改,因为,与“远足”类似,旅行话题可能需要数年时间才能有足够感兴趣的人来推动。看到删除的风险,其中一些将永远不会开始(即使有不止一个贡献者对该话题感兴趣,许多人也会保持沉默,各自躲在自己的洞里)。我认为旅行并不是有那么多观察方式,至少那些不与特定大洲/国家/地区相关的,比如“在Y地做X”,而是全球性的。
2. 部分无关紧要的是第1点的异议,看起来目的地为中心的概述话题最容易与 respective 目的地挂钩,而大多数全球性话题应该更容易合并到我们 section headers 命名的文章之一中。这将有助于合并我们能想到的大多数有用文章,而“不符合任何一篇”将是另一个信号,表明该话题可能存在问题。 --(WT-en) DenisYurkin 17:24, 2010年9月13日 (EDT)
- 我对上述第1点表示担忧,因为绝大多数旅行话题应该从一个更广泛的话题开始,并且只有在有足够内容可以支持时才进行拆分。否则,我们会得到诸如 Carnival freedom 和 Carnival Elation 这类文章中的内容,而不是在一个更普遍(也更有用)的关于 邮轮 的文章中。在极少数情况下,一个话题过于具体以至于无法合并到更广泛的文章中,似乎可以合理地期望它应该相对较快地超越概述状态(“可用”的标准非常低),否则,如果有人愿意花时间在这个话题上,他们可以随时稍后重新创建它。
- 我不太确定是否理解第2点,所以希望得到一些澄清。 -- (WT-en) Ryan • (讨论) • 21:45, 2010年9月13日 (EDT)
- 以上列出的“容器”话题应该能涵盖大多数你能想到的,并且代替频繁的VFD战役,这将帮助我们专注于创造有用的内容。 --(WT-en) DenisYurkin 16:56, 2011年1月3日 (EST)
- 啊,我忘了我长期以来认为 文学旅行 有用 : -) 那么我有两个问题
- 1) 什么是有效的“伞形”话题,可以包含 文学旅行 和数十种其他类似“某某灵感/基于”的旅行(主题旅行)?
- 2) 文学旅行话题具体需要什么才能变得可用(从而成为一个“有效”的话题)?
- 至于我的提议,我认为对于处于删除边缘但内容有用的旅行话题,我们应该默认将其内容合并到一个“伞形话题”(如果存在的话),或者从上述列表中创建一个“伞形话题”,仅以该“伞形”的一个方面的内容开始。 --(WT-en) DenisYurkin 17:42, 2011年1月3日 (EST)
- 回复
- “什么是有效的‘伞形’话题,可以包含……” 这就是策略更改的重点——如果没有好的伞形话题(就像 文学旅行 文章那样),并且文章在一年内没有超越存根状态,它就会被删除。随时欢迎任何人创建新文章,但期望是,如果真值得写一篇文章,那么有人会努力至少提供可用的信息量。
- “可用”状态在 Project:Travel topic status 中有说明。
- 如果有好的合并地方,现有策略是内容应该被合并。但我们不断收到新的旅行话题,这些话题不适合现有的旅行话题层级,策略更改就是为了处理这些。 -- (WT-en) Ryan • (讨论) • 00:17, 2011年1月4日 (EST)
- 回复
- 依我看,文学旅行已经可用了,根据你提供的链接。如果有什么异议,请详细说明。
- 关于“某某灵感/基于”的旅行(主题旅行)伞形话题,我们应该如何进行——创建这样的伞形话题有什么障碍吗? --(WT-en) DenisYurkin 19:34, 2011年1月5日 (EST)
快速删除VFD列出的文章
经常有非管理员发现一些愚蠢的文章(例如 Vfd#Gelato, Vfd#Fiji tours)并将其列在VFD上,然后由管理员快速删除。这种情况99%都能顺利解决,但不幸的是,策略在技术上并未涵盖。我建议增加以下内容:
已列在“投票删除”的文章,如果满足所有标准,也可以被快速删除。但是,如果有人对删除有异议(包括建议重定向或合并),则不得快速删除,应走完整流程。
同意的请举手? (WT-en) Jpatokal 10:34, 2009年10月8日 (EDT)
- 这似乎是很有用的澄清。也许说“但是,如果有人对删除有异议”,而不是“如果有任何异议”? (WT-en) LtPowers 13:05, 2009年10月8日 (EDT)
- 已修改。 (WT-en) Jpatokal 22:14, 2009年10月8日 (EDT)
- 好的,但什么是异议?“保留”显而易见,但“重定向并删除”或“合并并删除”呢? (WT-en) Pbsouthwood 01:57, 2009年10月9日 (EDT)
- “重定向并删除”毫无意义。“合并并删除” IMO 应该避免,但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快速删除显然是不正确的,因为在合并之前不应该删除内容。 (WT-en) LtPowers 11:59, 2009年10月9日 (EDT)
对我来说听起来不错。 (WT-en) Texugo 02:07, 2009年10月10日 (EDT)
对我来说没问题。 (WT-en) Pashley 08:09, 2009年10月29日 (EDT)
新创建的垃圾页面需要VFD
我注意到有些评论说,提名符合快速删除条件的新页面实际上是不必要的。这些页面非常显眼,而且通常会很快被快速删除。我们是否应该在删除策略中增加一些文字——比如“明显是垃圾且符合快速删除条件的新页面通常会被注意到并快速删除。如果24小时内没有采取行动,请随时将其添加到vfd页面”。你们觉得呢? --(WT-en) inas 01:01, 2011年11月9日 (EST)
- 我就是发表过此评论的人之一——我的担忧是,一个垃圾机器人页面会被第一个看到的管理员删除,所以实际上没有必要将其放到VFD页面上。这样做并无坏处,但除非担心页面被忽略,否则确实没有必要。何不稍微调整一下你的措辞:“明显是垃圾且符合快速删除条件的新页面,一旦被管理员注意到就会被删除,因此不需要提名删除。如果一个页面在24小时内未被注意到,请随时将其添加到提名页面,以确保它不会被忽略。” -- (WT-en) Ryan • (讨论) • 02:16, 2011年11月9日 (EST)
- 我同意。 --(WT-en) inas 03:22, 2011年11月9日 (EST)
模板的删除策略?
模板的删除策略是什么? Wikivoyage:Votes for deletion 是关于页面和图片的,而且“文章和图片被假定为有罪,直到被证明无罪”这一重标准,我认为它不适用于模板和其他非页面或图片条目?那么是什么呢?共识? -- Eiland (讨论) 22:13, 2012年11月2日 (CET)
- 对于新模板,我们需要达成共识,即我们 应该 拥有它,根据 Wikivoyage:Using_Mediawiki_templates#New_Mediawiki_Template_proposals。因此,不受欢迎的新模板很可能会被删除,因为它们在技术上不应在没有讨论的情况下创建。对于已经存在一段时间并正在使用的模板的Vfd,删除提议者将面临更高的门槛。 --Peter 讨论 23:49, 2012年11月2日 (CET)
应该在Commons上的图片
对于上传到这里但属于Commons 的图片,我们有什么计划?我们会直接删除它们吗?还是创建一个类别来标记它们以便机器人转移到 Commons?其他想法? --Peter 讨论 08:58, 2012年12月6日 (UTC)
- 如果它们是符合我们政策的好图片,正如你所说,直接删除它们会很可惜。机器人转移到 Commons 听起来不错。 Ikan Kekek (讨论) 12:17, 2012年12月6日 (UTC)
- 除非图片本身毫无价值或存在版权问题,否则不应将它们放入VfD。将它们标记为 {{move}} 并转移到 Commons。我曾在此处使用过 Commons 上的图片,仅仅是因为 en.Wikipedia 标记了它们并将其移至那里(他们对免费图片的标准处理方式,不涉及版权标志或作品),丢弃好的可用内容没有意义。 K7L (讨论) 14:23, 2012年12月6日 (UTC)
- 假设是这样的:如果有人忽略了 Special:Upload 页面上巨大的“免费许可材料应上传到 Wikimedia Commons”的消息,那么他们可能也没有阅读关于 Wikivoyage:Copyleft 的信息,因此图片的许可不能被信任(见上文 #Images uploaded on en:)。当前策略规定,图片在以下情况下可被快速删除:
- 上传到英文维基旅游的图片。Wikimedia Commons 现在是维基旅游所有图片的存储库。上传到英文维基旅游的任何图片都可能被快速删除,除非有明确解释为何未将其上传到 Commons(例如非免费内容)。在快速删除上传到英文维基旅游的图片时,应在上传者的讨论页留言,解释图片必须上传到 Wikimedia Commons。
- 这项政策确保图片是真正可用的,我们也不会花费不必要的时间去追究版权侵犯。 -- Ryan • (讨论) • 15:33, 2012年12月6日 (UTC)
- 考虑到有多少免费文件仍上传到维基百科(其中只有一些是由特别顽固的编辑者上传的,他们不想与Commons有任何关系),我认为假设任何本地上传的文件(没有非免费标签)都是版权侵犯是不合理的。如果我们最终收到大量图片,我们可以重新考虑这个决定,但我认为转移到 Commons 的工作量只比用 VfD 标记它们稍微困难一些。 LtPowers (讨论) 18:24, 2012年12月6日 (UTC)
- 我更新了我的原始评论,其中包括对现有策略的引用,该策略指出本地上传的文件可能会被快速删除。我反对更改该策略并允许本地上传,除了已提及的例外情况。上传到 Commons 的图片可以被所有 WMF 项目共享,由更大的团体组织和策展,我们 then 就不用处理迁移图片并确保它们正确归属给一个可能并不真正理解复制权(copyleft)的上传者。要求某人创建 Commons 账户似乎并不是一个很高的门槛。 -- Ryan • (讨论) • 18:40, 2012年12月6日 (UTC)
- 如果上传者明确被要求上传到 Commons,那么他们应该可以选择标记为快速删除本地上传。 --Peter 讨论 18:58, 2012年12月6日 (UTC)
- 我想我同意在上传者明确被要求上传到 Commons 时,快速删除本地上传。否则,仅仅因为他们没有读到一些
细小显著的文字就删除可能是一张很好的图片,似乎有点刻薄。 LtPowers (讨论) 21:36, 2012年12月6日 (UTC)
- 我想我同意在上传者明确被要求上传到 Commons 时,快速删除本地上传。否则,仅仅因为他们没有读到一些
- 这已经是当前政策了:在快速删除上传到英文维基旅游的图片时,应在上传者的讨论页留言,解释图片必须上传到 Wikimedia Commons。 曾向 User talk:Pratyeka 发出请求,要求用户改用 Commons。 -- Ryan • (讨论) • 16:32, 2012年12月7日 (UTC)
- 我们是否应该假设我们不知道的东西是侵犯版权,还是认为它不是?为什么,无论哪种情况? Ikan Kekek (讨论) 23:03, 2012年12月7日 (UTC)
- 如果用户在此处上传图片而未说明为何未上传到 Commons,则他们忽略了 Special:Upload 页面上的“免费许可材料应上传到 Wikimedia Commons”的巨幅提示。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合理地假设他们没有阅读有关许可、版权等的其他(较小字体)免责声明。在这种特定情况下,如果我们要确保此网站上的内容真正免费,那么假设图片没有侵犯版权的说法就显得极其危险——这是 在2009年为本地图片上传添加“快速删除条款” 的初衷。 -- Ryan • (讨论) • 23:22, 2012年12月7日 (UTC)
- 我同意所有免费文件都应该在 Commons 上,但删除免费可用的文件会很可惜。我们可以轻松地将它们移动到 Commons。使用机器人只需 5 秒钟。
- 如果管理员能够检查 Category:Files on Wikimedia Commons 中的文件,然后检查 Special:UncategorizedFiles 并删除所有无用的文件和文件页面(当文件已在 Commons 上时),这将非常有帮助。 --MGA73 (讨论) 18:15, 2013年1月25日 (UTC)
应该在这里的图片
我在策略中写道:“唯一的例外是本地用户页面的图片或我们豁免条款下的非免费图片。” 我不确定我们是否讨论过本地用户页面的图片,所以可能只是我在即兴发挥。我有四张这样的图片(示例),上传到 Commons 似乎很奇怪。
这看起来对吗?是否有更好的措辞来解释“本地用户页面的图片”是什么意思?我们是否可以将其定义为自己的照片或旅行地图?
我希望这个页面基本上涵盖我们已失效的图片策略(我打算从该页面导入讨论页,但不导入文章)。 --Peter 讨论 18:55, 2012年12月6日 (UTC)
- 用户页图片可以通过 commons:Category:User page images 使用 commons:Template:User page image 上传到 Commons;我已经这样上传了我的个人资料图片。 -- Ryan • (讨论) • 19:49, 2012年12月6日 (UTC)
- 确实如此。我已从删除策略中删除了该部分。 --Peter 讨论 20:24, 2012年12月6日 (UTC)
本地文件页面的删除
嗨!
在 Special:UncategorizedFiles 上显示了很多文件。在大多数情况下,这可能只是一个文本页面,实际文件位于 Commons。
我认为所有相关信息都应该复制到 Commons,并删除本地文件页面。这将使维护本地文件更加容易。
另外,最好让一些本地用户经常检查 Special:ListFiles 并检查是否一切正常。如果文件是免费的,就应该复制到 Commons。如果找不到来源和许可证,则应尽快告知上传者。
--MGA73 (讨论) 18:18, 2013年1月16日 (UTC)
- special:newfiles 和 special:newpages 可能比列出所有内容更合适? K7L (讨论) 02:43, 2013年1月17日 (UTC)
- ListFiles 也有描述,但请随意使用你(或其他人喜欢)的任何工具或列表,只要有人检查新文件,我都很高兴 :-D --MGA73 (讨论) 08:47, 2013年1月17日 (UTC)
未使用的地理类别
现在我们正在创建用于地理层级的隐藏类别,当层级发生变化时,我们可能会留下不匹配的类别。我认为这些可以 upon sight 被删除/整理。这样做是否合理?我是否错过了其他地方的讨论? --Inas (讨论) 23:10, 2013年3月10日 (UTC)
- 我不知道是否有关于这个主题的其他讨论。是否有什么价值仅仅重定向类别,除非没有好的重定向目标?这可能比删除更容易,而且我们可以让机器人来完成。 -- Ryan • (讨论) • 00:48, 2013年3月11日 (UTC)
- 重定向类别是否真的有效?这种类型的类别永远不会包含任何内容,我不认为我们应该考虑类别可能的搜索词/搜索便捷性。我认为最好直接快速删除它们。Texugo (讨论) 01:14, 2013年3月11日 (UTC)
- 根据 mw:Help:Redirects#A redirect to a page in the category namespace,类别可以被重定向。我对重定向 vs 删除未使用的类别没有强烈意见,尽管重定向将与 删除策略 的指南一致,该指南“出于多种原因,通常更倾向于重定向非文章,而不是删除它们”。 -- Ryan • (讨论) • 01:26, 2013年3月11日 (UTC)
- 我认为那些“几种原因”不适用于类别命名空间,因为我们不应该真正关心可能的搜索词/搜索便捷性。我认为在类别命名空间中留下大量重定向页面会使情况变得混乱,因为类别页面可能重定向到另一个页面,同时又包含它自己的类别中的项目(除非你跟踪重定向才能看到它们)。我想不出任何我们需要的此类重定向页面的好理由。 Texugo (讨论) 01:43, 2013年3月11日 (UTC)
- 正如 Texugo 所说,我认为我们应该避免在类别空间中使用重定向,因为它只会变得混乱和无序。未使用的类别可以而且应该被立即删除。 JamesA >讨论 03:41, 2013年3月12日 (UTC)
- 我对删除/重定向问题没有强烈意见,也不想阻碍共识,所以更新策略以允许快速删除未使用的地理类别是没问题的。 -- Ryan • (讨论) • 17:47, 2013年3月16日 (UTC)
- 正如 Texugo 所说,我认为我们应该避免在类别空间中使用重定向,因为它只会变得混乱和无序。未使用的类别可以而且应该被立即删除。 JamesA >讨论 03:41, 2013年3月12日 (UTC)
- 我认为那些“几种原因”不适用于类别命名空间,因为我们不应该真正关心可能的搜索词/搜索便捷性。我认为在类别命名空间中留下大量重定向页面会使情况变得混乱,因为类别页面可能重定向到另一个页面,同时又包含它自己的类别中的项目(除非你跟踪重定向才能看到它们)。我想不出任何我们需要的此类重定向页面的好理由。 Texugo (讨论) 01:43, 2013年3月11日 (UTC)
- 根据 mw:Help:Redirects#A redirect to a page in the category namespace,类别可以被重定向。我对重定向 vs 删除未使用的类别没有强烈意见,尽管重定向将与 删除策略 的指南一致,该指南“出于多种原因,通常更倾向于重定向非文章,而不是删除它们”。 -- Ryan • (讨论) • 01:26, 2013年3月11日 (UTC)
- 重定向类别是否真的有效?这种类型的类别永远不会包含任何内容,我不认为我们应该考虑类别可能的搜索词/搜索便捷性。我认为最好直接快速删除它们。Texugo (讨论) 01:14, 2013年3月11日 (UTC)
关于删除的新政策建议
好的,这是最粗略的草稿,但我希望大家能讨论一下,因为我认为这比现行做法更公平、更透明,而且对网站更好,而不是删除那些也许75%的讨论者希望保留的模板,以及一个意见分裂成约50/50的文章(编辑:请参阅 Wikivoyage talk:Votes for deletion#Guilty, unless proven innocent? 的讨论,了解更多背景)。
如果在14天后,没有明确的共识(至少,显然超过50%的讨论者)删除一篇文章,则文章将被保留。在存在重大争议的情况下(至少30%的反对意见),将征求进一步意见,说明如何解决文章反对者和弱支持者的一些担忧。 Ikan Kekek (讨论) 05:09, 2013年3月12日 (UTC)
- 你想将这个内容扫到删除策略讨论页吗? --Inas (讨论) 05:12, 2013年3月12日 (UTC)
- 已完成。 Ikan Kekek (讨论) 05:23, 2013年3月12日 (UTC)
- 虽然明显更透明,但这会将删除投票变成一个真正的投票页面,我不会支持。如果一定要改,我宁愿将名称改为“删除提名”,以更清晰地表明它不是关于投票的!--Peter Talk 05:30, 12 March 2013 (UTC)
- 但那样的话,决定将如何做出,由谁来做出?我提出的改变的核心是要求删除需要多数赞成,而不是保留的共识,尽管现在看来,基于任何一方的决定都不一致。 Ikan Kekek (talk) 05:32, 12 March 2013 (UTC)
- 我的担忧是,这个提议会将我们的程序从关于如何将政策应用于具体案件的有理有据的辩论,转变为一场民意投票。投票本身在网上就存在问题,除非我们要走耗费大量精力、不兼容隐私、至少有些徒劳的路线,即使用检查用户调查来确保投票没有小号的干扰。它还会消除应用政策的必要性,使之仅仅成为一场人气竞赛——基本上使我们的删除政策变得毫无意义。--Peter Talk 06:04, 12 March 2013 (UTC)
- 你关于小号的说法很有道理。所以,我提议对拟议政策增加一项附则:投票将仅限于在vfd帖子发布时已注册的用户。我还建议增加另一项附则,即如果对于一篇即使有既定政策应予删除但仍获得(至少 75% 的讨论者,或者如果你喜欢,80%)的明确共识的文章(模板等),则该文章将予以保留。 Ikan Kekek (talk) 06:24, 12 March 2013 (UTC)
- 我赞同Peter的观点,我们不希望把这变成一场数字游戏,因为这很容易被操纵,而且不能重视有力的论点,但我乐于接受将标准从“保留共识”改为“删除共识”,如果有人愿意的话。另外,与其在14天后结束有争议的VFD,不如说在14天后没有明确共识的情况下,讨论应延长14天——这是非官方的做法,所以我们不妨将其正式化。至于引用政策或处理小号的规定,为什么我们不照搬维基百科的经验呢(w:WP:DPAFD)
- "这些过程不是通过点数决定的,所以鼓励参与者解释他们的观点并参考政策……要求维基百科之外的人来讨论以影响结果是不合适的;这种肉傀儡评论可能会被忽略。"
- -- Ryan • (talk) • 06:49, 12 March 2013 (UTC)
- Ryan,你的观点我完全可以接受。我主要的顾虑是营造一种容忍和合作的氛围。我倾向于在内容上更宽松,只在真正的不良行为者(垃圾邮件发送者、破坏者、持续的拉客者以及其他破坏性或严重浪费时间的人)上划清界限。 Ikan Kekek (talk) 06:57, 12 March 2013 (UTC)
- 我当然赞同这个观点!关于小号,只要我们不投票,它们就不是问题。有人可以创建十个小号并发表无关的论点,或者邀请 100 位志同道合的维基百科人来主张我们应该保留页面,但最终的决定应该基于论点的质量及其与政策的关系。--Peter Talk 07:18, 12 March 2013 (UTC)
我知道在范围的辩论中,有人认为为了保持焦点我们需要一个明确的范围,而有人认为只要内容足够好,不管它与实际游客的联系多么微弱都可以保留。我知道我们没有在争论中找到共识。鉴于我们目前甚至很难删除最不相关和最简略的文章,我担心转向“删除共识”将严重扩大我们的范围,而没有先期进行的讨论来固定它。
关于整体问题,我认为现在出现这个问题是因为我们删除了一篇很好的文章,内容也很充实。删除模板或大纲文章很容易,但删除这篇文章却很难。或许我们可以考虑设立一个“拒绝堆”,存放那些不符合范围的好文章。这样内容就可以在其他文章或其他网站上重复使用,而不是在它们被重新部署之前就完全消失?--Inas (talk) 08:58, 12 March 2013 (UTC)
- 我同意 Inas 的观点。我认为转向“删除共识”只是从我们的耙子上去掉几根齿,让一些不值得保留的东西随便通过,仅仅因为没有足够的人注意到去加入讨论。此外,仅凭共识进行删除,实际上是以默认允许例外情况存在,如果哪怕有几个人想要的话。我不认为系统像有些人想的那么糟糕。总会有有争议的条目,比如中国婚姻或Template:Busy,无论我们现在有什么制度,但总的来说,我认为我们目前的政策一直执行得很好。
- 我乐于接受 Inas 关于“废物堆/炼狱”的建议,前提是这些东西在那里有合理的时限,并且在删除之前可以被整合。 Texugo (talk) 11:28, 12 March 2013 (UTC)
- 我同意,目前来看改变举证责任不是个好主意。 LtPowers (talk) 12:46, 12 March 2013 (UTC)
- “拒绝堆”的意思是,内容可以移到一个用户子页面,就像地下铁路一样。 K7L (talk) 14:11, 12 March 2013 (UTC)
- 我喜欢这个想法——这样有人可以认领它,并且在用户命名空间中不需要时限。 Texugo (talk) 14:17, 12 March 2013 (UTC)
- 我并不强烈主张改变举证责任从“保留共识”改为“删除共识”,但我确实认为,多年来,对保留争议性文章的担忧已被证明是过度的,而失去或疏远新贡献者是更大的危险。如果一篇文章确实超出了范围,那么共识(引用政策)将是删除或合并它,但如果它是一个模糊的案例,我认为保留它不会给我们带来任何损害。中国婚姻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这不是一个理想的文章主题,但我不知道这篇文章怎么会比加州越野这类文章差,而且在过去九年半里,网站拥有后者这篇文章并没有什么不好。-- Ryan • (talk) • 15:04, 12 March 2013 (UTC)
- 我认为这两篇文章的比较非常奇怪。我不认为加州越野具有“中国婚姻”那样的范围问题。我认为改为“删除共识”将导致我们因为“患有糖尿病的巴基斯坦学生带着宠物山羊来芬兰”而无限期地保留它,只要它的创建者愿意坚持并为其有用性辩护。那么政策似乎默认应该保留而不是删除它,我认为这是完全颠倒的。 Texugo (talk) 15:17, 12 March 2013 (UTC)
- 关于任何人带着山羊去任何地方的文章,如果这样的文章被保留,那么根据在Wikivoyage talk:Votes for deletion#Guilty, unless proven innocent?中提出的许多观点,那就表明我们需要收紧关于有效旅游主题的政策。我认为Ikan最初开启这个讨论的观点是,在政策不明确的情况下,我们目前会删除文章,而不是保留它们或更新政策使其更清晰,而且因为我们没有制定更清晰的指南,就惩罚那些真诚的创建者,无论他们是否试图遵循现有的网站政策,这似乎是不公平的。-- Ryan • (talk) • 15:38, 12 March 2013 (UTC)
- 与宠物旅行是一个完全有效的主题,并且已经存在,但为什么要把这个限制在山羊身上呢? K7L (talk) 15:46, 12 March 2013 (UTC)
- (编辑冲突) Ryan,你的意思是所有模糊地带的条目都默认保留,如果有人足够关心想要删除这样一个页面,他们就必须先在政策讨论中达成共识?我并不赞成保留模糊地带,因为保留它们并不能确保相关的政策讨论能够发生,模糊地带最终会被无限期地保留,因此它们会显得设定了一个先例。 Texugo (talk) 15:53, 12 March 2013 (UTC)
- Texugo:我不确定抽象的讨论是否有用,所以让我们尝试一些具体的例子:如果我们将举证责任改为“删除共识”,那么“中国婚姻”将被保留。“患有糖尿病的巴基斯坦学生带着宠物山羊来芬兰”很可能会被删除或合并,因为它超出了范围,但如果共识确实要保留该文章(或任何类似可疑的文章),那么这将表明我们需要更新旅游文章的标准,使其明确超出范围。 “模糊地带”是一个不断变化的目标,但如果我们的政策足够清晰,那么任何真正属于模糊地带的文章都应该是一些我们可以接受的,比如“中国婚姻”或“加州越野”,而“患有糖尿病的巴基斯坦学生带着宠物山羊来芬兰”这种过于具体的胡言乱语应该明确属于“不是文章”的范畴。-- Ryan • (talk) • 18:32, 12 March 2013 (UTC)
- (编辑冲突) Ryan,你的意思是所有模糊地带的条目都默认保留,如果有人足够关心想要删除这样一个页面,他们就必须先在政策讨论中达成共识?我并不赞成保留模糊地带,因为保留它们并不能确保相关的政策讨论能够发生,模糊地带最终会被无限期地保留,因此它们会显得设定了一个先例。 Texugo (talk) 15:53, 12 March 2013 (UTC)
- 与宠物旅行是一个完全有效的主题,并且已经存在,但为什么要把这个限制在山羊身上呢? K7L (talk) 15:46, 12 March 2013 (UTC)
- 关于任何人带着山羊去任何地方的文章,如果这样的文章被保留,那么根据在Wikivoyage talk:Votes for deletion#Guilty, unless proven innocent?中提出的许多观点,那就表明我们需要收紧关于有效旅游主题的政策。我认为Ikan最初开启这个讨论的观点是,在政策不明确的情况下,我们目前会删除文章,而不是保留它们或更新政策使其更清晰,而且因为我们没有制定更清晰的指南,就惩罚那些真诚的创建者,无论他们是否试图遵循现有的网站政策,这似乎是不公平的。-- Ryan • (talk) • 15:38, 12 March 2013 (UTC)
- 我认为这两篇文章的比较非常奇怪。我不认为加州越野具有“中国婚姻”那样的范围问题。我认为改为“删除共识”将导致我们因为“患有糖尿病的巴基斯坦学生带着宠物山羊来芬兰”而无限期地保留它,只要它的创建者愿意坚持并为其有用性辩护。那么政策似乎默认应该保留而不是删除它,我认为这是完全颠倒的。 Texugo (talk) 15:17, 12 March 2013 (UTC)
- 我并不强烈主张改变举证责任从“保留共识”改为“删除共识”,但我确实认为,多年来,对保留争议性文章的担忧已被证明是过度的,而失去或疏远新贡献者是更大的危险。如果一篇文章确实超出了范围,那么共识(引用政策)将是删除或合并它,但如果它是一个模糊的案例,我认为保留它不会给我们带来任何损害。中国婚姻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这不是一个理想的文章主题,但我不知道这篇文章怎么会比加州越野这类文章差,而且在过去九年半里,网站拥有后者这篇文章并没有什么不好。-- Ryan • (talk) • 15:04, 12 March 2013 (UTC)
- 我喜欢这个想法——这样有人可以认领它,并且在用户命名空间中不需要时限。 Texugo (talk) 14:17, 12 March 2013 (UTC)
- “拒绝堆”的意思是,内容可以移到一个用户子页面,就像地下铁路一样。 K7L (talk) 14:11, 12 March 2013 (UTC)
- 我同意,目前来看改变举证责任不是个好主意。 LtPowers (talk) 12:46, 12 March 2013 (UTC)
我对“加州越野”没有意见,但对我们中的一些人来说,“中国婚姻”也超出了范围,我们也不应该接受它。 Texugo (talk) 19:26, 12 March 2013 (UTC)
- 抱歉又跑题了,而且不是针对你一个人,但我担心最近有很多评论是“对我们中的一些人来说 X”之类的,似乎没有考虑到那些持有相反意见的人对他们论点的有效性同样感到强烈,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的观点可能被证明是正确的。我很乐意承认,保留“中国婚姻”这样的文章可能会打开一个潘多拉的盒子,迫使我们以后重新审视这个决定,但我也坚信,当有一群人致力于保留一篇文章时,删除是一件非常、非常终结性的行为,它基本上阻止了他们通过允许这样的文章(或想法)有时间进一步发展来证明其论点的价值。-- Ryan • (talk) • 19:49, 12 March 2013 (UTC)
- 我知道你对此感受也很强烈,我很乐意让人们在主命名空间之外发展任何他们喜欢的模糊文章,但我不明白为什么应该允许这些东西在主空间中存在,从而实际上根据这种先例来批准创建其他类似的条目。如果人们有兴趣将 vfd 暂停以进行进一步开发或解决政策问题,我们应该将文章移动到用户子页面或其他指定的非主空间位置,基本上就像 Inas 上面建议的那样。 Texugo (talk) 20:05, 12 March 2013 (UTC)
- 基本上,冒着惹你生气的风险,再说抽象一点:我认为那些属于模糊地带的事物应该有它们自己的模糊地带来生存,直到我们弄清楚我们是否真的想要它们。炼狱。但对于大多数在这里出现的其他事情,“保留共识”系统一直运行良好。 Texugo (talk) 20:13, 12 March 2013 (UTC)
- 要不把它们移到Wikivoyage:Limbo的子页面下?记住,用户(尤其是新用户)经常难以理解我们更晦涩的规则,他们可能不明白自己应该将一个被提删的文章移到自己的用户空间以保留它以便开发。另外,大多数人可能因为害怕而不敢参加vfd讨论——他们刚刚迈出维基编辑的第一步,看到他们搞砸了什么。--Peter Talk 20:21, 12 March 2013 (UTC)
- 我认为这会很完美。主Limbo页面可以用来跟踪这些事情,否则这些事情往往会消失在虚空中,几年后又出现在vfd页面上。 Texugo (talk) 20:25, 12 March 2013 (UTC)
- 要不把它们移到Wikivoyage:Limbo的子页面下?记住,用户(尤其是新用户)经常难以理解我们更晦涩的规则,他们可能不明白自己应该将一个被提删的文章移到自己的用户空间以保留它以便开发。另外,大多数人可能因为害怕而不敢参加vfd讨论——他们刚刚迈出维基编辑的第一步,看到他们搞砸了什么。--Peter Talk 20:21, 12 March 2013 (UTC)
- 基本上,冒着惹你生气的风险,再说抽象一点:我认为那些属于模糊地带的事物应该有它们自己的模糊地带来生存,直到我们弄清楚我们是否真的想要它们。炼狱。但对于大多数在这里出现的其他事情,“保留共识”系统一直运行良好。 Texugo (talk) 20:13, 12 March 2013 (UTC)
- 我知道你对此感受也很强烈,我很乐意让人们在主命名空间之外发展任何他们喜欢的模糊文章,但我不明白为什么应该允许这些东西在主空间中存在,从而实际上根据这种先例来批准创建其他类似的条目。如果人们有兴趣将 vfd 暂停以进行进一步开发或解决政策问题,我们应该将文章移动到用户子页面或其他指定的非主空间位置,基本上就像 Inas 上面建议的那样。 Texugo (talk) 20:05, 12 March 2013 (UTC)
- 项目:垃圾堆? K7L (talk) 22:00, 12 March 2013 (UTC)
- 我喜欢这个讨论的发展方向。 Ikan Kekek (talk) 23:05, 12 March 2013 (UTC)
删除空文章
应 Texugo 和 AndreCarrotflower 的要求,我在此开启一个讨论,以澄清对空文章该做什么。
供参考,疑虑始于这里。
让我们来明确几件事
- 空文章的定义:只有模板结构的,没有内容的文章。
- 注意:包含城市“红链”列表(同样没有描述)的文章不能算作空文章。空就是空 :-)
- 范围内的空文章组:所有不在面包屑路径中的文章。
问题是:是更好地保留、删除还是重定向当前的空页面?
保留意味着“创建更多空页面”,而删除/重定向意味着“为已创建的页面和我们将要创建的页面提供内容”。
我的看法是,拥有大量空页面(显然没有提供任何信息)给访问者,并且这些页面永远不会被 Google(等)索引和找到,因此最好只保留有内容的页面,并邀请用户(通过政策,最重要的是通过态度)来丰富它们,因为页面的内容是网站的真正价值。--Andyrom75 (talk) 13:20, 18 July 2013 (UTC)
- 我完全同意你的观点,Andyrom。当我打开这样的骨架文章时,我总是非常恼火,并且会问自己,它到底为什么会被创建。当这些文章不在面包屑路径中时,我很难证明它们存在的合理性。任何时候只要有人想在里面添加一些真实的内容,就可以创建它们。我注意到在我们的德语同行那里也发起了类似的讨论,但没有明显的共识。 Danapit (talk) 13:37, 18 July 2013 (UTC)
- 这些文章是为什么我们有大纲状态的原因。对于新编辑者来说,向现有文章添加内容比从头开始创建一篇文章要不那么令人生畏,而且已经存在的大纲也让每个人都更容易。也许你可以澄清一下你认为它有什么危害? LtPowers (talk) 14:32, 18 July 2013 (UTC)
- 我们确实通常不鼓励人们进行空文章创建的狂潮,但一旦文章被正确创建,填入了正确的文章模板,并且 IsPartOf 和引言行都被正确填写,我看不出删除它的任何好处。很可能它在某个时候会被重新创建,而且正如 LtPowers 所说,创建文章比简单地编辑一个已经有适当章节的空文章更令人畏惧。一个第一次写一句话关于他尝试过的餐馆的作者,更有可能将其添加到现有大纲中,而不是自己创建整篇文章然后添加他的信息。而且,尽管我们在页面创建页面上有简单的模板添加按钮,但人们确实经常在没有模板的情况下创建页面,或者他们自己编造标题,或者最常见的是,在不正确填写 IsPartOf 或引言行(X 是 X 的一个城市/地区)的情况下放入模板。此外,空文章可以由机器人填写地理信息和跨语言链接,这至少能让偶然发现文章的人有机会获得更多信息的链接。 Texugo (talk) 14:44, 18 July 2013 (UTC)
- 我看到的危害可以通过这个例子来说明:读者想获取某个地区的信息。他/她打开一个地区文章,里面列出了一些目的地,比如Laguna,然后点击市镇:Biñan - 空的。回去,尝试Cabuyao - 空的。 Liliw - 糟糕,空的。我不知道你怎么想,我到此为止了,会去寻找其他信息来源。
- 这令人失望,而且给人的印象不好。我们试图通过添加横幅等来达到文章的视觉质量高标准,但发现空文章与质量关系不大。而且旅行者不会从文章框架中受益。 Danapit (talk) 14:49, 18 July 2013 (UTC)
- 嗯,至于这一点,无论是旅行者还是视觉质量都不会从一个红链中受益,但旅行者(通过机器人插入的信息/链接)和潜在贡献者都可以从已经制定好的地理层级基础和文章大纲中受益。如果我们开始删除大纲文章和红链,我们将有效地表明,在实际填充文章之前,不应进行任何地理基础研究。 Texugo (talk) 14:55, 18 July 2013 (UTC)
- 我们确实通常不鼓励人们进行空文章创建的狂潮,但一旦文章被正确创建,填入了正确的文章模板,并且 IsPartOf 和引言行都被正确填写,我看不出删除它的任何好处。很可能它在某个时候会被重新创建,而且正如 LtPowers 所说,创建文章比简单地编辑一个已经有适当章节的空文章更令人畏惧。一个第一次写一句话关于他尝试过的餐馆的作者,更有可能将其添加到现有大纲中,而不是自己创建整篇文章然后添加他的信息。而且,尽管我们在页面创建页面上有简单的模板添加按钮,但人们确实经常在没有模板的情况下创建页面,或者他们自己编造标题,或者最常见的是,在不正确填写 IsPartOf 或引言行(X 是 X 的一个城市/地区)的情况下放入模板。此外,空文章可以由机器人填写地理信息和跨语言链接,这至少能让偶然发现文章的人有机会获得更多信息的链接。 Texugo (talk) 14:44, 18 July 2013 (UTC)
- 这些文章是为什么我们有大纲状态的原因。对于新编辑者来说,向现有文章添加内容比从头开始创建一篇文章要不那么令人生畏,而且已经存在的大纲也让每个人都更容易。也许你可以澄清一下你认为它有什么危害? LtPowers (talk) 14:32, 18 July 2013 (UTC)
- 关于红链:我们不必链接到不存在的文章,对吗?
- 当然,删除和保留都有优缺点,对我来说,倾向于删除,尽管我也理解你保留的论点。 Danapit (talk) 15:24, 18 July 2013 (UTC)
- 我们不必有红链,但对于欠发达地区,至少有城镇/子区域的名称,已经进行了研究并放入文章中,至少可以作为旅行者在别处继续研究的起点。如果我们开始消除大纲文章和红链,我们将有效地表明,在实际填充文章之前,不应进行任何地理基础研究。 Texugo (talk) 15:35, 18 July 2013 (UTC)
- 我反对将一个不存在的文章链接为红色(链接)。如果这是一个美学问题,那么名字不必是红色的(链接到不存在的文章)。
- 当然,删除和保留都有优点和缺点,对我来说,倾向于删除,尽管我也理解你的保留论点。 Danapit (talk) 16:08, 18 July 2013 (UTC)
- 以一个地区为例,一份“红链”城市列表能提供那里可以找到这些城市的信息……也许信息量不大,但这是一个开始……我们必须从某处开始 :-)……但我觉得一个完全空白的条目非常没用,一方面会给项目留下不好的印象,另一方面如Danapit上面解释的,使用起来也很繁琐(在空白页面间漫游)。我看不出任何问题或“羞耻” :-) 的地方,维基百科里到处都是红链,但也有很多有用的页面。
- 依我看,如果允许创建无用的空白条目,就无法认真地劝阻人们不去创建它……这是说不通的 :-) 我们应该“质量第一”。--Andyrom75(讨论) 2013年7月18日 16:17 (UTC)
- 在 pt:,我们似乎经常创建未模板化的条目。不管怎样,我们还没听到太多意见,但我非常怀疑我们会达成共识来删除数以百计甚至可能是数以千计的只有文章模板和填写的介绍/IsPartOf信息但没有其他内容的草稿。这仍然是需要重做的工作。Texugo(讨论) 2013年7月18日 16:25 (UTC)
- 需要重做的工作只需要一次点击 :-) --Andyrom75(讨论) 2013年7月18日 16:28 (UTC)
- 实际上,这是决定那一键操作的合适模板,加上正确填写介绍行,加上确定合适的父级区域名称来填写IsPartOf模板,加上确保它被链接到父级条目。这些是条目创建中最常被遗漏的步骤。此外,现在我们还要确定并填写正确的默认横幅图片。这对想要创建条目以添加一些零碎信息的新用户来说,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威慑因素。Texugo(讨论) 2013年7月18日 16:34 (UTC)
- 得了吧 :-) 条目的真正工作是发展其内容。--Andyrom75(讨论) 2013年7月18日 17:47 (UTC)
- 当然,对于那些已经知道如何添加样板文字的人来说。 LtPowers(讨论) 2013年7月19日 01:52 (UTC)
- 我想到的一个删除空条目的好理由是,可以清除掉完全不必要的“本条目内容抄袭自evil corporation的网站”的免责声明,这个声明似乎要永久保留,可能会损害我们的搜索结果排名,即使根本没有迁移的内容。--Peter 讨论 2013年7月19日 04:32 (UTC)
- Peter,你指的是“本条目源自wikitravel.org/en的xxx条目,截至YYY的版本”吗?嗯,在一个空页面上出现这样的声明还挺有趣的 :-D --Andyrom75(讨论) 2013年7月19日 14:24 (UTC)
- 我想到的一个删除空条目的好理由是,可以清除掉完全不必要的“本条目内容抄袭自evil corporation的网站”的免责声明,这个声明似乎要永久保留,可能会损害我们的搜索结果排名,即使根本没有迁移的内容。--Peter 讨论 2013年7月19日 04:32 (UTC)
- 当然,对于那些已经知道如何添加样板文字的人来说。 LtPowers(讨论) 2013年7月19日 01:52 (UTC)
- 得了吧 :-) 条目的真正工作是发展其内容。--Andyrom75(讨论) 2013年7月18日 17:47 (UTC)
- 实际上,这是决定那一键操作的合适模板,加上正确填写介绍行,加上确定合适的父级区域名称来填写IsPartOf模板,加上确保它被链接到父级条目。这些是条目创建中最常被遗漏的步骤。此外,现在我们还要确定并填写正确的默认横幅图片。这对想要创建条目以添加一些零碎信息的新用户来说,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威慑因素。Texugo(讨论) 2013年7月18日 16:34 (UTC)
- 需要重做的工作只需要一次点击 :-) --Andyrom75(讨论) 2013年7月18日 16:28 (UTC)
- 在 pt:,我们似乎经常创建未模板化的条目。不管怎样,我们还没听到太多意见,但我非常怀疑我们会达成共识来删除数以百计甚至可能是数以千计的只有文章模板和填写的介绍/IsPartOf信息但没有其他内容的草稿。这仍然是需要重做的工作。Texugo(讨论) 2013年7月18日 16:25 (UTC)
- 我反对将一个不存在的文章链接为红色(链接)。如果这是一个美学问题,那么名字不必是红色的(链接到不存在的文章)。
- 我们不必有红链,但对于欠发达地区,至少有城镇/子区域的名称,已经进行了研究并放入文章中,至少可以作为旅行者在别处继续研究的起点。如果我们开始消除大纲文章和红链,我们将有效地表明,在实际填充文章之前,不应进行任何地理基础研究。 Texugo (talk) 15:35, 18 July 2013 (UTC)
我可能不反对一次性清理 如果 我们能 reasonably 确定这有助于提高搜索排名,但我原则上反对改变我们的做法,使其总是删除这类条目。Texugo(讨论) 2013年7月19日 14:33 (UTC)
- 同意;可以删除那些只有样板文字、从WT导入的条目,以去除导入消息。LtPowers(讨论) 2013年7月19日 17:13 (UTC)
- 我很乐意将此定为政策:快速删除并建议重新创建。我会将其扩展到只有少量垃圾广告的条目,因为反正我们也可以删除那些。--Peter 讨论 2013年7月19日 20:05 (UTC)
- 我建议至少提供一些基本信息来建议重新创建。在“了解”部分添加描述?在“城市”部分列出地区的城市?总的来说,任何能让这些页面有意义的东西 :-) --Andyrom75(讨论) 2013年7月19日 22:34 (UTC)
- Peter,这个新政策(或对现有政策的修改)会存放在哪里?--Andyrom75(讨论) 2013年7月25日 09:28 (UTC)
- 情况比较特殊,我认为我们不需要把它写进政策页面。管理员会通过关注这个页面,或者在删除/重新创建的编辑摘要中看到此讨论链接而知晓。--Peter 讨论 2013年7月27日 18:05 (UTC)
- 我不确定你的意思。你能否重新解释一下管理员遇到一个空条目时会怎么处理?--Andyrom75(讨论) 2013年7月30日 21:59 (UTC)
- 我建议管理员在遇到空的或只有一两个毫无价值的酒店垃圾信息列表的条目时,应该删除它们并重新创建,确保保留面包屑。--Peter 讨论 2013年7月30日 22:20 (UTC)
- 意思是,只针对那些有那个糟糕的WT信用信息在底部的条目,对吗?Texugo(讨论) 2013年7月30日 22:26 (UTC)
- 我认为,special:shortpages上的大部分空白条目和空模板都是被导入的,并且有那个无意义的WT信用信息。任何创建类似Rome (New York)这样草稿条目的人,似乎至少会放一个列表进去,让它们看起来像真正的条目。K7L(讨论) 2013年7月31日 13:54 (UTC)
- 好吧,这只涉及没有有效列表和其他有价值信息的条目,我倒是觉得重新创建条目应该不仅仅是建议,而应该是这项工作的重点,因为只有管理员才能做到,所以这应该不成问题。我们是否应该有一个“重新创建”模板来标记这类条目,以便管理员能够更容易地在类别中找到它们并系统地处理?Texugo(讨论) 2013年7月31日 14:12 (UTC)
- 你认为删除并重新创建空条目来隐藏Wikitravel的署名真的那么重要吗?至少你可以说,这种羞耻的事情是别人做的 :-D --Andyrom75(讨论) 2013年8月4日 14:02 (UTC)
- 好吧,这只涉及没有有效列表和其他有价值信息的条目,我倒是觉得重新创建条目应该不仅仅是建议,而应该是这项工作的重点,因为只有管理员才能做到,所以这应该不成问题。我们是否应该有一个“重新创建”模板来标记这类条目,以便管理员能够更容易地在类别中找到它们并系统地处理?Texugo(讨论) 2013年7月31日 14:12 (UTC)
- 我认为,special:shortpages上的大部分空白条目和空模板都是被导入的,并且有那个无意义的WT信用信息。任何创建类似Rome (New York)这样草稿条目的人,似乎至少会放一个列表进去,让它们看起来像真正的条目。K7L(讨论) 2013年7月31日 13:54 (UTC)
- 意思是,只针对那些有那个糟糕的WT信用信息在底部的条目,对吗?Texugo(讨论) 2013年7月30日 22:26 (UTC)
- 我建议管理员在遇到空的或只有一两个毫无价值的酒店垃圾信息列表的条目时,应该删除它们并重新创建,确保保留面包屑。--Peter 讨论 2013年7月30日 22:20 (UTC)
- 我不确定你的意思。你能否重新解释一下管理员遇到一个空条目时会怎么处理?--Andyrom75(讨论) 2013年7月30日 21:59 (UTC)
- 情况比较特殊,我认为我们不需要把它写进政策页面。管理员会通过关注这个页面,或者在删除/重新创建的编辑摘要中看到此讨论链接而知晓。--Peter 讨论 2013年7月27日 18:05 (UTC)
- Peter,这个新政策(或对现有政策的修改)会存放在哪里?--Andyrom75(讨论) 2013年7月25日 09:28 (UTC)
- 我建议至少提供一些基本信息来建议重新创建。在“了解”部分添加描述?在“城市”部分列出地区的城市?总的来说,任何能让这些页面有意义的东西 :-) --Andyrom75(讨论) 2013年7月19日 22:34 (UTC)
- 我很乐意将此定为政策:快速删除并建议重新创建。我会将其扩展到只有少量垃圾广告的条目,因为反正我们也可以删除那些。--Peter 讨论 2013年7月19日 20:05 (UTC)
如果以后有人向条目中添加内容,那就太晚了,无法摆脱WT的署名,也就是说,没有人会去深入挖掘署名来看它是否来自那里。 Texugo(讨论) 2013年8月4日 14:07 (UTC)
- 正确,但我更关心发布有用/无用的信息,而不是署名他人贡献。--Andyrom75(讨论) 2013年8月4日 14:35 (UTC)
- 一个没有内容、没有列表的空条目模板是无用的,它只会通过膨胀维基百科的页面计数来让WV看起来很糟糕,同时不提供任何有用信息。实际上,我们是在假装有一个关于Anytown的条目,但实际上我们并没有。我们需要看起来比WT更好,而通过导入空模板作为条目来膨胀页面计数不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方式。K7L(讨论) 2013年8月5日 15:28 (UTC)
- 它并非无用,骨架鼓励读者向正确的部分添加内容。Globe-trotter(讨论) 2013年8月5日 15:41 (UTC)
- 这里有两个讨论有些混淆了
- 目前的政策是,真正的目的地永远不会被删除。我们一直都是这样做的,而且这样做有一些好处:a) 正如Globe-trotter所说,b) 节省了下一个贡献者,正如我上面所说,避免了他们不得不重新创建条目,包括正确的模板、IsPartOf、介绍行和来自父条目的链接(现在还有默认横幅),这对新手来说并非直观的过程,c) 允许自动的跨语言链接、地理字段填写等,并且很快就会有动态地图。我也理解你指出的缺点,但这基本上是一个改变我们政策的提议,需要更广泛的讨论和共识。
- 删除并重新创建只有模板的条目,这项操作基本上符合现有政策,只是去掉了无意义的WT署名。
- 当我们讨论时,让我们试着把这两件事分开。 Texugo(讨论) 2013年8月5日 15:59 (UTC)
- 如果我们想吸引新用户,就真的需要抛弃“我们一直都是这样做的”的态度,特别是如果他们之前的经验是维基百科和WP:BOLD。是的,过去我们(主要是WT)用空模板页面来充实条目数量,但这不代表要继续这样做。
- a) 旅行者(而不是编辑者)为先。对旅行者来说,一个空白的骨架没有用,旅行者期望页面包含不熟悉地方的信息。
- b) 骨架对于“鼓励读者向正确的部分添加内容”几乎没有帮助,因为在创建新页面时,那个预填充的模板就在一键之遥。
- c) “自动跨语言链接”到没有内容的目的地页面对旅行者没有帮助。一张只作为空条目索引的动态地图同样无用。
- 当然,删除没有内容的导入条目是必要的,以去除无意义的WT署名,这样任何后续由WV条目创建的条目都将归功于WV作者,而不是某个随机的商业/雇佣网站。后续重新创建为空白骨架,虽然目前不被任何政策禁止(What is an article?只问“你能睡在那里吗?”而不是“有人 bother 添加一个床位列表吗?”),但对旅行者没有用处。 K7L(讨论) 2013年8月5日 17:51 (UTC)
- 我认为你提出的论据很充分,支持一次性删除现有的空草稿城市条目,并且不重新创建它们。这样做可以清除多年来积聚的大量垃圾。但是,我认为我们不一定需要改变整体政策来鼓励删除空草稿条目,因为我们一直鼓励贡献者“大胆前进”并创建关于他们家乡的条目,而且人们通常会在创建草稿条目一两周后回来充实它。我们也许应该重新审视这个问题,并偶尔每年进行一次空城市条目的清理。话虽如此,我非常支持一次性删除空草稿条目,以去除无意义的WT署名,并清理一些过时且相当无用的条目——如果将来需要它们,它们总可以重新创建,但做一些家务清理不会有坏处。-- Ryan • (讨论) • 2013年8月5日 18:20 (UTC)
- 这里有两个讨论有些混淆了
- 它并非无用,骨架鼓励读者向正确的部分添加内容。Globe-trotter(讨论) 2013年8月5日 15:41 (UTC)
- 一个没有内容、没有列表的空条目模板是无用的,它只会通过膨胀维基百科的页面计数来让WV看起来很糟糕,同时不提供任何有用信息。实际上,我们是在假装有一个关于Anytown的条目,但实际上我们并没有。我们需要看起来比WT更好,而通过导入空模板作为条目来膨胀页面计数不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方式。K7L(讨论) 2013年8月5日 15:28 (UTC)
(编辑冲突)“我们一直都是这样做的”并非维持现状的理由,而是表明在改变它之前需要广泛的讨论和共识。a) 一个空白的骨架对旅行者来说并不比红链更无用,但对编辑者更有用。b) 上面已经回答过两次了。这比“一键之遥”要复杂得多。c) 它对旅行者也没有害处,但可能对编辑者在翻译其他版本时有很大帮助。而显示地点及其位置的地图,无疑比什么都没有要好。如果你真的关心这些,我认为寻找并为它们提供一些基本信息比狩猎并杀死它们更有意义。Texugo(讨论) 2013年8月5日 18:27 (UTC)
不确定在哪里回复……我只是想说,我绝对支持这个想法。在我看来,Wikivoyage不会因为删除空条目而失去任何东西。事实上,它会获得很多,因为项目会看起来更整洁,读者不必浏览这些草稿条目才能找到有用的内容。--Alexander(讨论) 2013年8月5日 20:29 (UTC)
- 看看fr:MediaWiki:Newarticletext后面的代码。当显示创建新主命名空间页面时,它相当于
- 的确,空条目模板只需要点击一下。在这里没有理由不使用相同的解决方案。显示包含空模板且无有用信息的条目的蓝色链接没有帮助。 K7L(讨论) 2013年8月5日 20:33 (UTC)
- 正如我上面解释过两次,仅仅一个条目模板是不够的。要正确开始一个条目,你必须找到父地区,确保它被链接在那里,正确填写IsPartOf和介绍行,选择正确的默认横幅。新手用户往往无法正确完成这些步骤中的任何一个,更不用说全部完成了。有了现成的骨架条目,并且所有这些都已完成,就更能吸引某人开始添加信息。我不知道为什么读者会因为找不到地方的提及而感到失望,而不是因为发现这个地方至少被置于我们的层级结构中,并提供了一个准备好接收贡献的框架。 Texugo(讨论) 2013年8月5日 20:58 (UTC)
- 空草稿条目无助于确保父区域中存在链接;反之,删除无用的草稿条目也不会增加或删除区域页面上的相应红链。正确做法是在区域页面上创建一个红链,以便主题实际出现在special:wantedpages上。假装条目存在,而实际上它并不存在,这会破坏该机制。框架就在(或者应该就在)一键之遥(不知道为什么fr:的mediawiki:newarticletext会起作用而en:不会),如果选择模板本身就是一个如此复杂的任务,那么帮助页面也在那里。没有理由在大量创建空模板作为条目。 K7L(讨论) 2013年8月5日 21:02 (UTC)
- 我支持一次性批量删除空条目以清除导入信息。我不反对不直接重新创建它们,但我同意Texugo的观点,编辑现有条目似乎比创建新条目步骤更小。维基百科或其他项目从未研究过这一点吗?我看到的一个缺点是条目数量。它现在可能虚高,但可能会大幅下降,尤其与其他网站相比。未来是否有机会使用Wikidata来重新创建其中一些草稿条目,但包含一些基本信息?JuliasTravels(讨论) 2013年8月5日 21:15 (UTC)
- 我不明白你在试图解决什么问题。新用户可以去Geldrop,点击“Eat”部分旁边的[添加列表],填写表格,并在正确的部分用正确的标记添加他/她最喜欢的餐厅。删除页面毫无意义,因为它以后还需要重新创建,而且添加内容会更困难。维基百科倾向于删除更多条目,因为它们没有标准章节,而且几乎任何东西都可以写成条目。此外,它们更依赖于撰写长篇散文的作者,而不是随意旅行者只是添加他们最近去过的餐厅。这就是为什么这里有一个针对旅行主题的类似维基百科的政策。但即使在维基百科上,许多条目也不是被直接删除的,例如,请看w:Grand-Ouest。条目必须从某个地方开始,如果有人开始了一个条目后就被删除,它就永远不会发展成有用的东西。 Globe-trotter(讨论) 2013年8月5日 21:18 (UTC)
- 没有“添加列表”按钮,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创建一个无用、空白的条目Geldrop。 K7L(讨论) 2013年8月6日 02:49 (UTC)
- 很快就会有一个“[添加列表]”按钮。 Texugo(讨论) 2013年8月6日 11:21 (UTC)
- 对于“有人之后会重新创建文章”的论点,本网站上的空骨架文章在大多数情况下已经空了数年,而本网站的一个特定非目标是,我们不会为地图上的每一个点都创建文章(参见 Wikivoyage:Goals and non-goals “不是地图集”)。对于每一篇空骨架文章,可能都有100个地方还没有文章,如果我们还是要删除这些骨架文章,那么重新创建它们似乎毫无意义,除非我们改变核心目标,并且还为地图上的每一个其他点创建文章。通过删除它们,我们失去了一个地理标签和一个“属于”标签,可能这都并不需要,但我认为这被能够清除掉我们网站的黑暗角落里多年来一直滞留的、非常值得怀疑的文章所带来的好处所抵消。-- Ryan • (讨论) • 21:32, 5 August 2013 (UTC)
- 我不认为这里有人想保留地图上小交叉路口的骨架文章?它们应该总是被重定向到有知名度的地方。 Globe-trotter (讨论) 21:50, 5 August 2013 (UTC)
- 一篇关于w:Agloe, New York的文章可能现在即使重定向都没有意义了,因为杂货店已经消失了。如果一篇文章只有零内容(或抄袭/垃圾信息),也许应该设定一个时间限制,之后就将其删除——就像目前一个一年未编辑过的未完成行程可以被删除一样。 K7L (讨论) 02:59, 6 August 2013 (UTC)
- 嗯,是的,任何“因为太小而没有东西可写”而空的旅游目的地都应该被重定向到最近的逻辑相关的目的地(而不是删除)。但我反对仅仅因为你自己懒得去搜集一些东西来启动它而删除一个目的地。 Texugo (讨论) 11:21, 6 August 2013 (UTC)
- 我确实同意Globe-trotter的说法,关于删除空文章在维基百科上的意义与在我们这种拥有文章模板和层级结构,并且相对容易验证某地是否是值得写文章的真实目的地的网站上不同。 Texugo (讨论) 11:27, 6 August 2013 (UTC)
- 多伦多(爱德华王子岛)(Toronto (Prince Edward Island))相比之下,阿格洛(Agloe)看起来就像一个繁华的大都市。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创建的;它之所以被重定向,仅仅是因为没人愿意去找管理员来删除它。曾有一个用户创建了一长串关于缅因州单个人口仅为100的地图上的小点条目,这些都被删除为页面创建破坏。
- 如果它是一个值得写文章的真实目的地,难道要求写一篇描述和至少一个列表 从零开始 编写,是不是太过分了?这看起来很像“我懒得写一篇关于X的文章,所以我会把它放一个空白模板在那里,并期望别人为我写好页面”,这真的没有帮助。在一个有效目的地上保留一个空白页面一段时间(也许一周左右),看看最初发帖人是否愿意添加一些内容……如果不行,总有一天这些要么需要扩展,要么需要删除。 K7L (讨论) 13:53, 6 August 2013 (UTC)
- 你对此非常坚持,但你并没有给出充分的解释 为什么。你真的认为读者宁愿看到一个搜索页面(可能没有任何相关结果),而不是一个带有大纲、指向父区域的链接,以及希望还有一个指向维基百科的链接的页面吗? LtPowers (讨论) 20:15, 6 August 2013 (UTC)
- 是的,IMO,如果读者看到我们还没有关于该目的地的文章,而不是一个空的骨架,这会更诚实。我同意K7L上面的理由。每个人都可以从地图上找到某个地方的存在,或者在维基百科上找到一个地方,而无需从维基旅行链接过去。在骨架文章中,我们不提供任何额外的有用信息。我理解如果我们不想浪费资源来清除所有作为那个其他网站遗留的空文章,但例如,Geldrop,并不是一个好的开始——它很可能在几个月甚至几年内都保持原样。 Danapit (讨论) 07:26, 7 August 2013 (UTC)
- 那又怎样?它有什么坏处?它的存在使得用户在将来有时间添加信息时,会更容易地添加信息。 LtPowers (讨论) 15:40, 7 August 2013 (UTC)
- 坏处?基本上没有,除了打开无内容文章的烦恼。我猜这只是一个质量与数量偏好的问题。 Danapit (讨论) 16:06, 7 August 2013 (UTC)
- 不,如果我们想夸大我们的文章数量,我们也有办法做到。那不是目标。但这些空的大纲 是有用的,它们可以鼓励人们向其中添加内容。诚然,我们不会 系统地 去创建空大纲,但如果有人创建了这样的一个大纲,我们不妨让它保留下来,以便未来的访问者可以有一个骨架来添加内容。 LtPowers (讨论) 17:18, 7 August 2013 (UTC)
- 在某些情况下,最好是将内容添加到最近的城市;一个像Yarker大小的村庄,只有一个地方可看或可做,作为独立页面可能永远不会达到“可用”状态,因为村庄最多只有一个商店和一个很小的营地。它勉强满足“能否在此过夜?”的标准,但差距如此之小,以至于一个空的骨架文章对其旅行者来说是完全无用的。 :::::::::::::::如果一个目标是能够打印出来并在路上携带,那么每一个都应该比骨架文章大,但又不至于太大。 K7L (讨论) 18:25, 7 August 2013 (UTC)
- 不,如果我们想夸大我们的文章数量,我们也有办法做到。那不是目标。但这些空的大纲 是有用的,它们可以鼓励人们向其中添加内容。诚然,我们不会 系统地 去创建空大纲,但如果有人创建了这样的一个大纲,我们不妨让它保留下来,以便未来的访问者可以有一个骨架来添加内容。 LtPowers (讨论) 17:18, 7 August 2013 (UTC)
- 坏处?基本上没有,除了打开无内容文章的烦恼。我猜这只是一个质量与数量偏好的问题。 Danapit (讨论) 16:06, 7 August 2013 (UTC)
- 那又怎样?它有什么坏处?它的存在使得用户在将来有时间添加信息时,会更容易地添加信息。 LtPowers (讨论) 15:40, 7 August 2013 (UTC)
- 是的,IMO,如果读者看到我们还没有关于该目的地的文章,而不是一个空的骨架,这会更诚实。我同意K7L上面的理由。每个人都可以从地图上找到某个地方的存在,或者在维基百科上找到一个地方,而无需从维基旅行链接过去。在骨架文章中,我们不提供任何额外的有用信息。我理解如果我们不想浪费资源来清除所有作为那个其他网站遗留的空文章,但例如,Geldrop,并不是一个好的开始——它很可能在几个月甚至几年内都保持原样。 Danapit (讨论) 07:26, 7 August 2013 (UTC)
- 你对此非常坚持,但你并没有给出充分的解释 为什么。你真的认为读者宁愿看到一个搜索页面(可能没有任何相关结果),而不是一个带有大纲、指向父区域的链接,以及希望还有一个指向维基百科的链接的页面吗? LtPowers (讨论) 20:15, 6 August 2013 (UTC)
- 一篇关于w:Agloe, New York的文章可能现在即使重定向都没有意义了,因为杂货店已经消失了。如果一篇文章只有零内容(或抄袭/垃圾信息),也许应该设定一个时间限制,之后就将其删除——就像目前一个一年未编辑过的未完成行程可以被删除一样。 K7L (讨论) 02:59, 6 August 2013 (UTC)
- 我不认为这里有人想保留地图上小交叉路口的骨架文章?它们应该总是被重定向到有知名度的地方。 Globe-trotter (讨论) 21:50, 5 August 2013 (UTC)
- 没有“添加列表”按钮,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创建一个无用、空白的条目Geldrop。 K7L(讨论) 2013年8月6日 02:49 (UTC)
不要混淆问题。是的,许多地图上的小“点”可以、应该并且已经被重定向到最近的目的地(而不是删除),我完全支持这一点。这些不是我们应该在这里谈论的。这里提出的建议将导致我们删除有效的目的地,这些目的地 将来 可能会有不错的文章,比如Ilave(人口约57,000),Azazga(人口约70,000),Franca(人口约300,000),以及Jiangyou(人口约870,000)。这正是我不理解的地方。 Texugo (讨论) 19:01, 7 August 2013 (UTC)
- 所有这些在底部都有WT链接,即使它们是空的。它们应该被删除,以避免将任何后续内容错误地归属给WT或WT贡献者,因为在导入时没有内容。如果有人发现哪怕一个值得包含的列表,那么他们应该重新创建页面,使用mediawiki:newarticletext链接(就像fr:上的那样,不知道为什么en:上没有显示)来预填充smallcity_skeleton,以便用户最终能够添加一些内容。在此期间,在区域文章中保留页面的红链接,这样我们就可以轻松地识别出这些是需要页。 K7L (讨论) 20:02, 7 August 2013 (UTC)
- 正如我所说,如果我们谈论的是 一次性事件,我可能不会反对删除它们来摆脱WT的归属,尽管我强烈倾向于重新创建它们,以免丢失面包屑、地理信息等。但是,如果你说的是改变 政策,以便我们总是反复删除任何尚未成型的文章,那才是我认为不可接受的、违反直觉的假设,即我们应该像维基百科那样运作。当然,我不会,我们也从未纵容为地图上的每一个点进行大规模的骨架创建,但对我来说,我提到的那些文章,以及许多类似的,足够重要,应该在那里,为任何偶然来到我们网站的贡献者做好准备。我反对的是“将一切减少为红链”的做法。这就像挖出还没发芽的种子,而它们只需要一点水。普通贡献者会更愿意来给它们浇水,而不是亲自动手种植新的。 Texugo (讨论) 20:27, 7 August 2013 (UTC)
- 我怀疑,许多来自WT的无用的空白、模板化页面都 不符合 Wikivoyage:Geographical_hierarchy#Keeping_it_together(“有时将事物放在一起而不是进一步细分可能更好。不要仅仅因为有人给乡村的某个区域起了名字就创建一个关于该地理单元的文章。地理单元文章也需要符合文章的标准。文章中应有足够的范围至少包含4到5个高质量的目的地或景点,尤其是对于地区。”)——因为我们永远无法为地图上的每一个像Yarker大小的地图上的小点列出四五个好的地方。因此,我不支持自动重新创建。将像Yarker这样的小地方显示为蓝链,而像Oswego这样更大、更知名的地名却是红链,而我们却对两者都没有任何信息,这似乎是任意的。删除WT骨架文章,全部删除。如果有人想手动重新创建它们,请应用现有政策来确定什么是一个有效文章的开始,什么太小以至于不符合“什么是文章?”或wikivoyage:geographical hierarchy的定义,什么仅仅是页面创建破坏。 K7L (讨论) 15:20, 9 August 2013 (UTC)
- 正如我所说,如果我们谈论的是 一次性事件,我可能不会反对删除它们来摆脱WT的归属,尽管我强烈倾向于重新创建它们,以免丢失面包屑、地理信息等。但是,如果你说的是改变 政策,以便我们总是反复删除任何尚未成型的文章,那才是我认为不可接受的、违反直觉的假设,即我们应该像维基百科那样运作。当然,我不会,我们也从未纵容为地图上的每一个点进行大规模的骨架创建,但对我来说,我提到的那些文章,以及许多类似的,足够重要,应该在那里,为任何偶然来到我们网站的贡献者做好准备。我反对的是“将一切减少为红链”的做法。这就像挖出还没发芽的种子,而它们只需要一点水。普通贡献者会更愿意来给它们浇水,而不是亲自动手种植新的。 Texugo (讨论) 20:27, 7 August 2013 (UTC)
摘要
摘要 (如果我错了,请纠正我)
- 我们同意删除和重新创建空文章以避免无意义的导入通知的提议。
- 有人提议我们不要费心去重新创建,而是让它有机地发生。
- 有人提议我们将1年的“空大纲规则”应用于目的地指南,就像我们对行程和旅行主题那样。
第二点对我来说效果很好,因为它节省了时间,并且使任务更易于完成。第三点对我来说也似乎是合理的——它将是一种质量控制机制,以保持我们的地理层级结构的合理性。--Peter 讨论 23:45, 9 August 2013 (UTC)
- 我认为第一点几乎没有反对意见,出于实际原因,我同意第二点,因为重新创建会大大增加工作量。我们在过程中确实需要小心,以免弄乱区域层级结构(和路线框?)。第三点显然更具争议性(最好留待单独讨论)。 Globe-trotter (讨论) 12:19, 10 August 2013 (UTC)
- 我支持所有三点,但我认为从#1和#2开始,将#3留待以后讨论是合理且方便的。--Alexander (讨论) 14:32, 10 August 2013 (UTC)
- 我支持#1和#2,但不支持#3。似乎合理地将#3留待进一步讨论(我仍然很想知道是否有关于短页编辑概率与红链新文章创建概率的一般性或维基百科研究。我还没找到。) JuliasTravels (讨论) 20:46, 13 August 2013 (UTC)
- 我也支持。我们应该创建一个新的模板添加到文章中并引起管理员的注意吗? Jjtkk (讨论) 06:48, 14 August 2013 (UTC)
- Peter,谢谢你的总结。我支持#1、#2和#3(1年听起来对我来说很合理)。 Danapit (讨论) 07:58, 14 August 2013 (UTC)
| 大致的共识已经形成: 提出了一项关于删除骨架文章以提高维基旅行质量的提议。存在一些关于SEO和归属的次要问题,这导致了就一次性删除空章节文章达成一致。 后续行动: 有大约 1500 篇骨架文章需要由管理员删除。这只是一个粗略的短文章列表,其中一些可能不属于该协议,并且已排除包含路线框的文章。 |
- 任务完成 User:Saqib 做得很好,我跟他一起冲刺到0个骨架文章。很有趣,任务完成!祝大家都有好心情;) jan (讨论) 18:02, 23 September 2013 (UTC)
- 但仍然有很多骨架文章需要删除。--Saqib (讨论) 18:07, 23 September 2013 (UTC)
- 我如何找到问题文章?在 Special:SpecialPages 上,几个有用的类别,如“最少修订页面”和“死胡同页面”,自2012年以来就没有更新过。 Pashley (讨论) 21:44, 23 September 2013 (UTC)
- 是的,能有一个更应该删除的列表就好了。我偶尔有时间进行删除。 jan (讨论) 07:31, 25 September 2013 (UTC)
- 我今天已经删除了大约475篇更多的骨架文章。--Saqib (讨论) 12:32, 25 September 2013 (UTC)
- 是的,能有一个更应该删除的列表就好了。我偶尔有时间进行删除。 jan (讨论) 07:31, 25 September 2013 (UTC)
干得好,但你怎么找到它们的? jan (讨论) 12:36, 25 September 2013 (UTC)
- 你可以在这里扫描它们。--Saqib (讨论) 12:52, 25 September 2013 (UTC)
- 这是一个非常适得其反的想法。人们更有可能在已经有东西的基础上添加材料。与其花时间删除,不如花时间建设。祝好, Wikidea (讨论) 14:23, 6 December 2013 (UTC)
- 恰恰相反,里面什么都没有,只是一个空的 {{smallcity}} 模板然后离开。这让整个项目看起来像垃圾,因为读者在尝试查找目的地时会得到空文章,而不是一个列出实际存在的、最相关页面的搜索结果。然而,这并不是这批空页面被移除的原因……它们是因为一年前从另一个维基(维基旅行之外)导入的,并且保留这些空页面意味着保留页面底部的归属通知。这可能会在搜索引擎中损害本网站,因为(如果以后有人出于未知原因在这些页面上创建内容)这些内容将被错误地归属给另一个维基。完全删除空页面并不会阻止任何人“花时间建设”,这两者并非互斥。 K7L (讨论) 16:32, 6 December 2013 (UTC)
撤销删除或重新创建
等等?我们正在删除有列表的文章??这似乎不对。 LtPowers (讨论) 14:25, 25 September 2013 (UTC)
- 哇,是的……我恢复了那个。你们需要小心点,因为协议只是删除空文章。 Texugo (讨论) 14:33, 25 September 2013 (UTC)
- 我记得99.5%是空骨架文章。有些文章有一个单独的页面横幅(例如Wagrain)。我删除了基础文章,然后重新创建并重新插入了页面横幅+骨架。 jan (讨论) 14:49, 25 September 2013 (UTC)
- (编辑冲突)我出于同样的原因恢复了Farmingdale (New York)。这只是我关注列表中的三个近期删除(过去24小时)中的两个。第三个是Clinton (Ontario),它有一个不错的、虽然简短的开头部分,列出了人口和两个景点(即使文章没有任何列表)。这样的文章是否包含在此协议中?无论如何,我认为所有最近的删除都需要检查是否符合此协议。 LtPowers (讨论) 14:52, 25 September 2013 (UTC)
- 我同意。据我所知,协议只涵盖了骨架文章,也就是说,只有一个模板,没有任何无法在没有WT归属的情况下原样重新创建的内容。 Texugo (讨论) 15:11, 25 September 2013 (UTC)
- 我的关注列表中,过去24小时内删除了14篇文章,其中8篇本不该删除。我已恢复:Passo Fundo、Canto de Atins、Bee Cave、Itamaracá、Adilabad (City)、Palmeiras、Nilo Peçanha,以及Aquiraz; Texugo (讨论) 15:19, 25 September 2013 (UTC)
- 我同意。据我所知,协议只涵盖了骨架文章,也就是说,只有一个模板,没有任何无法在没有WT归属的情况下原样重新创建的内容。 Texugo (讨论) 15:11, 25 September 2013 (UTC)
Texugo:你是认真的吗,关于Adilabad_(City)?它只有六个词,就这样。我看到了上面的讨论,但难道不应该有一个限制,比如8-10个词?我同意有介绍的文章不应该被删除,但只有十几二十个词的骨架文章呢? jan (讨论) 15:26, 25 September 2013 (UTC)
- 它包含了一些去处建议,无论是否缺乏地址等信息,我仍然认为它比什么都没有好。实际上,那个可以被删除和重新创建,因为它不包含任何受版权保护的文本,但我们肯定不应该扔掉这些东西。如果有什么东西能让文章比空白模板更好,那么它就应该被保留(如果需要归属),或者重新创建(如果不需要)。 Texugo (讨论) 15:34, 25 September 2013 (UTC)
- 一个没有地址、没有信息但有一个列表的列表,不是文章,是垃圾信息。没有任何指示表明旅行者为何要看这一个孤零零的生意。似乎存在一个模式,就是将 {{smallcity}} 覆盖在有问题的格式错误的单行页面(例如,North Richland Hills)上,以避免快速删除。 K7L (讨论) 17:37, 25 September 2013 (UTC)
- 那是因为根据政策,这样的地点不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而且,告诉读者一个地方神庙的名字去看,而不是什么都不告诉,我看不出这怎么能被定性为垃圾信息。 Texugo (讨论) 17:43, 25 September 2013 (UTC)
- 一个没有地址、没有信息但有一个列表的列表,不是文章,是垃圾信息。没有任何指示表明旅行者为何要看这一个孤零零的生意。似乎存在一个模式,就是将 {{smallcity}} 覆盖在有问题的格式错误的单行页面(例如,North Richland Hills)上,以避免快速删除。 K7L (讨论) 17:37, 25 September 2013 (UTC)
- 它包含了一些去处建议,无论是否缺乏地址等信息,我仍然认为它比什么都没有好。实际上,那个可以被删除和重新创建,因为它不包含任何受版权保护的文本,但我们肯定不应该扔掉这些东西。如果有什么东西能让文章比空白模板更好,那么它就应该被保留(如果需要归属),或者重新创建(如果不需要)。 Texugo (讨论) 15:34, 25 September 2013 (UTC)
- 从 Adilabad (City):“购买:Dokra金属工艺品”。没有任何迹象表明Dokra金属工艺品是什么,或者旅行者为什么要购买……而这却是“文章”的一半。几乎毫无用处。 North Richland Hills似乎是创建错误。如果这只是Fort Worth的一个郊区,除非有理由需要写这篇文章,否则它应该被列在那里。 K7L (讨论) 18:08, 25 September 2013 (UTC)
- K7L,重点是,那里有信息。没有人声称这些是典范,但它们是,正如Texugo所说,比什么都没有好。这个协议只涵盖 并非 比什么都好的文章。 LtPowers (讨论) 18:35, 25 September 2013 (UTC)
- 我们讨论的文章大概有多少?我很乐意手动重新创建几乎没有信息的文章,如果这能解决这次讨论的话,我可以添加一些额外的信息。但这需要一份已删除文章的列表。 JuliasTravels (讨论) 2013年9月26日 11:46 (UTC)
- 我不确定 Texugo 上面说的“无版权的文字”是否意味着我们可以随意重新创建包含信息的文章。文章的选择也是受版权保护的,不仅仅是文字,因为在选择要列出的项目时也需要一些(微小的)创造力。 LtPowers (讨论) 2013年9月26日 15:10 (UTC)
- 嗯,我也不知道界限在哪里。大多数都是小城镇,如果一个有很少景点的小镇,仅仅列出这些景点,是否会构成侵犯版权,鉴于附带的文字很少? Texugo (讨论) 2013年9月26日 15:34 (UTC)
- 这是一个灰色地带,这就是为什么这项协议只适用于“X在Y”这种非常清晰的案例。 LtPowers (讨论) 2013年9月26日 19:05 (UTC)
- 说得有理! Texugo (讨论) 2013年9月26日 19:10 (UTC)
- 这是一个灰色地带,这就是为什么这项协议只适用于“X在Y”这种非常清晰的案例。 LtPowers (讨论) 2013年9月26日 19:05 (UTC)
- 嗯,我也不知道界限在哪里。大多数都是小城镇,如果一个有很少景点的小镇,仅仅列出这些景点,是否会构成侵犯版权,鉴于附带的文字很少? Texugo (讨论) 2013年9月26日 15:34 (UTC)
- 我不确定 Texugo 上面说的“无版权的文字”是否意味着我们可以随意重新创建包含信息的文章。文章的选择也是受版权保护的,不仅仅是文字,因为在选择要列出的项目时也需要一些(微小的)创造力。 LtPowers (讨论) 2013年9月26日 15:10 (UTC)
- 我们讨论的文章大概有多少?我很乐意手动重新创建几乎没有信息的文章,如果这能解决这次讨论的话,我可以添加一些额外的信息。但这需要一份已删除文章的列表。 JuliasTravels (讨论) 2013年9月26日 11:46 (UTC)
- K7L,重点是,那里有信息。没有人声称这些是典范,但它们是,正如Texugo所说,比什么都没有好。这个协议只涵盖 并非 比什么都好的文章。 LtPowers (讨论) 18:35, 25 September 2013 (UTC)
- 像Adilabad (City)这样的文章,“购买:Dokra金属工艺品”这种真的没什么值得保存的内容吗?最好是删除,然后如果你一定要为某个地区重新创建,可以尝试在搜索引擎中输入“Adilabad tourist attractions”或“Adilabad points of interest”来查看该地有哪些最吸引人的景点。这样,你就可以从零开始,而不是从一个不值得引用的东西衍生出新作品。 K7L (讨论) 2013年9月26日 23:11 (UTC)
- 这篇文章包含一个旅游景点和一个购买品。尽管信息不多,但这项协议并不涵盖它。如果你认为我们应该删除有内容的文章,你需要另外达成共识。 LtPowers (讨论) 2013年9月27日 00:49 (UTC)
- 我其实都不介意,但我认为如果用更多信息重建物体,没有人会反对?让我们先达成这个共识,包含那些将很快被重建的非创作性文章?要适用许可证,需要比地名、地区和主要景点更多信息,而且不能有任何真正的文字。诸如此类的事物被认为是常识,不带版权。不过,我同意仅仅丢弃它们似乎不对,而且仅仅是照原样重建它们也不太好。但是,如果用其他来源的信息重建它们,(法律上)没有问题。如我所说,我并不介意这样做。我们先尝试大约 10 篇,然后决定?如果有人给我一些被删除的文章,我会重建并讨论?(我没有管理员权限,所以做不了)。 JuliasTravels (讨论) 2013年9月27日 09:53 (UTC)
- 嗯,我想没有人意识到你不是管理员 :) 我故意将上面短文章的列表限制在 500 字节,因为它们基本上是骨架,而 500-700 字节的文章显然会更值得商榷,正如各种恢复所显示的。它们应该采用 JuliasTravels 所建议的方法,即删除然后重建这些特定的文章,尽管从时间上来说会更麻烦,因为我计算了大约有 450 篇不同的文章。你想先从Wschowa开始吗? -- torty3 (讨论) 2013年9月27日 10:46 (UTC)
- 至于 Wschowa,当然,如果你删除它,我会重建它。在你进行的时候,能否也删除 Adilabad_(City)、Bee Cave 和 Passo_Fundo? ;-) JuliasTravels (讨论) 2013年9月27日 12:27 (UTC)
- 我宁愿我们先解决不当删除的问题,然后再进入下一个阶段……或者至少将这些讨论分成单独的部分。 LtPowers (讨论) 2013年9月27日 12:35 (UTC)
- 我并非想推动任何事情,只是觉得有几个例子有助于讨论。如果你是这个意思,我可以在下面继续讨论吗? JuliasTravels (讨论) 2013年9月27日 13:20 (UTC)
- 我宁愿我们先解决不当删除的问题,然后再进入下一个阶段……或者至少将这些讨论分成单独的部分。 LtPowers (讨论) 2013年9月27日 12:35 (UTC)
- 至于 Wschowa,当然,如果你删除它,我会重建它。在你进行的时候,能否也删除 Adilabad_(City)、Bee Cave 和 Passo_Fundo? ;-) JuliasTravels (讨论) 2013年9月27日 12:27 (UTC)
- 嗯,我想没有人意识到你不是管理员 :) 我故意将上面短文章的列表限制在 500 字节,因为它们基本上是骨架,而 500-700 字节的文章显然会更值得商榷,正如各种恢复所显示的。它们应该采用 JuliasTravels 所建议的方法,即删除然后重建这些特定的文章,尽管从时间上来说会更麻烦,因为我计算了大约有 450 篇不同的文章。你想先从Wschowa开始吗? -- torty3 (讨论) 2013年9月27日 10:46 (UTC)
- 我其实都不介意,但我认为如果用更多信息重建物体,没有人会反对?让我们先达成这个共识,包含那些将很快被重建的非创作性文章?要适用许可证,需要比地名、地区和主要景点更多信息,而且不能有任何真正的文字。诸如此类的事物被认为是常识,不带版权。不过,我同意仅仅丢弃它们似乎不对,而且仅仅是照原样重建它们也不太好。但是,如果用其他来源的信息重建它们,(法律上)没有问题。如我所说,我并不介意这样做。我们先尝试大约 10 篇,然后决定?如果有人给我一些被删除的文章,我会重建并讨论?(我没有管理员权限,所以做不了)。 JuliasTravels (讨论) 2013年9月27日 09:53 (UTC)
- 这篇文章包含一个旅游景点和一个购买品。尽管信息不多,但这项协议并不涵盖它。如果你认为我们应该删除有内容的文章,你需要另外达成共识。 LtPowers (讨论) 2013年9月27日 00:49 (UTC)
删除并重建几乎空的条目
我希望这是 LtPowers 上面所说的意思:我们来快速看看是否有人反对删除《几乎为空》的文章,指的是那些非常非常短的文章,只有一两个条目和/或一两句话的介绍,当它们将被很快地恢复,并至少包含同等或更多的信息时。我不太清楚如何划定界限。也许我们不应该过多地讨论确切的参数,而是精神上达成一致,并在需要时讨论个别案例,只要文章在恢复时符合许可证的要求?我尝试定期创建新文章,据说这有助于 SEO。我愿意花一段时间重建仍然可以删除 WT 链接的文章。一旦它们有了更多信息,就会越来越难。作为例子,我已经快速重建了 Adilabad (city)、Wschowa、Bee Cave 和 Passo Fundo。 JuliasTravels (讨论) 2013年9月27日 13:20 (UTC)
- 这里没有异议,只要它们确实被重建了并且不侵犯版权。别忘了恢复 geo 和 IsPartOf 参数以及到 WP/Commons 的链接。 Texugo (讨论) 2013年9月27日 15:09 (UTC)
- 我会尽量记住的,谢谢 :-) 另外,我们不一定需要一次性删除所有 400 篇左右的文章。我们可以分批进行,比如 50 篇一组,以确保重建不会花费太长时间或被其他工作淹没。 JuliasTravels (讨论) 2013年9月27日 15:13 (UTC)
- 哦不,我甚至没想过要提前删除。我认为即使是 50 篇也很多了。 Texugo (讨论) 2013年9月27日 15:36 (UTC)
- 好 :-) 对我来说,任何数字都可以,我只是希望能够工作,而不必每天都要求删除。那就定 20 或 30 个? JuliasTravels (讨论) 2013年9月27日 16:16 (UTC)
- 哦不,我甚至没想过要提前删除。我认为即使是 50 篇也很多了。 Texugo (讨论) 2013年9月27日 15:36 (UTC)
- 我会尽量记住的,谢谢 :-) 另外,我们不一定需要一次性删除所有 400 篇左右的文章。我们可以分批进行,比如 50 篇一组,以确保重建不会花费太长时间或被其他工作淹没。 JuliasTravels (讨论) 2013年9月27日 15:13 (UTC)
原则上我没有异议,但我担心版权问题,如果旧文章的任何部分保留在新文章中……以及担心如何轻松地监督这个问题。 LtPowers (讨论) 2013年9月28日 01:33 (UTC)
- 考虑到我们讨论的文章通常甚至没有受版权保护的信息(或:非创作性内容),我认为这些编辑/重建侵犯版权的风险比本网站上大多数每日编辑都要低。人们添加到 WV 的大多数信息都来自某个来源,而现有的骨架文章在这方面与其他来源没有区别。而且,也不是有大量新编辑者志愿这样做……我个人对版权了解得相当清楚。那么,我们现在开始吗?第一批 20 篇在哪里? :-) JuliasTravels (讨论) 2013年9月28日 10:16 (UTC)
- 如我上面所说,选择要列出的景点也需要创造性输入。 LtPowers (讨论) 2013年9月28日 23:58 (UTC)
- 当然,但我们讨论的许多文章都只有一个最著名的景点,如果有的话。尽管如此,您的担忧已被注意到,所以让我们确保我们应用所有关于版权信息的常规规则,即使在不确定是否有任何创造性内容时也是如此。只是为了确保。 JuliasTravels (讨论) 2013年9月29日 08:32 (UTC)
- 为了保持信息的完整性,我在我的用户空间设置了一个页面,用于跟踪当前已删除但等待重建的文章。请参阅:User:JuliasTravels/Skeleton recreation。 JuliasTravels (讨论) 2013年10月4日 10:56 (UTC)
- 当然,但我们讨论的许多文章都只有一个最著名的景点,如果有的话。尽管如此,您的担忧已被注意到,所以让我们确保我们应用所有关于版权信息的常规规则,即使在不确定是否有任何创造性内容时也是如此。只是为了确保。 JuliasTravels (讨论) 2013年9月29日 08:32 (UTC)
- 如我上面所说,选择要列出的景点也需要创造性输入。 LtPowers (讨论) 2013年9月28日 23:58 (UTC)
骨架区域
另外请注意,大约有 400 个骨架区域,它们可能有关联的分类,也可能没有,所以必须检查 WhatLinksHere,还有大约 100 个带有路线框的骨架文章。对它们应该怎么处理? -- torty3 (讨论) 2013年9月27日 10:46 (UTC)
- 关于骨架区域,Category:Empty regions 可能有帮助。但我同意——这应该单独讨论,作为一个单独的阶段。 Texugo (讨论) 2013年9月27日 12:40 (UTC)
- 我迄今为止删除的骨架区域是死胡同区域或岛屿。我现在停下。这是一项相当耗费精力的事情。 -- torty3 (讨论) 2013年9月27日 12:51 (UTC)
相关问题
我通过特殊页面上的最短文章或最少编辑次数来查找空文章。我注意到我们有很多类似Bristol virginia的文章,拼写或大小写错误。这些文章只有大约两次编辑,都是多年前在 WT 上进行的;一次是创建它,一次是重定向。所有文章底部都有一个指向 WT 的链接。
我想删除所有这些。有人反对吗? Pashley (讨论) 2013年8月14日 00:22 (UTC)
- 在我看来,任何像这样的空文章,带有不太可能被搜索到的搜索词,都应该被删除。 Ikan Kekek (讨论) 2013年8月14日 01:37 (UTC)
- 我认为这些文章应该早就被删除了。 Globe-trotter (讨论) 2013年8月14日 01:44 (UTC)
- “Bristol virginia”是“不太可能”的搜索词?? LtPowers (讨论) 2013年8月14日 23:15 (UTC)
- 不,但我们有 Bristol (Virginia),我们更希望他们找到那个。 Pashley (讨论) 2013年8月15日 00:28 (UTC)
- 当然,但这就是重定向的目的。 LtPowers (讨论) 2013年8月15日 00:59 (UTC)
- 我们有 Bristol (Virginia) 作为重定向到 Bristol (Tennessee-Virginia),实际文章在那里。用户搜索任何大小写的“bristol virginia”,都会找到那些,所以有一个额外的大小写错误的重定向页面是没有用的。我不会删除像“Bristol VA”这样的重定向,因为搜索它可能真的有用,但我看不出有任何理由保留完全无用的重定向。 Pashley (讨论) 2013年8月17日 18:44 (UTC)
- 但删除重定向不是也很无用吗? --Peter 讨论 2013年8月17日 19:13 (UTC)
- 差不多,但它可能更容易让用户在搜索时更容易显示和选择,并且消除了不必要的 WT 链接。 Pashley (讨论) 2013年8月17日 19:32 (UTC)
- 重定向不是有助于我们的搜索排名吗?我也认为最好是直接将搜索者带到他或她想要的页面,而不是显示搜索结果列表。 LtPowers (讨论) 2013年8月18日 15:34 (UTC)
- 我不太相信重定向会有帮助……搜索引擎可能会将它们视为重复页面。 K7L (讨论) 2013年8月25日 03:35 (UTC)
- 据我所知不是;我的理解是 MediaWiki 的重定向页面配置了搜索引擎可以理解它们是别名。但我可能是错的;我不记得在哪里读到的了。 LtPowers (讨论) 2013年8月25日 15:26 (UTC)
- 所有重定向都带有指示目标页面名称的规范标签(例如,查看 USA 的源代码)。这个规范标签告诉搜索引擎该页面不是重复的,只是到达另一页面的替代方式。该标签还允许搜索引擎知道重定向页面的名称是实际页面名称的替代术语。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 。 -- Ryan • (讨论) • 2013年8月25日 16:25 (UTC)
- 据我所知不是;我的理解是 MediaWiki 的重定向页面配置了搜索引擎可以理解它们是别名。但我可能是错的;我不记得在哪里读到的了。 LtPowers (讨论) 2013年8月25日 15:26 (UTC)
- 我不太相信重定向会有帮助……搜索引擎可能会将它们视为重复页面。 K7L (讨论) 2013年8月25日 03:35 (UTC)
我们需要的是读者,而不是毫无意义的传统。上面讨论的那种空的/重定向页面应该被删除。只有当搜索它们的名称不太可能产生有用结果时,才应该重新创建它们(不带对 Wikitravel 的免费宣传)。 --W. Frank邮件讨论 2013年9月18日 11:58 (UTC)
- 仅作更新。我仍然在进行大量的删除。最少修订页面的特殊页面似乎在每月 15 日左右更新。我在几天后会查看它,然后删除直到我感到厌倦(每月 20 到 100 页,视情况而定)。目标都是重定向页面,但我会保留自迁移以来创建的任何页面,以及任何有多个链接指向它们的页面。对于单个链接,情况各不相同。如果唯一的链接来自 User talk:Wt-eng... 页面或缺少 WP 链接的页面列表,则删除。否则,我可能会保留重定向完好无损,或通过编辑链接页面来消除链接,然后删除重定向。
- 如果有人反对或想帮忙,请留言。 Pashley (讨论) 2014年2月21日 02:03 (UTC)
- 原则上我没有异议,但在实践中,有些重定向应该被重新创建,仅为搜索引擎优化或其他原因。(例如:WDW,我特意为此原因创建它,同时也为了方便搜索者访问。) Powers (讨论) 2014年2月22日 14:12 (UTC)
- 是的,有几个应该被重建,原因有很多。我认为特别是那些拼写错误(Mecca, Makkah, ...)和可能用作搜索词的别名。我几乎没做这些。也许以后吧。 Pashley (讨论) 2014年2月22日 15:20 (UTC)
- 在删除后立即重建它们,比事后找出哪些重定向被删除以及它们指向哪里要容易得多。 Powers (讨论) 2014年2月22日 19:25 (UTC)
- ...它们是否值得重新创建。如果某个内容很可能是一个搜索词,比如北京或泰姬陵,那没问题,但其中一些是极不可能的拼写错误,或者是根本不应该创建的页面的重定向。K7L(讨论) 2014年2月22日 19:51 (UTC)
- 是的,这就是为什么我说“一些”而不是“全部”。Powers (讨论) 2014年2月23日 01:56 (UTC)
重定向删除仍在继续。有人在跟踪它们,以便在需要时可以重新创建它们吗?(最新例子:自由岛)Powers (讨论) 2014年3月4日 20:02 (UTC)
- 它们在日志中显示为“内容是:#REDIRECT...”这似乎足够清楚了?K7L(讨论) 2014年3月5日 03:20 (UTC)
更新:自2月15日出现当前列表以来,我已删除了数百个。我使用的标准是:
- 查看编辑次数只有2或3次的页面,来自Special:FewestRevisions
- 迁移后创建的任何内容都保留。另外,任何消歧页或包含实际内容的条目都保留。
- 迁移前创建的重定向,如果没有链接,或只有来自User-Talk:(WT-en)...页面的链接,则删除。
- 如果有很多链接,则大部分保持不变,但删除并重新创建可能搜索的词条,例如加尔各答或纽约市
- 如果只有几个链接,则反应不一。
- 子(可能是村庄)重定向到父(地区或城镇),且父页面仅链接到子页面。删除子页面,在父页面留下一个红链;也许有人会修复它。
- 页面拼写或大写错误,重定向到正确的名称(例如 New Dehli & New Delhi),但有指向错误名称的链接。修正这些链接,并删除错误标题的条目。
- 其他保持不变,也许稍后会再查看。
我将休息直到出现新列表,可能在3月15日。Pashley(讨论) 2014年3月5日 20:47 (UTC)
- 在那些垃圾中,有一些有趣的:Riskikesh,Kyrgyzstain,……
- 我在User_talk:Pashley/Archive#Test_old_names 中将所有旧的重定向都进行了删除并重新创建。Pashley(讨论) 2014年3月7日 14:33 (UTC)
恢复删除
为什么纽博格林被删除又被恢复,并带有Wikitravel链接?最好是重新创建这个页面并添加一些信息。在相关主题上,一个条目需要改变多少才能移除Wikitravel链接,以及如何移除?--Traveler100(讨论) 2013年9月26日 06:45 (UTC)
- 这取决于信息的类型。如果是通用知识,例如“X镇位于Z国的Y地区,主要景点是这个”,那么只需稍作改写就足够了。需要有一些创造性的产出(即使是最小程度的),许可证才能适用。所以在这个例子中,改变两个词,就不再有WT链接的理由了(法律上)。JuliasTravels(讨论) 2013年9月26日 11:38 (UTC)
- 嗯,我可以在这个地点写一些比原始信息稍多一点的内容,但添加数据后,如何删除脚注?--Traveler100(讨论) 2013年9月26日 11:56 (UTC)
- 正如你所说,最好是重新创建这个页面。它之前被恢复过,作为其他许多不完全符合删除协议的条目的一部分。我已经将其重新删除并再次创建。Texugo(讨论) 2013年9月26日 12:05 (UTC)
- Wikivoyage talk:Votes for deletion#Pages VfD'd to remove WT attribution 讨论了使用快速删除来处理这种删除并重新创建的活动。K7L(讨论) 2014年1月18日 22:42 (UTC)
- 正如你所说,最好是重新创建这个页面。它之前被恢复过,作为其他许多不完全符合删除协议的条目的一部分。我已经将其重新删除并再次创建。Texugo(讨论) 2013年9月26日 12:05 (UTC)
- 嗯,我可以在这个地点写一些比原始信息稍多一点的内容,但添加数据后,如何删除脚注?--Traveler100(讨论) 2013年9月26日 11:56 (UTC)